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車手2|遇車禍重創沒勞保 感恩活著 立志為外賣員爭權益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
攝影|梁文熙
「砰!」一輛的士從後撞過來,在等候轉燈的電單車手何繼枝(阿枝)倒下、被捲入的士車底拖行,胸口被車轆壓住。剎那間,他失去意識,車禍令他全身十處骨折、肺部和肝臟重創。他仍記得,被送院後躺在床上動彈不得,只感渾身痛楚,看見白光閃閃,估計是被推到不同病房治療和檢查。
事發在 2021 年 11 月, 當時 25 歲的阿枝,是送遞平台的外賣車手。他剛剛在大角咀送完外賣,駕電單車等候轉燈時遇上車禍。留院三個月,幸運活過來,但雙腳已無法如常走動。阿枝控訴,僱主沒按法例購買勞保及呈報工傷。
《集誌社》檢視本港四個較大型的送遞平台,發現全部都沒為送遞員提供法定的勞工保險,僅個別公司有提供個人意外保險,惟賠償金額大幅低於勞保。勞工處數據顯示,2021 年至今年六月,有 34 宗涉及僱傭關係爭議的平台經濟勞工工傷聲請,目前只有兩宗達成和解獲償、其餘則仍未有成功索償的個案。
車禍距今超過一年半,阿枝仍要撐著拐杖走路。阿枝說,當時他一星期工作六天,要遵從公司規定。例如吃飯和送餐時間皆受公司限制、公司規定車手上線和下線時間、限制特定區域接單,車手也要用公司的保溫袋。阿枝形容自己跟受僱無異,但當有工傷發生,他卻不受適當的勞工保障。阿枝憶述,剛發生意外後,未思考呈報工傷,「當時在醫院,都是間歇斷續才能入睡,冇心情諗點樣追討、邊個責任最大,淨係知好痛、好辛苦。」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工傷意外發生後,僱員失去工作能力逾三天,僱主便須在 14 天內向勞工處呈報。阿枝的舊東家,並無呈報工傷,亦無替他購買勞保,他質疑不可能要求傷者自己呈報,「就算是出面受僱的人,(若他們)不清楚自己權益,都不會呈報。更何況外送員,一開始已經同咗你講你係自僱形式,僱主更容易推卸責任。」
阿枝在事發時任職的公司,現已停止送餐業務。而現時仍然活躍的送遞平台,在工傷、勞工保險方面,又有何安排?《集誌社》記者取得戶戶送、foodpanda 、Keeta、GogoX 四個平台與送遞員的「協議書」,發現全部都沒有替送遞員購買勞保,個別公司則有提供其他保險。
《集誌社》向四間送遞平台查詢有否購買勞保, foodpanda 回覆查詢時表示,為送遞員免費提供團體意外人身保險及公共責任保險;戶戶送表示,有提供免費個人意外保險、收入保障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有關保障適用於外送專員上線期間及下線後一小時。該兩間公司的回覆均未提及有否買勞保。《集誌社》上周二向 GogoX 查詢、上周五電郵向美團公關查詢,未獲回覆。
勞保與個人意外保險有何分別?「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工保險」或「勞保」,屬法定要求僱主為僱員認購,與「個人意外保險」或「團體意外保險」不同。打工仔從意外保險可獲得的賠償金額,一般遠遠低於勞保;而僱主購買勞保時須付的保費,一般亦較「個人意外保險」等更貴。
比較 foodpanda 、戶戶送的意外保和勞保,如送遞員因意外死亡及永久傷殘,foodpanda 最高賠償額是 500,000 元,戶戶送是大約 508,000元 ($65,000 美元)。而設法定賠債額的勞保則分三個年齡層,40 歲以下者最高賠償額是 3,070,200 元,較 foodpanda 多 514% 、較戶戶送多 504%。 40 歲至 56 歲以下勞保最高賠償額是 2,193,000 元,56 歲或以上是 1,315,800 元,皆高於 foodpanda 和戶戶送。
工權會:罰款過低 寧撇清關係避高昂保費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近年處理約十宗外賣車手工傷個案,無一被公司承認是僱員。她說,工友或家屬雖可申索,法庭或會判工友為僱員,但申索過程繁複漫長、亦未知能否獲批法援,如意外不嚴重,很多人會放棄申索;公司則「搏佢唔拗」,繼續以假自僱形式聘用,藉以逃避賠償的責任。她又指,高風險行業如送遞員,勞保保費較意外保險的保費高,加上過去僱主不買勞保的判罰極低,毫無阻嚇性,公司或寧願撇清僱傭關係,「寧願比佢罰幾千蚊好過買勞保」。
