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Lady Bird到Christine——评《Lady Bird》
Christine是生活在萨克拉门托的17岁女生,在教会中学读高三。影片的开头,她和母亲两人刚刚结束旅行,开车回家。母女俩前一秒钟还在为听《愤怒的葡萄》的录音带而感动流泪,后一秒钟就毫无预兆地发生了争吵——Christine不喜欢萨克拉门托,她梦想到东岸去读大学,可是母亲连加州州立大学的学费也付不起。Christine同样不喜欢父母给她的名字,于是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Lady Bird”,并要求别人都这么叫她。Lady Bird厌倦了平淡的小镇生活,正如她自己所说:“I wish I could live through something.”
在高中最后一年,Lady Bird如愿获得了许多从未有过的经历。在音乐剧社团结识阳光的Danny,让她体验了人生的初恋。青涩的两人在舞会散场之后尝到了初吻的甜蜜。音乐剧上演当天,Lady Bird却发现Danny竟然是同性恋。谎言拆穿,一段美妙的初恋戛然而止。不久,Lady Bird又和一脸酷劲的吉他手Kyle走到了一起。为了接近Kyle,她不惜抛弃自己的闺蜜Julie。可是,在经历了第一次性经验之后,她因为发现Kyle不是处男而感到受骗,短暂的第二段恋情又草草结束。
Lady Bird和母亲之间的关系是另外一条重要的线索。母亲的现实和女儿的幻想往往是母女关系的导火索。电影后半段中,母亲发现女儿瞒着自己申请了东岸的大学,导致两人之间冷战爆发。机场送别,母亲铁了心不肯下车送女儿进入登机口。车开出机场之外,母亲含泪折返,却还是晚了一步。父亲偷偷在机场把一个信封塞入女儿的行李箱,里面原来是一封又一封母亲写给女儿的信。因为害怕女儿笑话自己的文法错误,母亲把信全部扔掉,却被父亲私自捡回来,为的是希望女儿明白母亲对她的爱。
影片尾声,纽约的酒吧里,Lady Bird和身边的男生搭讪,她在做自我介绍时用了自己的本名Christine。当晚,她因为酒醉被送往医院。第二天醒来,看到手腕上的医用腕带上写着自己的名字,Christine McPherson。最后一幕,走出教堂给母亲电话留言时,她说“This is Christine. That’s the name you gave me. It’s a good one. ”在结尾的短短几幕戏中三次出现她的原名Christine,和她此前坚持要求别人叫自己Lady Bird形成了对比。“Lady Bird”这个名字出于她的浪漫幻想,同时也出于她对现实的不满。她幻想住在Danny祖母的大房子里,幻想去东岸充满文化气息的城市读大学。之所以有这些幻想,是因为她不满意自己的家境(wrong side of the tracks),因为她不喜欢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 is the Midwest of California)。而当她孤身一人来到纽约,读到母亲写给自己的信(一个小细节:有几封信写给“Dear Lady Bird”,有几封信写给“Dear Christine”),才体会到父母的爱,以及自己对于家乡的不舍。
那晚在酒吧醉酒,就好像是对高中最后一年种种荒唐经历的隐喻。看完整部影片,观众见证的是主人公从Lady Bird蜕变为Christine的成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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