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坠亡事件:以正能量杀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无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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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希夷

在小学生缪可馨坠亡十日之后(也就是昨天,6月14日),此事终于广为人知。人间惨剧,莫过于此。

一个天真、敏锐,天赋异禀的孩子,一个有着超越其年龄的对社会和世界认知的孩子,因为“教师”的语言暴力和可能存在的肢体暴力与霸凌,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但哪怕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有理中客出来说,“老师用画的横线不是删改,而是表示佳句的着重线”,甚至,那个对孩子的死有重大嫌疑的“教师”,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让家长在群里为它点赞,甚至还有不少丧尽天良的家长真的点赞。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更使我耳不忍闻。

但我还是要怀着后死者的悲痛与愤怒,写出以下的话,致祭于缪女史的灵前,并尽一个知识分子和媒体人的责任。

每逢这种事情,总有很多小市民和帮闲帮凶出来理中客,出来洗地。我不想多叱骂这些小人,这些愚人,这些恶人,但我想给吃瓜群众说两句:早在我去年冬天发于“philosophia哲学社”,评价包丽之死的文章中,我已经指出,公共事件的真相不只是刑侦学或法医学的真相,不是一种可以用经验主义的知性思维方式被还原的存在物,相反,对于这种真相的把握,必须通过(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和(结构主义式的)症候阅读才可以完成——这就意味着,我们不应该纠缠于事情的细枝末节,比如“教师”是否打了缪可馨一巴掌,用了多大的力,我们更需要的是,从已有的事实和信息出发,透射出更深的结构性问题。

那么我们可以透射出什么结构性问题呢?我们大可以泛泛而谈,比如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基层中小学教师文化和品德素质的问题,教育产业化和社会资本化造成的教师逐利的问题,等等——但我不想说这些,因为这只是在绕弯子,只是在避重就轻。我必须直接剖析和批判那个让缪可馨同学离世的词——“正能量”。


实际上,我大可以继续用我已经习惯的笔法,以一种和稀泥的方式,在现有的话语体系中进行语言游戏——“缪可馨同学作为一名小学生,能够对社会有着超越年龄的认识和体悟,能够勇于面对现实,这是真正的正能量,而教师打压学生的思考、创作与担当,才是一种打着正能量旗号的负能量”,云云。

但我不想这么做,如果面对这种惨剧,一个人还可以继续打官腔,继续道貌岸然,继续避实就虚,那么我觉得他已经不配做一个人了。

让我们看看缪可馨同学被其“教师”残忍删去并且指斥“要传播正能量”的那段文字罢: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者和研究者,作为一名(某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工作者,我把这句话反复看了三十遍,我想不明白它怎么就有问题了?难道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中,白骨精没有“虚情假意伪善”?没有“用表面的样子欺骗”?难道在如今的社会里,就没有人“表面善良内心阴暗”,“用卑鄙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如果我们的社会已经如此完美,为什么还会有这种“人民教师”存在?如果我们的社会已经如此完美,为什么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展开了大规模的反腐?为什么更要把反腐败常态化,永远在路上?为什么要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为什么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这位“人民教师”,我想请您滚出来,回答一下我上面的问题。您对社会的认识如此偏激,对学生的教育方法如此粗暴,铸下大错之后还如此恬不知耻,您的理论知识被自己吃了吗?您的修养被自己吃了吗?您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被自己吃了吗?您的良心被自己吃了吗?

无耻啊,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我相信,教育部门和司法机关能够对这个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给予公正的调查和审判。

但这还是不够,远远不够。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正能量”这个词。

“正能量”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概念,它有着糟糕的缘起和糟糕的表达。

曾经有一个培训机构老板(现在他还是)——每年当春晚观众——叫宋山木。他曾经因多次强奸女性下属而被判刑。根据供述,每当受害人拒绝的时候,这个强奸犯就会说,“你心情不好就是负能量,我要把我的正能量输给你,中和你体内的负能量。”这是2010年的故事。

有一位叫Richard Wiseman的英国教授,写了一本名为Rip it up的心理学畅销书,但万万没想到,这本书被译介到中国后,题目被翻译成了“正能量”。我也不太懂译者是如何如此乱翻译的,可能是他正能量太多了。这是2012年的故事。

后来发生了什么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而当我们看到正能量这个词的时候,我们会感觉很可笑。上过高中的人都知道,能量是标量,不是矢量,标量没有方向,而正负是方向,所以正能量是非物理的,至少在我们的宇宙的物理规律下,不存在什么正能量。

哪怕我们仅仅将“正能量”当作一种语言表达,它也非常的多余和无聊。

汉语博大精深,哪怕是带“正”字,形容一个人“有正能量”的成语,都俯拾即是。我们可以说一个人“一身正气”,可以说他是“正人君子”,还可以说他“正言危行”,更可以说他“刚正不阿”“正大光明”“大中至正”——而在那个糟糕的伪概念诞生之后,人人都说“正能量”,汉语简直成了儿语,成了鬼话,成了 new speak。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这是我们的汉语。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是我们的汉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我们的汉语。

“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这是我们的汉语。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从今之后,可以无愧”,这是我们的汉语。

“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这是我们的汉语。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我们的汉语。

“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是我们的汉语。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也是我们的汉语。


“传播正能量”,这不是我们的汉语,这是对我们的母语的强奸、侮辱、欺凌、侵害。

更何况,那些满口要“传播正能量”的人,教育别人“要有正能量”的人,自己又做了什么事情呢?

戴东原说过,“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我们的一位“人民教师”,在大清文字狱后三百年,在新中国建立后七十年,将以理杀人推向了新高度——正能量杀人。


够了,真的够了。

让我们尊重我们的母语,让我们尊重我们的表达,让我们做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让我们不要以理杀人,让我们不要以正能量杀人。

救救孩子!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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