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皆賤人,生在人世間~讀《黃色臉孔》

一讀.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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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閱讀會讓人增加同情心,那麼寫作會讓它少一點。  ──《摯友》.努涅斯

打開書,雅典娜(Athena)的名字赫然躍出,接著是茱恩(June)*──哇,接下來要搶金蘋果了吧?不,這個世界沒有維納斯,沒有愛與美,而智慧與正義更是一開始就噎死在大家眼前。剩下那以忌妒知名的女子,她存活了,故事由此開始。

茱恩(June)很平凡,不平凡的是她有個朋友,雅典娜(Athena).劉,兩人是耶魯同學,但雅典娜卻是另一個階級:出了書,是受人歡迎備受吹捧的新興作家,書剛剛賣出影視版權,還是Netfilx製作!更過分的是雅典娜美爆了,一雙大眼睛與安海瑟薇站在一起時毫不遜色,走到哪都是寵兒……反觀茱恩,工蟻階級,雖然也出了書,可是簽給一家小出版社,一刷還賣不完,負責她的編輯辭職,現在負責的那位愛理不理…….簡直可稱是編輯孤兒。茱恩甚至與雅典娜感情不怎麼好,她為什麼跟雅典娜出門?因為可以喝免費的酒。


直到那天,雅典娜意外死在茱恩面前,一片混亂中,她帶走了雅典娜的未出版小說初稿。雖然茱恩外貌平凡,但她看得出這真是一本好小說,她將初稿整理好,投稿後,成為自己的……她的人生一躍飛起,終於享受到雅典娜的待遇。


這次的金蘋果不再是誰比較美,而是誰比較有名。誰有名誰就是贏家,誰有名誰就能瘋狂。承認吧,這個只有十五分鐘成名的世界,誰不想成名?為了成名,誰不想豁出去?


或者這樣問,如果可以有十五分鐘的爆紅機會,你,願意付出甚麼?


茱恩付出的是從此擺脫不了一個剽竊惡名,甚至為了更加名正言順,不惜戴上黃色面具──她的筆名,雖然那也是她的中間名Song。而那看似完美無缺的雅典娜,其實也曾經偷過茱恩的故事──關於一則強暴,與一對看似好友之間的交心對談。


身為一個八卦人,看到這裡時難免一直想起那則關於腎臟與壞的藝術友伴*的真實故事,以及在茱恩振振有詞回答她人提問時所說的那句:「我認為開始審查作家應該寫什麼,又不該寫什麼,是件非常危險的事情。」當然,完美的無懈可擊。在創作的每個人都會承認這句話真是太對了,但如果這時候再放進一句瓊蒂蒂安說過的:作家們一定會出賣某個人。(寫作)是挑釁甚至帶有惡意的行為……是祕密霸凌的策略。再想想張愛玲寫了《花凋》(或《琉璃瓦》?)之後,她的家族親戚氣得不願與她往來。

唔,聽說如今大學女生的第一志願是成為作家。這個看似光鮮亮麗的職業,其職業傷害之巨大,總是得到一些,必須付出一些。


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些。


茱恩不值得同情嗎?其實還滿值得同情的,她從臺階上的墜落(真是太有象徵性),以及為了出名所做的這一切──這算惡嗎?那麼雅典娜偷了她被強暴的故事寫成小說,算不算惡呢?但茱恩值得同情嗎?她所做的這一切,為的是如同攀月一般攀上那明亮的地位,整本小說裡看見美國出版界的狀況(預付金制度台灣沒有啊)、作家即商品(身分政治好賣?那就賣)、推特即世界、八卦即名氣。有了八卦還怕賣不出去嗎?要立刻,要立即,要馬上,一點都不能等,就要爬上枝頭,人人都得成為鳳凰,金銀腰帶玉釦環,在現代紐約裡更必須擁有一瓶口哨豬威士忌。


但看到最後卻又不免唏噓的想起孟若的經歷,她的第一本書雖然得獎,卻也賣不好。茱恩,誰知道呢?也許三十年後依舊寫作,茱恩也可能是另一個……但,不會的,生活在現代這個時代,十五分鐘二十分鐘,爆紅就是一切。就算偷,也要嚐嚐金蘋果的滋味。


然而這時候又想起雅典娜與阿列克涅的故事,那個認為自己能比得過女神的凡人織女,雖然工藝超絕,但最後卻被盛怒的女神變成蜘蛛──但蜘蛛同時也是故事之神阿南西的象徵,因為每一則故事都需要精緻編織。也許編織故事的作家都是渴望品嘗成名的金蘋果,同時也是被懲罰的阿列克涅,從此無止無休編織故事,直到死去。


匡靈秀的聰明之處,除了談論現在火熱的身分政治之外,故事最後她借著茱恩,來上這麼一句:「真相是種流動的概念。總是可以找到另一個方法扭轉故事,也有另一個支點可以翻轉敘述。」所以雅典娜真的是噎死的嗎?所以茱恩的剽竊是罪嗎?誰又真的善良可愛?這個世界誰不是賤人?這本小說沒有愛,幾乎每個角色都積極進取的想成功,急迫的……資本主義裡面的我們,血流成河屍橫遍地,誰又不想踩著她人的屍體往上爬呢?

*茱恩June:六月June是天后茱諾Juno的月份,因此想到雅典娜朱諾與維納斯爭奪金蘋果的故事

*誰是壞的藝術友伴,見紐約時報報導
Who Is the Bad Art Friend? - The New York Times (nytimes.com)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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