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柏拉图的分离学说
是什么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的?也许人类早已发现了自己在自然中相对于其他动物的优越性,并对那仅可能诞生于人类自身的历史、文明等成就沾沾自喜,但对于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的缘由,却难以解答。本文将以这一问题为开端,引出并简要介绍柏拉图的理论哲学以解释知识产生的奥秘,并最终尝试解说其学说与西方带有浓厚道德理性主义和绝对主义色彩的实践哲学之联系。
认识的奥秘
从朴素的常识出发,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是因为其绝对高于任何物种的智力。但此说明仍是不充分的。这种智力上的绝对优势,表现为人能够进行抽象、判断、推理等一系列思维活动,而其他动物则无法做到。想象一下,教一个毫无知识的人认识“圆”的概念,只需观察圆形的事物,例如太阳,他就能轻易抽象出并因而认识“圆”的概念。于是人类对作为纯粹的图形概念的“圆”加以研究和应用便是可能的,例如发明轮子这一显然不存在于自然界的东西;同样的,自欧几里得开始的数学大厦也因此有了得以建立的前提。而对于动物来说,太阳就只不过是太阳而已,再没有过多的含义了;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也都仅包含限定于其作为个别事物本身的意义。至于动物的那些类似于人类使用工具的行为,或是先前通过经验被认识到(如黑猩猩用树枝钓白蚁)的,或是已进一步成了冲动和本能(如鸟用树枝筑巢)的,因而也都不超出其对具体个别事物本身的认识。所以就算黑猩猩再聪明,也不可能在自己的社群里大量保存作为工具的石头等物品,除非它的基因里生出了这样的习性。
如此看来,人类有相较于动物的绝对智力优势自然是不错,但这不足以解释人作为万物之灵的理由。就像黑猩猩的例子说明,哪怕它再聪明,也无法在认识上完成向真正的人类理性转变的飞跃,起码这种飞跃是难以通过机械的因果规律解释的。由此,还必须对这种智力高下的差异进一步区分。而在之前的说明中,实际上已能见其端倪了,两千多年前的哲学家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即这种差异表现在对经验以外的事物的认识上。
感觉经验的世界是人和动物都熟知的,它表现为一个个鲜活而具体的事物,例如具体的这一个人或那一匹马。而人类的认识并未止步于此。在生活中,我们更离不开一些超越经验的概念,比如当我说“人类”时,你很清楚我没有指任何具体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而是泛指了一个类,而这个“类”是不存在于可感世界中的;换言之,我们只对具体的人产生经验,而从不对“人类”这一空泛的概念本身产生任何经验。于是便可以想象,我们能认识两个世界,一为经验的可感世界,另一为纯粹的概念的世界。柏拉图的认识论和本体论便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分离的学说。
柏拉图之前的哲学家们
在进入柏拉图的学说之前,必须大致了解先于柏拉图的一些重要的哲学家们关于这种分离的世界观的看法。公认的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提出了“什么是世界的本原”的问题,并给出了“水本原说”的回答。从此世界本原成为古希腊哲学的一大探讨话题。泰勒斯所提出的问题的对象,自然是这个最熟悉的可感世界,而水本身也属于可感世界,是实实在在的经验存在,因而他的理论基本上只是关于可感世界的,更多具有的是自然哲学的气质。而经历了这样的开端后,泰勒斯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认识到老师理论的不足,便不从自然物质入手,转而用“无定”这一纯粹的概念来解释可感世界的本原,类似于中国道家的阐述,实际上是完成了向可感世界之外寻求答案的转变。
此后不乏用纯粹概念解释世界本原的哲学家,其中对柏拉图影响最大的当属赫拉克利特以及爱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以“活的火”来比喻万物,即万物产生于火,又消亡于火,世界就是在火与万物、万物于火的转化中运动的。而这种运动又遵循着一种不变的原则,即“逻各斯”。万物的运动是可感的,而逻各斯是不可感的。由此,他又提出著名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用以说明感觉世界的瞬息万变,一切事物都向其对立面转化。而这一观点遭到了巴门尼德的批评。
