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案是艺术行动的前线

郑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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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写于年初,讨论艺术在当下的社会语境里可以做些什么的文章,算是个人对艺术的一些思考和从业方向的简述。当时,在微信上发出后不到24小时就被举报删除。今天发在这里,希望可以跟各位师友交流。

在中国,当代艺术从来都是被《阳光灿烂的日子》电影里那个被阉割的、骑着“大炮”(大木棍子)精神失常的胖子形象诅咒着,整天打嘴炮,见人就喊“傻逼”。在认识展览查封与艺术家被捕的事情上,艺术从业者固然不需要区分自己是微胖界的矮矬穷,还是胖胖界的高富帅。但这个极具隐喻与镜像关系的历史性形象,确实会在我们每次打算开小差的时候,冷不丁地跳出来用骑在胯下的“大炮”指着你的鼻子,暗暗地喊上两声。

艺术家完全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艺术不外于社会的事实,关系简明,可是我们却经常忘记将它放在真确的社会政治语境里去重新理解,去实践。更真实的状况是,艺术家往往会在社会问题前,有意地把自己甩开,用“自我”阻断了自决,用辩证糊住了行动。有些时候,一旦具体的事情无所限定的形而上,自我辩证的快感就会替代共同的创伤,让认识失去尺度,进而修辞取代眼前的事实。因为辩证往往会更注重整全的视角,难以透过“人”这个复杂概念的间性,落到那个能为之行动的肉身。

其实,一切关于人的重要认识及其行动,在不触及现实,不谈具体的人与具体问题的情况下,都是脆弱的,都很容易被一件日常琐事、口齿不清的情绪或驴唇对马嘴的思辨所阻断,何况这种认识还发生在长期经受着强权的规训与管制的身体上。因此,应该可以这样说:在赤裸裸的社会事案前,自决的行动都有助于“减脂”,每一次创造性的激活真实,每实现一次公权修辞的破裂,都必定包含“抵抗”意味。

一个简单的道理,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每个人都要去抗争,但社会政制与伦理秩序的结果一直被共同承担。这是我们每个人命定的政治角色。艺术家更不例外。今天,艺术展览被查封变得更普遍,艺术家喝茶,限制出行,被监视居住,被拘留的事件频发。就我直面过的,《居民:再招募》展出不到一个月,刘伟伟的《私人生活》比79年的被取缔的美展还短命,展览还未布置完就被叫停。在深双的几十件作品被撤事件之后,就在昨天,一位居住在熬湖的艺术家的作品又在深双遭到审查。

从国内那次开端性的艺术事件算起,近40年过去了,当年展览被取缔艺术家走上街头,标语上的那句明确诉求与表态,在这个严控统治的社会,几乎变成了拆建成高档住宅小区后被遗留下来的广州猎德村牌坊,装模,作样。一部分艺术家就像时刻准备被拆迁的城中村房东,依仗权贵市场的权钱交易逻辑,期盼着成为一个“开奔驰去给人守大门”的富豪;中国梦与艺术家做的梦,正在越渐趋同一致。艺术界的修辞跟政府对社会事件的维稳式改写,也没有什么区别,封闭、独裁,又不着边际。今天,艺术家面对社会议题,更多的已不是无奈,而是无感。或许,我们被官媒长期宣导的他者苦难,编造来的敌人,剪辑来的正义,弄得有时候自己都恍惚觉得“奴性坚强”是为了姨妈日后的幸福生活。

17年前,艺术家王楚禹在参与一次艺术计划时,组织的一场艺术家们对策展人重新选举的会议,已经象征性地预示了直到今天仍在重复着的“历史”。在选举出来的五位候选策展人的拉票演讲中,被推选出来的新候选策展人真真假假地说出的拉票言辞,跟最后还是由两位原策展人当选的结果,戏剧性的描绘了艺术家跟社会、政治的距离。到目前为止,艺术家的实践、自我组织与展览项目的运行机制,还远不如劳工、律师与公民记者在社会运动中的行动及策略。原因很简单,艺术从业者对自己与艺术实存于社会的基本事实视而不见,脱离了此时此刻的“真实”和迫切的权利议题,并且从未面临过一种急促、激烈与涉险的无望处境。因此,它便无法确切地做出真正的价值判断和行动。

