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袂放你一個人:律師,永遠的反抗者》讀書報告
兩則在這本書中看到久久觸動人心的小故事,大塊文化出版的書真的多數都很有品質!
鄭性澤一案
五月三日一早,來到看守所,我告訴阿澤,可能下午就會提解出去開羈押庭,決定要不要羈押或交保,鄭性澤聽完,非常嚴肅的說,「如果法官要交保我是不願意交保歐!」
「為什麼?你已經在這裡關了五七三百三十一天,保證金,羅律師會想辦法,我們今天一定要救你出來!」
「我無罪,為什麼要交保?如果要交保,你跟法官說,還是再載我回來!!」
我承諾轉達他的心願給律師團。
但對即將到來的自由,我們還是又期待又興奮,臨走時,他很靦腆的問我:「德文的自由怎麼說?」
「Freiheit.」
只見他很高興的一遍又一遍唸著:
「Freiheit Freiheit Freiheit...」
彷彿真的就這樣自由了。
「告訴我爸媽,我今年會回家陪她過母親節!」
他當下回我,一轉身眼淚差點落下來。
關廠工人
「律師,我也不怕你笑,我也常撿餿水桶的食物來吃。」家中所用的棉被、衣物,也是他撿來的,每月收入僅約三千元,當年在聯福公司任職期間,當年在聯福公司任職期間,時常日夜趕工踩縫紉機,雙腳瘦職業傷害,現今兩腿都裝了人工關節,早已不良於行。
「接到法院傳票,想到眼前的處境,常常騎摩托車到最後看不見路,無法再繼續騎,因為眼睛都被淚水模糊了。政府不是應該救濟我嗎,怎會來告我?」
我都不知道怎麼回應。
這些又老又病的老阿嘛們,勞碌醫生,林老又被政府告上法庭,幾乎都要走上絕路了,勞委會卻堅持不撤告。案情膠著,訴訟上沒有進展,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這些老阿嘛們決定在台北車站臥軌抗議。
然後,當晚許多這些旅客都因搭車時間延遲,有些人竟破口大罵。
「你們要死,死遠一點啦!」
「開車!!全部壓死!」
身為律師團的成員之一,悲憤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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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軌之後,更多問題接著來了,很快地,許多律師團成員和學生都收到台北地檢署傳票,罪名是刑法第一八四條的公共危險罪,刑度是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第一位進來的是毛振飛,他是桃產總理事長,已經為這些關廠工人們奮鬥的十六年。檢察官告知罪名是公共危險,可以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何人策劃臥軌。」
「我。」
「何人現場指揮?」
「我。」
「何人拿麥克風?」
「我。」
「最後有什麼補充?」
「希望由於(我)來承擔所有責任。」
面對重刑,毛振飛面不改色,令人動容。
第二位進來的是林子文,也長期為此案奮鬥。
「何人策劃臥軌。」
「我。」
「何人現場指揮?」
「我。」
「何人拿麥克風?」
「我。」
「最後有什麼補充?」
「希望由於(我)來承擔所有責任,不要起訴年輕學生」
第三位進來的是吳永毅,也是希望自己能夠承擔責任。
在擔任刑護辯護人的經驗中,將責任推給共同被告人是人的天性,如這些工人運動者,犧牲自己,照亮別人的行徑,實在相當罕見。這一天,讓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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