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114:「基本煩」和霎眼族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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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他們爭取民主。不過,我是悲觀的。

從1985年開始,到1989年六四,中共對香港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起草《基本法》,先是組成有少數香港委員的起草委員會,後又在香港成立了有180名委員的諮詢委員會。兩者都由中國任命,也就是說,由中共選擇的人去參與決定香港人九七後的基本大法。諮詢委員其實只是名銜,幾年來一共才舉行過兩次公眾諮詢。

照道理,在中英聯合聲明的附件一,已經寫明了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只要把這個附件轉換成《基本法》在人大通過不就完事了嗎?然而,討論來討論去,起草這樣的一個《基本法》竟然耗了五、六年,比世界上所有起草憲法的時間都長。直到香港市民和輿論都感到厭倦,將Basic Law (基本法)稱為 Basic Bore(基本煩)。而具有苦中作樂幽默感的香港人,則從「煩」中取笑,市面出現了「養狗基本法」「床上基本法」等廣告詞。1989年在黃霑的「香港 X’mas」中有林夕作詞的「我的基本法」:「我想去學基本法/程序常令人困惑;我想鑽研基本法/腦海裡一片空白;我想協助基本法,尋覓渠道頭髮白」。

為什麼要耗費這麼多時間?說穿了就是要把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明確的表述,變成模糊;把人民權利最大化的表述,改為國家權力最大化。比如聯合聲明中說「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裡的權限非常清楚,到了《基本法》,「除外交和國防外」這句話就不見了,變成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這高度到底是多高?人大常委有最後解釋權,而人大常委並非由法律專家組成、而是由政治人物組成的立法機構,即立法權與司法權重疊。此外,《基本法》的行文也有很多不是法律語言,比如許多地方都用了「通常」這詞,「香港永久性居民」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行政長官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的中國公民等等。為什麼要加「通常」呢?因為既是通常,也就可以有例外,即留下例外的餘地。

《基本法》搞這麼多年的另一個目的,就是把聯合聲明中的「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的「選舉」變作中國特色的選舉,「負責」變作中國特色的負責。最讓人驚愕的是,學貫中西的著名作家金庸,作為草委的政制小組召集人,竟在《明報》社評中把英國選首相和美國選總統,說成是等同《基本法》所定的由推選委員會選特首,都是間接選舉。他在電視訪問中,不停地霎眼,顯得言不由衷。我以後見到在媒體前不停霎眼的人,發現他們講的大都不是由衷之言。

話說六十年代某一天,多產專欄作家高雄,和幾個也是受歡迎的報紙專欄作家一起飯聚,席中他說了一個觀察,就是寫某樣東西最好的,在生活中做這樣東西就最失敗。寫武俠小說的人是不會打的,寫愛情小說最好的人在愛情上大都是失敗的,寫股經的人在股票市場都輸得很慘,寫馬經的人賭馬也是輸多贏少,寫色情小說的人大都性無能,寫政論的人絕對不適宜從政。金庸當時也在座,一起哄笑,但卻無自知之明。他憑良知寫的政論很有說服力,自從見過鄧小平和參加草委從政後,就在熒幕前成為霎眼族了。

我年輕時就讀了許多金庸以各種筆名寫的小說、隨筆、政論等,從他的文章中學到不少知識和寫作技巧,他的社評曾是我必讀的文章。從他擔任草委後的表現,我也學到了做人的道理,就是高雄所說的,寫作人論政就好,千萬不要從政。

1986年,中國在胡趙領導下,管治算是比較寬鬆,香港大多數人還是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但基本法起草的教訓,使我認識到一黨專政的本質是不會變的。領導人一時的開明並不意味著體制會改變。起草基本法,就是中共要把政權的權力最大化,強加在中英聯合聲明的人民權利最大化之上。那時我在電視訪問中說:九七後,如果做教師還可以憑自己的認識去教育學生,做記者仍然可以把採訪到的新聞據實報道,做醫生還可以按照自己的專業知識去關顧病人,寫作人可以憑良知去寫作,做生意的只要不違法可以各顯神通,那麼我還是會選擇做中國人;倘若不能夠這樣做,而必須按黨國意旨並違反自己的心意做事的話,那麼我寧可做一個人而不做中國人了。

這是我最早提出身份認同問題的一段話。當時引起不少討論。很多人不同意,認為作為中國人這身份是不可改變的,如果不能夠按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事的話,也應該像先賢那樣,以中國人的身份去努力改變中國。而民主回歸,民主治港,是改變香港從而改變中國的第一步。

我支持他們爭取民主。不過,我是悲觀的。

圖,1988年應Esquire雜誌中文版創刊之邀,拍了幾張時裝照。

(原文發佈於2022年2月28日)

