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伙圍爐 抱團取暖

米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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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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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搞個“合夥制”的爐子吧。來嘛


想了不寫,等於沒想過。就寫了。但這一定是我最後一篇關於爐子的文(wait and see,who knows)

-- 能寫好文章,還能做好營銷。去開爐吧,非你莫屬

-- 能寫一般的文章,但能做好營銷。去開爐吧,你可以的

-- 能寫好文章,不會做營銷。洗洗睡吧

社交媒體把“內容免費”玩到天怒人怨的時候,Patreon-style似乎是曙光乍現。總算有人在叫喊,內容有價。就像我前一篇寫過的,把自己的內容放到收費閘口後面,大概率只會是梵高上半場的命,賠本還賺不到吆喝。

獲客有成本,營銷是個專。總而言之,要錢。這是內容變現的最大障礙。

如果沒有現成的大金主,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搞個合夥制,共同經營一個爐子?

假設1)資金:5個作者每人一萬,湊出5萬元的營銷基金,推廣我們的“做伙爐”;

假設2)內容:5個作者共同擁有一個爐子,共同創作,在數量上,保證爐內作品每週至少可以更新兩篇以上,甚至達到每日更新的頻率;在質量上,每個人都可以有足夠的時間來構思和寫作,不至過勞,也不需要為了更新而灌水;

假設3)合作方式:
-- 情況a)閱收入達到一定規模以後,可以用“基本報酬+稿酬+點擊率獎勵”計算每位合作人的報酬,目標是能夠讓大家靠創作維持基本生活。比如,每月完成3篇定量可以獲得基本報酬若干,每篇另計稿酬若干,再根據點擊率計算獎金若干,在訂閱量沒有達到足夠規模之前,可以先記帳不領酬。
-- 情形b)當訂閱收入超過一定規模之後,一部分可以提取為資本公積,作為日後持續營銷的基金,另一部可以用來購買其他作者的作品,也可以顧專人做營銷,還可以XXX(請自行白日夢腦補)。如果還有結餘,再行瓜分(我比較會做夢)。
-- 情形c)如果最初集資的營銷基金消耗殆盡,而訂閱收入依然無法達到養活每個作者的水平,那就,散伙吧。

我知道,大家都是愛好自由的人;我知道,文青湊一起是非多。若干作者湊在一起,能想見的一個最大亂源就是,隨著時間推移,大家的人氣開始出現差異。

但,為了突破營銷屏障,或許,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試著妥協。不管怎樣,這種合夥制,總是好過被金主剝削。

來嘛,做個伙。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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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半職場逃兵/ Barron‘s 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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