34宗工傷涉僱傭關係爭議 29宗放棄索償、兩和解
勞工處回覆指,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共接獲 71 宗有關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聲請,當中涉及一宗死亡個案。 71 宗個案中,有 34 宗個案涉及僱傭關係爭議,當中 29 宗申索人因不同原因撤銷申索/未有繼續索償,兩宗達成和解,勞工處正跟進餘下三宗個案。換言之,目前除了兩宗和解個案獲得補償金額,其餘未有成功獲償。另外的 37 宗,則不涉及僱傭關係爭議。
至於有多少宗涉及工傷個案的平台經濟僱主,被判《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罪成?勞工處表示沒備存數字。
沒購勞保未曾判最高刑罰 最低罰款 $500
僱主若沒購買勞保,按現行法例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記者從勞工處取得相關刑罰數據,由 2017 年至 2023 年 3 月,僱主沒有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而被定罪的傳票數目為 5,932 張,從未判最高刑罰。六年來,最高罰款個案為 25,000 元,最少罰 500 元;有兩宗監禁皆判緩刑,其中一名僱主被判監禁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另一名僱主被判監禁 14 天、緩刑 18 個月及罰款 5,000 元。
意外成人生轉捩點 盼成社工爭外賣員權益
阿枝在意外後,一度認為自己是自僱身分,未有循工傷追究僱主,後來與公司達成和解,他正向涉事的士司機作出民事索償。
那次意外,成為阿枝的人生轉捩點,除了身體、他的想法也告改變。這一年半,他曾遭歧視,試過撐著拐杖難以踏上車廂,巴士司機卻拒絕降低車身、直接開車;他做義工探訪其他工傷家庭,使他感恩活著。原本只求好好上班、賺錢過活的他,現時目標是希望成為社工,協助傷殘人士和關注外賣員權益。
阿枝生於基層,住過劏房、公屋,小時候壓逼的居住環境如困獸鬥,阿枝變成家人的「出氣袋」,常被體罰、家暴。上學也不快樂,他還記得,中學買不起名牌波鞋,穿上一對沒牌子的鞋,常被同學嘲笑。
經歷貧窮與壓逼,令他早早打算獨立。17 歲放棄升學,阿枝報讀建造業議會的木工課程以早日投身社會,這門手藝,曾令他創出一片天。2015年,建造業議會派出 19 歲的他代表香港,到巴西聖保羅出戰「世界技能大賽」;最終雖未能獲勝,但因培訓獲得津貼,使阿枝可搬走自立。
其後他轉做零售經理,惟行業經歷疫情打擊和經濟蕭條,唯有在 2020 年轉做外賣車手。2021 年底的意外,卻改變了他一生。「上一年是我最絕望的時候,那刻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個廢人,每日攤喺屋企唔想郁,因為身體的痛苦,甚至是身體機能影響活動,所以在家無所事事。」
阿枝在意外後三個月出院,雙腿不能靈活走動,每星期只有覆診一天會出門,「食飽就睇電視,徘徊在陰影中」。工權會社工一直鼓勵他重投社會,邀請他成為義工,令他重拾信心。他試過隨工權會探訪兩個外賣員工傷家庭,其中一個家庭,工友頭部重創,年邁父母十分擔心;另一個工友離世的家庭,氣氛沉重,使他反思到,自己能活過來是十分幸運。
阿枝感恩自己仍能活著,他小時候曾想過做社工,但因要「生存」,故打消念頭。經歷意外,讓他覺得社會有不少問題,需要發聲、爭取改變。他已獲得大學錄取,九月將修讀社工課程,希望未來可幫助傷殘人士,和跟進外賣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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