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猶豫是否要做一件事,可用這四個原則來考慮
我們在生活中常要做決定,重要的決定有時會帶來壓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否會帶來好結果讓我們猶豫不決。但另一邊廂時間不等人,不決定就錯過機會、減低或失去讓事情變好的可能性。輔導中常有案主問我是否鼓勵他做某事,同行應該都知道一般情況下我們都不選擇提供意見,所以我會提出以下四個原則來與他們討論。寫出來讓大家工作可參考或自用。
四個考慮的原則如下:
1. 不犯法
2. 不對自己人生或生活引起大麻煩
3. 如事情牽涉其他人,務使參與的每個人都知悉及同意
4. 不會使與事情無關的人感到困擾
舉例,朋友說有人向他介紹一位「高人」可為他作法,使他的身體更健康,他問我意見,那我便用上述的四個原則與他討論,討論的重點大致如下:
1. 所謂作法是甚麼? 他說是為他求一「法器」放在家的當眼處,是一串看似唸珠的東西,我們都同意這事應該不犯法!
2. 他需要付三千多元,他表示這價錢不算便宜,但他的經濟狀況可支付得起。而「法器」需好好擺放,不可沾水,這一點他表示也沒大困難,這樣可說是不對他的人生或生活引起大麻煩。
3. 由於他獨居,所以事情不牽涉其他人,自己同意便好了。
4. 同上,由於他獨居,所以這事似乎也不會使其他人感到困擾。
我不知那「法器」會否有效,但他願意用三千多元做這事,應該也說明有些事令他當時對自己的健康甚為關注,而在那情況下他的判決力可能會受情緒的影響,而他或者有問其他人的意見,可能有些人說好,有些說不好,有些為他推介其他辦法,我擔心意見越多、資訊越多,當事人反而更亂。所以倒不如給他一些原則參考,讓他感覺自己的決定有些依據,而且可用來為其他建議做考慮的基準。
四個原則以外: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 「失敗的人重對錯,成功的人重因果!」我覺得這話有很大的啟發性,經一輪思考後我的體會如下:只看對錯讓我們變得非黑即白,處事缺乏彈性,而且現實與童話故事不同,童話故事中「好人好到底、壞人有樣睇」,現實世界有太多變數存在,如果只尋求簡單直接的黑白,對了解人生似乎沒甚麼幫助。但若不看對錯,則變得是非不分,落入只看私利的陷阱,最終「得到眼前勝負、失落人情世故」。所以最後我的結論是我們做決定,總嘗試在對錯與因果之間取得平衡,小心大錯的風險,也注意會否對「正確」懷有潔癖式的執著!
被人「搵笨」也有好處
所謂「搵笨、搵笨,笨先有人搵」,與人相處、共事合作,事事為自己爭取最大好處,別人看在眼內,慢慢便對你敬而遠之。能對身邊人有貢獻,你的存在對群體或社會才有價值,而人願意互相貢獻,我們才有合作,讓我們能克服自身的限制,建立更好的生活。
我認為成年人與小孩的其中一個大分別,就是在於成年人要做決定、工作中上司與下屬、管理層與基層員工,合約內的工作時間一樣,但工資不一樣,分別都在於對「判決力」與「做決定」的要求。見過一些人讀書成績甚好,但工作時不敢做決定,對他們的發展也做成很大影響,希望上述內容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