八九年之后,官方主导的对政体改革“不争论”,全面推行经济改革,使得对政制与权利问题的讨论,至少推后了15年。现在不仅是官方,民间也表现出一种默认,即经济增长可以给权力带来法理性。艺术家对社会问题的无感跟这不无关系。同时,在这片大陆,被威权逼现的新闻事件与夺人眼球的大型闹剧,从农村到城市,或是官场,每一个人的社会遭遇写成近年流行的非虚构文学,拍成现实题材电影,都会让你震撼不已。但是它如果没有成为做工的对象,就会成为麻木感知的景观;没有成为艺术实践的语境,就会成为了给艺术家喷洒的免疫农药;更或是成为意识形态的修辞,被当做维稳的案例。艺术家在这类情境里很容易无话可说,并丧失了敏锐度与表达能力去切入社会事件。最后,变得避讳社会事件,并退到艺术自主性的绕口令练习。

这种状况跟过去所谓的中国当代艺术历史书写也脱离不了关系,艺术家被重复告知的仍然还是艺术自主的美学与内化的价值,以至于艺术从很早之前就丧失了真正的观众,逐渐形成“自主的和谐”局面,或被“意识形态赞助者”的机构所招抚。这不是去指望一篇雄辩的策展文章与玄虚的作品说明,就能够走出与通达的。

那个心照不宣而又吊诡的逻辑是,有很多人认同唤醒植物人,而不认同唤醒活人;相信艺术有疗愈效用,却不相信艺术可以面对人的社会性遭遇;艺术可以自我变革,而不认为艺术可以参与社会变革。但其实只要艺术家将自己看做一个正常的人,艺术就应该去面对关于人的基本的问题。我们只要还认同艺术的多元、想象力与创造性,是为了否定专制集权社会的价值标准;艺术实践所强调的问题与肉身经验、行动与自由联结,是为了对抗专制传统的思想体系。那么,我们就应该用最直白、简洁,带有创造力,又让人无法回避的语言去问问,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自问一下,我们缘何成为了不需要真相又不会追问的一类人。

20年来,记者、律师、NGO、第三方(公民)调查行动与纪录片运动等所开辟的一点空间,如今在持续不断的一轮大规模清理与打压中,几乎消失殆尽。3年前,一场剧演的聚餐过后,我的朋友在上海的一个丁字路口,情绪没崩住,双手用力的晃着我肩膀,“你知道吗,我朋友被抓了,而我…”。这几年,这是记得比较清楚的一次同行的哭诉。这件事发生在2015年的9月,709律师大抓捕的两个月后。还有一次,在2017年3月,香港新特首当选的第二天,几位参与占中的人就被控告,聊到这件事时,平时总是带着爽朗笑声的艺术家三木伤感地落泪。提起这种事,不是要讲情怀,煽情,相比那些律师的家属千日的独守与抗争,以及十数年的冤案、维权与上访之路,实在没什么。我只是想就近说一下,我们很多时候虽然实践的阵线不同,但在这两三年实为更长的时间里,我们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与遭遇并没有改变,只是它在今天更无遮拦地极化了。再就是我们这些艺术从业者跟所有普通人一样,当你遭遇一些无力解决的事情的时候,你也会哭诉、骂街,或是去抗争。在一个政治恐惧与经济宰制的社会政体,艺术家跟劳工、农民,或是律师与记者,没区别,更没有优越性;在特色阶段的言论与法治的层面,每个人都是弱势群体。

但凡对社会制度转型的历史经验有一些了解,都会认识到律师在其中的角色。但今天的真实状况是,继2015年7月之后,他们坚持的工作变得如履薄冰,自身处境更加危险。仅在最近短短的一个星期内,便有至少三位专注于人的基本权利的律师被处罚。他们因发表言论被处停止执业,或因法庭抗议被吊销执照,或吊销执照后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其实,当下艺术的处境,一如律师与法制的关系,艺术家愈无声,艺术愈无力。如果说律师的社会事业是理性且平和的,那么艺术家就应该是提供敏捷且智慧的抵抗及传播技术的人。尤其是在NGO、记者与律师先后被结构性打压之后,服务于统治的法治社会逼迫着艺术附加了紧迫的当代要求——不可直接冲撞,但要让行动保持一种创造性实践的直接。艺术家需要在严控政制下发掘缝隙,在人权遭遇及社会问题的现场捕捉崭新的表达力,创造传播信息的方式,追问真相。这其实一直是媒体的核心价值,犹如“记者在现场”,律师取证,今天的艺术行动也无异。另外,这几年媒体的境遇何尝不是艺术家做事的语境,艺术早该把“媒体的能力”与创造性传播,看作自身实践的一部分。这也不是挑战,而是艺术本应面向及具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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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宏彬独立策展人,注重艺术的社会责任,推动“艺术成为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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