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家國】歷史書寫之難
(太初庚子七月初九;藏歷鐵鼠七月初九;希吉來歷一四四二正月初八)
今日專注於思考中國土地制度,查閱了幾篇文獻,發現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疑難。這些困惑,也與我在課堂曾聽聞的「道統與法統」、「文明與族群」等問題直接相關。當然,我可以作一法學視角的切入,即嘗試給出一種對法作歷史解釋的規範結構。不過,我也可以從人的背景和經歷出發,來展現歷史書寫複雜性之內在、之必然。若要將我這顆高度敏感的心,深深沉入那規範空間之中,其產出估計也不會是理性反思的結晶(對法作歷史解釋),而是心血消融後,那信念、理性、情感所共同彌散開來而結成的液晶(人本教沙門釋法)。
對法作歷史解釋?
我近期思考的起點是,一九九〇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 号》(八章五十四條)。其公佈前後,在相近領域的重要立法包括一九八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17 號》(十四條)、一九九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8 號》(六章四十四條)、一九九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屆第二十九號》(七章七十二條)、一九九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屆第八號》(八章八十六條)、二〇〇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305 號》(五章四十條)、二〇〇七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屆第六十二號》(五編十九章加附則二百四十七條)、二〇一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90 號》(五章三十五條)。
在探查由這些條文交織而成的規範空間時,不可避免地,會讀到前輩所作的歷史解釋。
第一,李景麗(「中國用益物權制度的重新構築」,載《現代法學》1999 年第 2 期)援引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和相關《條例》以給出當下制度的前體;其援引一九八二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屆第五次會議通過》以給出當下制度的基底。「『在高度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中,土地是作為一種公有公用的自然資源而被當然的無償使用,』因而在土地利用問題上,我國在 1986 年以前的較長歷史時期中,一直實行國有土地無償的、無期限使用的制度。」李景麗所觀察到的,是北京共和政府時代,前三十年與後四十年的斷裂。
第二,柳經緯(「從我國土地制度之變革看物權法之廢興」,載《政治與法律》1996 年第 3 期;「我國土地權利制度的變遷與現狀:以土地資源的配置和土地財富的分配為視角」,載《海峽法學》2010 年第 1 期)提及:田骨權—永佃權制度,歐陸—民國物權制度,高度集中的公有制、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土地三權分置模式。「一九八六年四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虽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物权,如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土地承包权等,但都回避物权问题。」可以說,柳經緯暗含的前提是,南京國民政府與北京共和政府存在斷裂,而後者執政時,前三十年與後四十年並無實質上的改變。
第三,高富平(「土地使用權客體論:我國不動產物權制度設計的基本設想」,载《法學》2001 年第 11 期;「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法定位:我國不動產物權制度設計的基本設想」,載《北方法學》2010 年)以歐陸所有權制度為批判對象,介紹了英美地產權制度,其觀察中國土地使用權的角色定位和實際功能所得出的結論是,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為核心來重構中國的物權體系,其具體方法可以借鑒英美經驗。高富平的時代感相對較弱,他顯然不認為中國需要跟著歐陸前進;面向未來,可以走英美化的道路。高富平活在當下。
那麼,我該如何對這塊規範空間作出自己的法解釋?我要往前追溯到何時?第一,春夏之交。第二,資產階級自由化。第三,改革開放。第四,文化大革命。第五,三大改造。第六,土地改革。第七,廢除六法全書;南京國民政府據台。第八,…………第九,…………第十,…………或者我要向前看,往更加異質的文明中去找尋?
現實中有如此多樣化的觀點和態度,這讓我想起了「道統與法統」和「文明與族群」。
道統與法統(問題源自章永樂)
從施米特「憲法學說」出發,可以觀察憲法(或謂基本狀態、道統)與憲法律(或謂《憲法》文本、法統)的互動過程。章永樂對南京國民政府之法統,研究頗深。該領域最著名的例子,即清帝遜位詔書。
奉旨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問題是:中華民國之法統,承繼自宣統帝,抑或自袁世凱?若是前者,則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二日(宣統三年臘月廿五)中華民國得以建立。若是後者,則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中華民國即已建立。
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統,是否有所承繼?若有承繼,是自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抑或中華民國?若無承繼,又與亞東大陸上的歷代政權作何關係?
這些問題,當然與對法作歷史解釋直接相關——無法確定起止時刻,無法界定規範空間。
北京共和政府目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承繼自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承繼自大清國。
夏商周秦西東漢,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又十國,宋遼夏金元明清。
但是這種長時段、大時代的觀點,不僅難以回應上述歷史細節問題,同樣也無法回應多元化族群的生存困惑。
文明與族群(木仁藏布)—「多面李登輝」
漢地十八省、滿洲、蒙古、磧西(回準)、藏地、苗瑤彝土壯。北京共和政府所領導的族群,種類繁多、文化豐富。但其目前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方向,令其無法因應多元化現實。
在李登輝去世次日,記者阿潑於端傳媒平台作深度報道「多面李登輝:他不是他的他,『台灣』亦不是台灣的台灣」,該文採訪六名背景各異的人士,展現了台北中央政府因應多元化現實的從容。
一、西嵐·麥勞,1933 年[生]。出生:新竹州。國籍:中華民國。泰雅族農民。「蔣經國也好,李登輝也好,之後的每個總統都一樣,只要對人民好,對原住民好,不管他們是不是台獨,或他們說自己日本人,只要住在台灣,大家都是一家人。」
二、松田良孝,1969 年生。出生:日本埼玉縣。國籍:日本。曾在北海道和八重山擔任記者。2016 年到台灣學中文,並替沖繩媒體寫台灣觀察的專欄。「因為李登輝,我感受到台灣、中國與美國之間的關係有多麼複雜。」
三、江啟發,1976 年生[。]出生[]:高雄。國籍:中華民國。自 2007 年定居日本名古屋。名古屋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那個時候,沒有什麼國際概念,也不存在一個個具體的國家。當然,老一輩的人很常提日本時代,我聽得都膩了,他們會說日本人很嚴格,很有秩序,很愛乾淨,台灣人說話不能太大聲…。他們沒接受教育,也沒什麼國家觀念,只知道被別人管,這個管完換那個管,比較管理方式而已。」
四、溫又柔,1980 年生[。]出生[]:台北。國籍:中華民國。自三歲起定居日本東京。作家。「對我來說,去想像李登輝走過的人生,就等於是想像如我祖父這樣與他同時代人們,正因為如此,我無法做出『他們很可憐』這樣的簡單結論,這樣生存的人們所在的歷史事實,今天的自己要如何接受,未來該如何繼續,都必須要好好思考的。」
五、無妄齋,1984 年[生。]出生[:]英籍香港。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曾至台灣讀書。政評人兼公民記者。「對於李登輝,以及經歷日治時期皇民化教育的那些長輩的處境,我也能夠理解。然而,我認為,他們對日本的認同,不但是基於自身經驗及『文化鄉愁』,也是對彼岸中國統戰的一種反抗。他們在文化上抗拒泛中華,所以,透過『崇日』來貶抑甚至否定中華文化根源。我認為,到了今天,台灣人已經走出『悲哀的台灣人』的層次,也更坦然面對歷史。」
六、徐巧芯[,]1989 年[生。出生:台北]。國籍:中華民國。國民黨員兼政治工作者。「李登輝很容易改變,他如果找到更好的價值觀,如果今天的自己可以比昨天的自己更好,就會往那個方向去,不會被先前的自己困住[……]只不過,對國民黨來說,李登輝恐怕在黨史上還是難以脫離『背叛』二字的負面評價。」
(庚子甲申壬寅。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