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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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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兒說,我每天發的貼文、限時動態,根本就沒有意義。

該死。

白癡女人,打扮的像50年代的家庭教師,嘴裡不停唸著什麼「不重要,不重要,這對你的人生沒有意義——」

然後發表演說,說科技進步讓我們照片的意義越來越淡薄之類的。

我根本懶得假裝附和她,或爭辯自己的動態才沒那麼零碎,因為我知道我拍的是什麼。

早餐。

新買的衣服。

自拍。

和朋友的合照。

午餐、晚餐、下午茶、宵夜。

天空。

明星的貼文。

洗腦歌。

電影。

他媽的,他媽的他媽的他媽的⋯⋯

不然你要我怎樣?什麼都不拍,什麼都不記錄,最後抱著Ch哭喊「一天都比我的人生長」?

我就是喜歡那種很細節的事情,那種絕對不會放進自傳的事情,只有那些才真實,只有那些才能讓我專心。

而且說真的,人生大部分都是細節組成的,不是什麼重要事件。

重要事件,根本無聊死了,每天回想到爛掉,而且想起來還不是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

還短到不行,我用十秒就可以回顧一生。

雀兒也不想想自己有十二本相簿,全是她小時候的照片,莫名其妙,以為穿著她媽媽的衣服就是上個世代嗎?

什麼都要紙本,那為什麼不看點書,到處都有小說的大綱是「男主角,遇到女主角,曖昧,告白,交往,吵架,分手,復合,幸福快樂的日子」。

無聊透頂。

每個人的人生精簡到剩下重要事件後都一樣。

畢業不重要,婚禮不重要,生小孩也不重要。

小孩的畢業典禮和婚禮當然也不重要。反正我也不會有。

相比之下,我生活中的細節有價值多了——

排隊搭捷運的時候,後面一個女人大聲講電話,要對方立刻把明細寄給她;

樓下一群人在吵架,其中有一個人不停罵「幹你娘」,我一邊晾衣服一邊數,他罵了二十三次;

樟宜機場的廁所都有評分用的機器,一個小女孩走在我前面,她選「非常滿意」;

國中去買早餐的時候看到一場車禍,那是我看過最安靜的車禍;

隔壁班同學要我叫我們班導出來;

我在倫敦看到一個綁兩條辮子的女孩在紅色電話亭裡邊大哭邊講電話,她說的似乎是法文,我一句也聽不懂;

中央公園內,一對五歲左右的雙胞胎牽著手,用我難以想像的高音唱著"Oh My Darling Clementine";

我第一次坐的長途巴士有附耳機,它竟然是耳罩式。

雀兒說我只是在炫富,告訴大家我去過很多地方。

屁。

她才是在炫富,這奢侈的白痴,她一直都把她所謂「平凡、沒意義的生活」當作理所當然。

平凡、沒意義的生活。屁啦。

我吐掉的早餐、我沒吐掉的早餐、我沒吐掉的早餐、我吐掉的早餐、我沒吐掉的早餐、我吐掉的早餐。

我真心覺得,可能買貴是一件美好的事,因為這樣我就有動力比價,比價的時候什麼也不用想。

我喜歡將就的感覺,不喜歡隨便。但我大部分時間不論任何面向都很隨便,新東西可以解決這一點,所以我很滿意。

我的每張自拍都很珍貴,因為我不是每天都有那種「狀況」。

我每次聚會都一定要拍照,如果我忘記那次聚會的話,後果我連想都不敢想。

我愛死Ch了,但如果我再纏著他問我那天到底在幹嘛,我相信連他都會失去耐性。

下午茶,拜託,這東西要七十英鎊耶,我就算吐出來也要把嘔吐物吞回去⋯⋯

我覺得可以安安靜靜地吃一頓晚餐是一天中最幸福的事,不是嗎?

第一次去倫敦,那是我從小的夢想,跟電話亭還有雙層公車自拍不算太過分吧?

每次去信義區都非常幸福,不管天氣怎麼樣⋯⋯

他的演技太完美了,看的時候真的以為我是他,是那種快樂很特殊,悲傷卻平凡的人。

只有這首歌可以打斷我思考,太棒了,我需要的就是這個。

花幾百塊就可以得到一整個腦子裡只有電影的下午,對我來說,這是筆非常划算的交易⋯⋯

平凡沒意義的生活。屁啦。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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渏巷喜歡書店的配樂, 喜歡D大調, 喜歡平和的人際關係。 喜歡衛星都市,也喜歡通勤到市中心, 喜歡pacific的讀音。 喜歡冷靜的人物與他們崩潰的瞬間, 喜歡專有名詞, 喜歡在安靜的氛圍中發生戲劇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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