爱利亚学派的核心观点是 “世界本原是不变的一”,发展到巴门尼德时,这一观点演变成了对任何变动之物存在的否定。巴门尼德是最早总结出形式逻辑规律的哲学家,并严格按照形式逻辑建立自己的学说,因此在某些方面具有浓厚的形而上学色彩。如果按照赫拉克利特的说法,一切事物都向其对立面转化,那么此时的事物A,在未来的某时便成了-A,这岂不是指着同一个事物说它既是又不是?这在逻辑上是矛盾的,不可能存在某一个事物既是其本身又不是其本身,那么这样的事物只能是非存在,因而是根本不存在的。巴门尼德由此给出了“存在”和“非存在”的概念,形象地用“真理之路”和“意见之路”加以说明:知识是存在者,是永恒不变、独一无二、无生无灭而存在于不可感的世界的,要靠理智去认识;从可感世界中通过感官由感觉得到的则不可与知识相提并论,由于可感世界的瞬息万变,一切可感事物都充满矛盾因而是不存在的。人不应该混淆真理的存在和可感世界的非存在,否则就是在“意见之路”上渐行渐远而始终无法获得真理,巴门尼德甚至还因此贬低了感官的作用。这样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柏拉图的学说。
柏拉图的分离学说
之前已经提到,柏拉图学说的奥秘就在于这种分离的世界观。柏拉图把这两个世界分别称作可感世界和理念(“理念 idea”,又作“型相 form”)世界,他的学说又因此被称为理念论。可感世界中充满了可感事物,需要借助感官加以认识;理念世界是彼岸的,无法通过感觉经验达到,只能通过思维认识的,其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理念型相,即纯粹的概念。这正是对巴门尼德学说的沿用。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更是借苏格拉底之口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知识即是说“知道了些什么”,那么这个“被知道的”一定是存在的;反之,存在的也一定是能得知的。总的来说,凡是能被思考和诉说的(能得知的)就是存在者,存在者是能得知的因而能对其产生知识;凡是不能被思考和诉说的(无法得知的)就是非存在者,非存在者是不能得知的因而对其只能是无知的(这种“无法得知”在于我们甚至不能用“无”的概念将其规定)。
而到此并未结束,柏拉图还引入了赫拉克利特的观点,将其与巴门尼德的观点进行调和。巴门尼德指出可感世界由于自身的矛盾而不可能是存在者(存在者不能既是又不是),相对应的,从可感世界中所得到的,也只能是意见而不能是知识或真理。柏拉图则为这种逻辑上的矛盾留以地位,肯定可感世界中只能得到意见的同时,又将可感世界置于存在于非存在之间,承认其“既存在又不存在”。
至此,理念论的大致框架已经清楚了:从认识论上来说,包括“无知”、“意见”和“知识”三部分,分别对应本体论上的“非存在”、“既存在又不存在”和“存在”。人类对非存在是无知的,因此“非存在”不属于人类的认识范围。可感世界与理念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分别属于“既存在又不存在”和“存在”。然而仅有框架还是不够的,若要理解其学说,必须进一步说明。
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他通常以具体事例来解释自己的学说。从直觉上讲,可感世界中也能获得知识,那柏拉图为什么要将从可感世界中所获得的称为“意见”并严格地和“知识”加以区别呢?借苏格拉底之口,柏拉图解释道:假设有一个人,他能认识所有个别的美的事物而唯独不能认识“美”本身,那么就不能说他有关于“美”的知识。这便是在说,当我们认识到“这朵花是美的”,或者“那个人是美的”时,首先是认识到了“美”这个理念本身。当闭上眼睛,切断所有的感觉,不再经验到任何个别的事物时,我们还是能认识“美”的理念,这才说明我们有了关于“美”的知识;倘若只能认出可感世界中具体的美的事物,而离开感觉后没有任何对“美”本身的认识,岂不是成了只认识太阳而不认识“圆”的动物?柏拉图正是在此意义上严格区分了只发表于个别事物的“意见”和具有普遍性的“知识”。
接着从本体论上看,柏拉图不仅建立了可感世界和理念世界的二元论,更是系统地阐述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正如赫拉克利特用逻各斯这一不可感的概念原则来解释可感世界的运动一样,他也尝试以此来解释世界的本原。首先,既然柏拉图没有效仿巴门尼德将可感世界当作无法认识的非存在而丢到一边,他就必须将可感世界和真正的存在加以区分,说明它在何种意义上是“既存在又不存在”。按照赫拉克利特的说法,万物皆流变,昨天的沧海成了今天的桑田,那么当然可以指着同一地方,说“这之前是海,现在不是海”。而有别于赫拉克利特最先说明变动与相对的世界,柏拉图最先考虑的是巴门尼德式的关于“存在”的解释,即将存在者和理念等同起来。理念是绝对、静止、永恒的,任何一个“类”、“数”、“图形”等的概念或者之前所提到的“美”本身都符合这些特征因而属于理念,知识是对理念的认识。再追溯其反面,完全否定了的知识和存在仍是绝对的,一种绝对的不可知和非存在。于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可感世界远非绝对不可知的虚无,因而不是非存在;但它也显而易见地不是绝对的永恒。一朵美的花总是可能相对于另一朵花而不美,甚至连这朵花本身也会消失,而“美”和“花”本身却是始终存在、绝对不变的。可感世界被置于“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位置因此是合理的。
