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日|我的家在姐姐那裡
我的姐姐,是我以前所任職的美術館館長。我總玩笑説她是我沒有血緣關係的親姐姐,她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去年我離開了美術館,離開前和姐姐走訪了廣州城中村裡的藝術空間,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打一把大傘,她挽著我的手臂,在村里的小路上行走。
今年一月,和家人同遊廣東,與姐姐見了一面,她把她包觀音像的紅布剪了一半給我,讓我帶給媽媽。送我回去的路上,她說要好好的,我們應該馬上又要見面了。
又是半年,有展覽開幕,我又回來幫忙。這次之後,我估計會到北京入職,很難再見到她。
姐姐命運並不輕鬆,十歲前她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七歲時養母去世,有了後母又遭受虐待。長大結婚,有了孩子五年後丈夫去世。我難以想像,她承受過多大的痛苦。
美術館是她的心血,在這之中,她投入了金錢與健康,換來了一場場展覽。工作的頭獎年,在她的辦公室裡,我們常常對坐長聊,我們提出一個有一個假設,然後一次又一次在實踐中推翻了它們,直到只能用最最微薄的行動力去支撐。可是也撐到了現在。
姐姐年長我十二歲,許多事情我想不明白的時候她像一片大海,什麼都能容納。她告訴我:真正愛你的人,永遠都不會離開。我們之間有過最深的交談,也有過激烈的爭論,甚至我總是任性地指責,這一切她都接受了,因為這是我。她更年長一些,所以她要像一團棉花一樣包裹住我時而激烈的愛與恨,還要教我怎麼去生活,怎麼忍耐孤獨。
我不是這裡的人,我的家鄉在很遠的地方,所以我很難在這裡有一個穩定的家。不過倘若姐姐還在,那麼這個家也就在,回來、相見、談話、分別,在一次又一次形似的過程中,我們回家,回到那個超越處所意義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