氣候變遷挑戰 「繼續經營」假設
一般企業財務報表編製,通常係基於「繼續經營」假設,於新創企業與一般企業都適用。亦即,假設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內能夠繼續經營,而不會解散清算。傳統上,會計師對受查單位的繼續經營假設有疑慮之查核說明,常被用來當作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前兆。但是,自 2019 年起,全世界各組織紛紛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襲擊,以及氣候變遷對經營環境的影響,企業可能無法預估一些立即性實體風險的發生與影響,如同巨浪覆蓋無法閃躲。因此,促使企業從環境、社會、治理(ESG)的角度,來審慎評估企業繼續經營的能力。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正驗證氣候變遷 10 大衝擊第 10項「人體健康影響」。如同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Organization;WHO)的說法,氣候能透過不同機制,直接或間接造成人類死亡;例如間接經由空氣污染等途徑,導致心血管、肺部、腦部損害與癌症。自從 2019 年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有些企業和組織開始評估氣候變化所帶來的風險和機會。在疫情嚴峻期間,有些公司實施在家辦公(work from home),就會改變主管與員工的個人辦公方式和工作地點,每人分散在各點,大家要能團隊合作且發揮績效,自然成為工作的挑戰;此外,產品銷售與服務模式也會朝向「零接觸」商機發展。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 (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 是 由 全 球 性 金 融 監管機構-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 所 成 立,TCFD 主要任務為協助企業提供具一致性、可比較性、可信賴且清楚易讀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供貸款人、保險公司和投資者參考。在 2017 年 6月,TCFD 發布建議報告書,提供有效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架構,供企業參考,內容分為四個構面:治理(Governance)、策略(Strategy)、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指標與目標(Matrics and Targets)。公司有必要對極端氣候變化,可能破壞企業營運的事件做出分析與反應;藉此,公司可不斷檢討其現有業務的持續性和災難恢復力機會,於企業永續報告書揭露氣候變遷對財務影響的相關訊息。
AIG案例分析
美國國際集團(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AIG)是國際知名的保險公司,業務範圍涵蓋壽險與產險,在該公司 2019 年度氣候變遷對財務影響揭露報告書(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Report)中,AIG 評估極端天氣事件的可能破壞做出反應,例如:超級風暴桑迪(Super Sandy)和颶風哈維(Harvey)等重大事件,以及改善行動恢復力的機會。AIG 尋求通過向非關聯公司購買保險,來減輕災難性事件帶來的財務損失,並要求 AIG 的商業合作夥伴也要維持適當的保險保障。為了確定災難極限的充分性,AIG 評估該公司在高危洪水、颶風和地震地區的總替代成本值,並精算模型來推估可能的最大損失和年平均損失期望值。AIG 每年持續對過去財產損失進行評估,並且實施永續業務計畫,以因應營運危機來提出對策。近十年來,AIG 在 2012 年紐約和新澤西州的辦公室受到超級風暴桑迪的嚴重影響,在 2017 年休斯頓辦公室也受到颶風哈維的影響。針對這些事件的事後回顧,AIG 強化了業務持續管理方法,以改善其恢復力,
儘量減少未來損失和業務中斷。此外,AIG還新增全球恢復力主管(Global Head of Resolutions)的職務,負責因應對全球 AIG組織破壞時的總體恢復力。自從 2019 年 12 月發生新冠肺炎疫情, AIG 開始追蹤疫情爆發所導致危機的現象。為公司有必要對極端氣候變化,可能破壞企業營運的事件做出分析與反應;藉此,可不斷檢討其現有業務的持續性和災難恢復力機會,於企業永續報告書揭露氣候變遷對財務影響的相關訊息。應付疫情危機,AIG 推行其全球辦事處的持續業務計畫,以確保其公司團隊成員的健康和安全,才能繼續為客戶、業務合作夥伴,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服務,降低一些業務上實質性的干擾。例如,為使員工可遠距辦公,AIG還發放全球每位員工 500 美元的工作補貼,此項支出總計為 3,000 萬美元,用於幫助解決與遠程工作有關的額外成本和支出。
繼續經營假設
繼續經營是會計基本假設之一,假設企業正常的營運活動能永遠地持續下去,亦即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一年內,企業不會倒閉。這個假設基本符合一般的繼續經營慣例,也有利於企業的會計處理與財務報表編製工作。如果企業真的發生破產,即違反「繼續經營假設」,企業的資產就不可以帳面價值或公允價值為入帳基礎;反之,企業要按市場價值進行資產重估且揭露相關資產減損資訊。會計師對企業的持續經營進行定期評估,讓財務報表使用者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而不要被誤導。因此,從事外部審計工作的查核人員,針對「氣候變遷對企業繼續經營的影響」要做審慎評估。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一號「繼續經營」第八條的條文明定,查核人員判斷管理階層是否已辨認使企業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就個別或彙總而言)。如已辨認,查核人員應與管理階層討論其因應計畫。第九條的條文,提示查核人員於查核過程中,應對使受查者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之查核證據,保持警覺。第二十六條的條文,例舉受查者營運方面,如有可能喪失主要市場、客戶、特許權、許可權或供應商,會使受查者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查核人員一定要多加注意。
內控+審核 助氣候財務揭露治理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議題,對許多組織具有一定的重大性,TCFD資訊揭露建議將助於組織更有效的遵行揭露原則。尤其上市櫃公司應更廣泛地採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資訊,從而讓投資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更瞭解公司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有助於客觀地判斷企業「繼續經營」能力。再者,TCFD工作小組提出,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治理流程,類似現有公開財務資訊揭露規範;並應遵循與財務報導採用相同的內部控制流程,且需要財務長和審計委員會進行適當的審核,才能發揮實質功效。
註:本文寫作於 2021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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