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冲击议会,一次支持,一次反对,但并非双标
甲:有两个事件,一次是香港抗议者冲击议会,一次是川普支持者冲击议会。同样是冲击议会,你一次支持,一次反对,这是双标。 乙:有两个人,一个人给你一杯水要你喝,一个人给你一杯毒药要你喝。同样是给你一杯东西喝,你一次接受,一次拒绝,这是双标。
「双标」即「双重标准」,指在本该使用相同标准的情况下,因为某些无关因素,而使用了不同标准评判。比如在一场赛跑中,人们本该使用时间作为比赛优胜标准。如果一个裁判对所有姓张的运动员使用身高作为标准,那么可以说裁判员双标,因为在本该使用相同标准的条件下,裁判员因为无关因素(姓氏),而使用了不同的标准。
可以看到,本该使用的标准是一个重要的评判依据。在涉及到双标的争论中,分歧往往不在于「是否使用了两种标准」。因为这是事实性的论断,可以直接验证。而在于,「是否使用了本来应该使用的标准」,这就转变成了价值判断性的论证。有人觉得应该使用这个标准,而有人觉得不应该。
那是否意味着,任何事物都无法判断是否为双标呢?毕竟总是可能会有个人觉得应该适用这样的标准。其实并非如此。有些事情的标准虽然没有被所有人接受,但至少标准的领域已经形成了共识。开头的例子中,乙的说法可以很容易辨识出错误,因为每个人都承认,评判「喝东西」的标准无论是什么,应该至少与喝的内容有关,而不是与「放在杯子里给你」这种表层形式有关。
回到甲的论述,「冲击国会」是一次政治行动,那么对于一次政治行动的评判,自然要与政治行动要实现的目标相关。仅仅因为表层形式上的相似性,就认为应该以相同的标准判断,是一种混淆的说法。
那么以政治行动的目标来评判,两次冲击国会是否本应该以相同的标准判断呢?就自由派(liberal)及立场接近的中左视角来看,并非双标。
以一种十分简化的方式粗略来看,如上图所示,他们认为自己身处在「民主」的政治立场上,认为香港冲击议会(事件1)的目标是从威权向民主转变,因此应当支持。而美国国会冲击(事件2)的目标则是从民主向法西斯转变,因此应当谴责。从中可以看出,就他们自己的价值体系而言,应用不同标准至少是自洽的。
在拒绝开头中乙的说法时,我们使用了同样的推理方式:
站在健康人的立场上来看,认为别人给你一杯水(事件1)的目标是从口渴的状态向健康转变,因此应当接受。而别人给你一杯毒药(事件2)的目标则是从健康向中毒转变,因此应当拒绝。
当然,即使一个论断没有「双标」,也不等于论断就自然是正确的。它可能会牵涉出很多其他问题,引起进一步的讨论。比如,即使支持冲击议会的目标,那么闯进去的手段是否值得支持呢?或者究竟是哪些因素最终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些都是潜在的有建设性的讨论。但如果上来一个「双标」的标签打上,又不说明什么是自己认为「本来应该采用的标准」,只是强调两个事情表面上的因素相似(而这可以在事实层面上验证),那无异于赞同,只要放在杯子里给你,无论是水还是毒药都得接受。
一直以错误的方式使用「双标」,就只能起到混淆是非的作用而已。不仅本身没有任何讨论的价值,也失去了很多讨论潜在问题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