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在福爾摩薩
IPFS
前幾年小有討論,大稻埕的獨逸領事館(Deutsche Konsulat in Twatutia)圖片出處的《台灣紀行》(Streifzüge durch Formosa, 1900),其作者 Adolf Fischer 就是科隆東亞藝術館(Museum für Ostasiatische Kunst)的創建人。此書是記載其在 1895 年 4 月在台灣遊記。
彼時,獨逸在台灣南北各設有領事館。一是北部的淡水─基隆─大稻埕,一是南部的打狗。
此外地(zweite),1860–1862 年間普魯士東亞遠征艦隊(Die preussische Expedition),SMS Elbe 船曾於 1860 年 11 月前往日本橫濱途中,亦與瑯嶠原住民有武裝衝突。略早於 1867 年的羅發號事件與 1874 年的牡丹社事件。不然可以大概看一下《Die preussische Expedition nach China, Japan und Siam in den Jahren 1860, 1861 und 1862 Reisebriefe》。
漢堡市立檔案館有存錄彼時書信文件資料,https://recherche.staatsarchiv.hamburg.de/.../resultatlis...
節錄
1856年臺灣開港前,已有美商魯班公司(Robinet & Co.)在打狗進行貿易,兩年後兩家來自香港的英商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與甸德洋行(Dent & Co.)亦來臺經商,它們的船隻運輸大量的樟腦到香港銷售。104 1858、1860年開 港後,繼有英、美商人進駐各口岸經商;105 接著1864年,首家德商在打狗成立勒士拉洋行(Lessler & Co.),進行樟腦與糖的貿易。隔年,來自漢堡的商人美利士(J. Milisch)在滬尾設立美利士洋行(Milisch & Co.),也經營樟腦與鴉片、海運和拓殖的業務;106 1865年,另一德商亦在打狗開辦柯爾曼亞力基洋行(Kielmann & Co.)經商。107 研究漢堡與中國貿易的德國學者耶伯斯坦(B. Eberstein)報導:
同年共有25艘漢堡籍的商船航抵打狗港,約每2週就進港1艘。在這種活絡的貿易下,漢薩城邦等德意志小邦亦在臺各口岸任命領事;1865 年,美利士來到滬尾後,就申請希望成為漢堡駐該港的領事,次年他如願,並被其他漢薩城邦:呂北克(Lübeck)和布萊梅兩城邦任命為駐淡水領事。1867年,這些城邦也分別在雞籠和打狗派駐領事;駐雞籠的是尼森(F. C. Nissen),駐打狗的則由在當地經營哈根,達.西瓦公司(Firma Hagen, da Silva & Co. )的德商
哈根(K. Chr. Hagen)擔任。同年哈根為了替補他不在時,任命英國駐打狗的領事卡羅爾(C. Carroll)為他的副領事,前後哈根任漢撒城邦駐該港領事3年。
[…]
當時普魯士海軍與商人對臺灣特別有興趣,他們希望在這個島上建立1–2個海軍基地。1863年夏天,普國駐上海總領事李福斯在該市與中國官員完成中、德天津條約的換文後,搭羚羊號艦到廈門,以便一方面觀察該港,另一方面打聽有關臺灣的消息。隔年,普魯士政府指示該艦在臺灣尋找一個可能適合殖民的據點。同年年底,總領事秘書拉德維茲(J. M. von Radowitz)也忙於有關併吞臺灣的問題,因此人們開始擔憂普魯士在那裡可能發動戰爭。
當時有關在臺建立殖民地或海軍據點的討論文章,依史托克的統計共達30多篇,其中尤以弗立德最為積極。弗氏引用前述1830年代,著名的國民經濟學家李斯特的觀點:呼籲普魯士和德意志小邦組成關稅同盟與在鴉片戰爭後,積極鼓勵和中國進行貿易,以及建立海外殖民地。弗氏以超過 200 頁的篇幅撰寫上述的《特別在東亞的顧慮下,普魯士 — 德意志在印度洋與太平洋殖民地的建立》一書;在書中說明在臺拓建殖民地的亟切需要,並附上詳細的計畫。他還強調,應效法荷蘭開發爪哇殖民經濟的模式在臺闢建殖民地,且應在該島上引進一種特定的植物,並實施強制的栽種與交貨制度。此外,他還提出治臺的策略:由於在此島上住有不同的族群和其統治者,如普魯士的殖民者和征服者瞭解正確使用「分而治之」(divide et imperal)這一詞,那將特別有利。
[…]
雖然,後來還有幾位德人想再謀取臺灣,如曾任德國魯爾區(Ruhr-Gebiet)烏柏塔市(Wuppertal)巴門萊茵傳教會(Rheinische Mission in Barmen)督察主任(Leitender Inspector)的新教神學家法布利(D. F. Fabri),與曾任該區博宏聯合鋼鐵公司(Der Bochumer Verein)的工業家巴勒(L. Baare)兩人。159 法布利曾被譽為「德國殖民運動之父」(Vater der deutschen Kolonialbewegung),1879 年他撰有《從政治與經濟的觀點德國需要殖民地嗎? 》( Bedarf Deutschland der Kolonien? Eine politisch- ökonomische Betrachtung)一書;其中第六章他建議,在闢建「商業殖民地」(Handels-Colonien)德國可以考量下列地區:「⋯⋯如侵占後印度(南亞)與婆羅洲北部不無可能,又如福爾摩沙,它只有部分是中國的勢力範圍,德國可與中國簽訂協議而取得。⋯⋯」而巴勒亦於 1883 年,呼籲德國併吞臺灣。此外,李國祁亦提到:在中、日甲午戰爭期間,因滿清一再失利,德國擬趁機在華占取港灣,且在中、日雙方議和時還以臺灣為目標。他引述1894 年 11 月初,德國首相霍亨洛(C. Fürst Hohenlohe-Schllingsfürst)在其備忘錄中認為:「⋯⋯當中日議和時,德政府當設法自日本處以酬謝方式占據臺灣。因為德人於英人倡議干涉中日戰爭時,曾左袒日本,故有權索取臺灣為報酬。」但他們的呼籲或建議都未被採納與實踐。
隔年4月中旬,中、日馬關條約簽訂,清廷將臺灣全島、附屬島嶼和澎湖割讓給日本淪為日本的殖民地。緊接著,德皇威廉二世(Wilhelm II, 1859–1941)因租借中國港灣未成,先聯合法、俄兩國干涉還遼後,於1897年藉口山東曹州巨野教案,出兵侵占膠州灣;青島遂成為臺灣、鼓浪嶼和舟山群島等地的替代品,而成為德國在東亞的殖民地,山東省亦因此成為德國的勢力範圍,從此列強相繼瓜分中國。1896年,李奇賀芬在柏林發表《山東與其門戶 — 膠州》,其中亦認為:
福爾摩沙與其三百萬住民難以管理和統治,她缺乏良港,且離中國較重要的地區太遠,(如占有地)將是一個昂貴且無安全的占有。
─ 余文堂, 2018, 19 世紀普魯士統一德國前對臺灣的覬覦 (1850–1870). 國史館館刊, 58, pp. 1–68.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