《失敗者回憶錄》連載目錄(持續更新)

  1. 題記
  2. 闖關
  3. 圈內圈外
  4. 殺氣騰騰
  5. 煎熬
  6. 傷痛
  7. 動盪時代
  8. 抉擇
  9. 那個時代
  10. 扭曲的歷史
  11. 先知
  12. 自由派最後一擊
  13. 我的家世
  14. 淪陷區生活
  15. 汪政權下的樂土
  16. 淪陷區藝文
  17. 父親與淪陷區話劇
  18. 李伯伯的悲劇
  19. 逃難
  20. 愚者師經驗,智者師歷史
  21. 戰後,從上海到北平
  22. 古國風情
  23. 燕子來時
  24. 在左翼思潮下
  25. 1948樹倒猢猻散
  26. 豬公狗公烏龜公
  27. 《蘋果》的成功與失敗
  28. 怎能向一種精神道別?
  29. 自由時代的終章
  30. 清早走進城,看見狗咬人
  31. 確立左傾價值觀
  32. 「多災的信仰」
  33. 最可愛的人即最可笑的人
  34. 中學的青蔥歲月
  35. 被理想拋棄的日子
  36. 談談我的父親
  37. 父親一生的輾轉掙扎
  38. 父親的挫傷
  39. 近親繁殖的政治傳承
  40. 畢生受用的禮物
  41. 文化搖籃時期
  42. 情書——最早的寫作
  43. 那些年我讀的書
  44. 復活
  45. 不可缺的篇章
  46. 不可缺的篇章 之二
  47. 不可缺的篇章 之三
  48. 不可缺的篇章 之四
  49. 不可缺的篇章 最終篇
  50. 沒有最悲慘,只有更悲慘
  51. 歸處何方
  52. 劉賓雁的啟示
  53. 徐鑄成的半篇文章
  54. 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人
  55. 通俗文化的記憶
  56. 左派的「社會化」時期
  57. 伴侶的時代
  58. 那些年的太平日子
  59. 香港歷史的轉捩點
  60. 福兮禍所伏
  61. 香港輝煌時代的開始
  62. 我們是甚麼人?我們往何處去?
  63. 二重生活的悲哀
  64. 《七十年代》創刊背景
  65. 脫穎而出
  66. 覺醒,誤知,連結
  67. 非常有用的白痴
  68. 有用則取,無用則棄(非常有用的白痴之二)
  69. 中調部與潘靜安
  70. 非蠢人合做蠢事
  71. 接近絕對權力的亢奮
  72. 無聊的極左干預
  73. 從釣運到統運
  74. 那年代的台灣朋友
  75. 統一是否一定好?
  76. 台灣問題的啟蒙
  77. 推動台灣民主的特殊角色
  78. 中共體制內的台籍人士
  79. 踩不死的野花
  80. 文革精神
  81. 文革締造中國的今天
  82. 極不平凡的一年
  83. 批判極左思潮
  84. 民主假期
  85. 裂口的開始
  86. 太歲頭上動土
  87. 愛荷華的「中國週末」
  88. 1979年與中共關係觸礁
  89. 那幾年,文藝的沉思
  90. 愛荷華的平和交鋒
  91. 從認同到重新認識中國
  92. 九七覺醒
  93. 美麗島大審對我的啟示
  94. 從事媒體一生的座右銘
  95. 念茲在茲要記下的輝煌
  96. 香港前途問題帶來的恐慌
  97. 從來沒有「民主回歸」
  98. 和許家屯的一次交鋒
  99. 牢記至今的一段話
  100. 從創辦到離開天地圖書
  101. 《七十年代》和天地分道揚鑣
  102. 「庚申改革」的流產
  103. 中共幫我們洗脫左派色彩
  104. 與徐復觀先生的兩年交往
  105. 徐先生的臨終呼喚
  106. 「愛國是無賴的最後防線」
  107. 守護我們的心智
  108. 江南案的考驗
  109. 專權政治逆轉的里程碑
  110. 「李匪怡」和《香港1997》
  111. 一國兩制的根本問題
  112. 港人治港只是誘餌
  113. 「京人治港」是否較好?
  114. 「基本煩」和霎眼族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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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李怡,1936年生,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後在《蘋果日報》撰寫專欄,筆耕不輟半世紀。著有文集《放逐》、《思緒》、《對應》等十數本。 正在Matters連載首部自傳《失敗者回憶錄》:「我一生所主張所推動的事情,社會總是向相反趨向發展,無論是閱讀,獨立思考或民主自由都如是。這就是我所指的失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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