确定了两个世界的位置,柏拉图对两者的联系做出解释:个别事物是对理念型相的分有和摹仿。当个别事物隶属于理念型相时,个别事物分有型相,例如花的美是对“美”本身的分有;当个别事物相似于理念型相时,个别事物摹仿型相,例如制作的床是对“床”的理念的摹仿。由此可见,感觉经验的个别事物只是属于理念的附属产物,它们远不及理念那般绝对而完满。这样的分有学说实际上确立了理念世界的本原性,至少在逻辑上,理念世界是相较可感世界而言更具第一性的,甚至更真实的。
以朴素的常识眼光来看,这无疑是颠覆的。我们通常认为,概念当然是源自客观世界的,是人类通过思维从感觉经验中抽象总结出来的事物的共性。即使真有那样一个理念世界,也是人类通过理性创造出来的,怎么可能反而先于经验而存在呢,甚至这个客观的世界难道还不如我们头脑中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真切实在吗?但如此一来,就又回到了开头的问题,人类的这种抽象能力是从哪来的,动物的认识能力为什么无法完成这一步飞跃呢?通过这种颠覆,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题,但却实实在在从理论上巩固了人类万物之灵的地位,仿佛在下断言:企图突破感官的限制,一心向彼岸真理而实现朝理性的飞跃本身,是偶然的、奇迹般的现实,因而人类理所当然是无法被超越的。这种逻辑上理念世界先于可感世界的分有学说被应用于认识论时,更能突显理性的崇高地位。
在认识论上,既然人对理念世界的认识并非来自客观的可感世界,那又来自何处?柏拉图认为这是心灵先天具备的,比起具备一种抽象的能力,这更像是潜在地已具备了充分的关于理念的知识本身。假设纯粹精神性的意识能不依附肉身而存在,它是无关任何感觉经验而能够游走于理念世界的,这样的意识便是灵魂。于是灵魂便当然能够得到关于理念世界的所有知识。这样的灵魂伴随人的出生而与人的身体结合,天赋予人类以关于理念的全部知识。由于肉身对灵魂的影响,人类对此有所遗忘,但只要经验到那些可感世界中对理念加以分有和摹仿的个别事物,潜在的关于理念的知识就能被唤醒。这便是柏拉图的灵魂回忆假说,具有浓厚神话色彩,并且再一次肯定了理念世界的本原性和真实性,肯定理性的崇高。
分离学说中的实践精神
柏拉图的分离学说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自近代以来,世界进程从未脱离古希腊人奠定的基本步调,而每一次文明进步的背后,都有分离学说的影子。那么理解分离学说所体现的实践精神,是理解人类文明发展的关键。
分离学说首先体现出的是一种十分理想化的理性主义。理念世界被不断强调成是真实的,甚至比可感世界更加实在的。那么相较于只会发表意见的人,通过理性,而不是感官,认识世界本原的人便是更有教养的。知识和真理因此有了天然的权威性,一切企图以现实手段篡改真理的行为都因此是荒诞的。在此基础上,所有的崇拜只发生于彼岸的对象,而世俗的一切由于远谈不上是绝对真实、永恒而完满的,人们对其最多只是“敬畏”,即由于生理上的畏惧而不得不表现出顺从。于是在西方历史上,不乏“国王也必须向真理低头”的情形,教皇的统治权力很大程度上也根植于其对教义的解读与阐释,这意味着要使众人信服就必须表明自己对真理绝对负责的立场(至少在形式上强调政权合法的重要性)。
分离学说另一方面体现了对绝对主义的强调。理念论认为现实世界只可能是相对和运动的,这同样也是常识易于接受的。但理念论同时赋予绝对和永恒以比感觉经验更实在的意义。于是可做出以下解释:如果只着眼于现实世界,那么自然是毫无绝对性可言的。不仅没有绝对的美,也没有绝对的正义或绝对的善。我们能经验到的,只有当权者定义的善恶。一切标准都显然是相对的,因为当比当权者更具力量和手段的人将其推翻后,新的标准又会被确立。这一切都发生于现实,仿佛是最不言而喻、毋庸置疑的实在。但更加绝对的实在性是凌驾于感觉经验之上、潜在于理性的认识之内的。想象当我失落至极,抱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正义”时,我无疑是在说自己没有经验到具体的正义,例如受了欺骗或不公的对待,但应当确信甚至庆幸的是,我对“正义”本身产生了认识。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实在的了,就像即使测力计坏了,我们仍应确信力本身是存在的,而不应认为测力计的数字比看不见的力本身更实在。如上文所述,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即使没有经历到个别的事物,对普遍理念型相的认识却实在地表明了对知识的获得,或者说这是跳脱出了感觉经验的束缚而认识到绝对之物的存在。而又恰恰因为认识到了完满的绝对之物,人才会意识到现实世界的欠缺,并萌生出对完满的追求而表现出不满足于眼前的现实。
因此,分离学说更具有激发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意义。自然科学的兴起与近代科学体系的建立、自然法学派的兴起和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都离不开分离学说的影响。那些伟大的学者们,一边让认识去符合绝对的真理,一边让经验的世界趋向于完满的理念,其中所揭示的人类进程发展的奥秘,正是对彼岸绝对真理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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