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督公权力的意义上来说,调查记者所挽救的生命远远多于医务工作者。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尽管医院某些领导和保护伞可能承受着来自上方的压力和监督,然而却无须向位于下方的更接近基层的专业人员、以及被治理者(普通医患)负责,并且后者亦尤其缺乏对当权者的问责渠道。在这一政治体制结构下,反而是越理性、越拥有注重政绩素养的管理者,才越会做出为维护舆情与社会稳定而封锁消息、瞒报实情的决策,才越会采取忽悠搪塞、推诿拖延的行动。
因为倘若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和保护伞可以掩盖粉饰侵犯医患权利的事件,那么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便是唯一值得为之耗费资源而尽可能限制医患权利的恶行,而不是那些无法收获任何政绩成果以及维护医患合理权利的行为。固然,这种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与维护医患合理权利的行为也有可能出现一致的情况,例如湖北省和武汉市的主要领导被免职,但是还有更多的责任人未被免职或追责,所以并不影响目前仍然存在的行政不透明以及黑箱政治操作。
在中国大陆,当权者需要处理的事务涉及到侵犯民众合理权利与社会不稳定时,更需要官员对上负责和不必向下对民众负责,只有这样,绝大多数官员才能保住官位,即使侵犯大多数民众合理权利也是在所不惜。稳定和政绩压倒维护合理权利与风险防范,这在体制下是正确而理性的,但是却体现了体制内在逻辑的荒谬之处。
因此,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公开透明,需要的是能真正迫使这种公开透明持续存在的机制。我们需要保护调查记者,需要公正合理的法律法规,需要的是真正能行使监督权、与公权力抗衡的媒体,需要言论自由,这样才能从结构上确保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查记者所挽救的生命远远多于医务工作者。然而在目前体制下,甚至一些医务工作者在体制内一边救人,同时一边害人,甚至侵害其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理权利。因为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以及保护伞只需要满足上级制定的那一套考核标准,便能够在这一系统中生存下去了(保住官位或者获得经济效益),至于非考核指标的医患合理权利则意义不大。
每一层官僚机构都希望下级去考察具体的情况、做些具体的事情。但每一级官僚机构又都眼巴巴地向上级望去、试图揣测上级的旨意。这种政策制定的庸俗化并非武汉市第四医院的专利,而是极权体制的普遍现象,在医疗系统就会成为致命性的制度,导致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以及保护伞腐化而变成了无比平庸的官僚机器,一些尸位素餐、法治公民意识淡漠沦丧者从而坐到管理者位置上。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 院长:王岚
武汉市第四医院消化内科丁祥武利用职权,排除异己,疯狂打击迫害受害人,致多人精神心理障碍,家人处于破败的境地。。科室里趋炎附势,无耻者张扬,环境黑暗。
武汉市第四医院有领导坚持损害一部分人利益,不顾事实,一味打压,很多人都知道,敢怒不敢言,都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这里没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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