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今年停頒實在好事,文學憑什麼要求最高樣本
今天下午,瑞典文學院宣布,因受到性侵醜聞影響,院士離席僅剩11位,而不到12位便不能進行評審的原則,今年諾貝爾文學奬將停擺。那麼今年應該沒有人再替村上春樹惋惜了吧,只是出版社們可能又失去了集中出版一位爆冷作家作品的機會。
在上遊文章裡,@CPZ寫到院士離席的細節,此處不再贅述。這篇我想聊一下我所理解的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制度所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諾貝爾文學獎成立的宗旨以及表彰的準則,是表彰「有理想主義趨向」的作品。最初在這一基本原則背後站著十八位歐洲裔評委,一百年來,他們組成權威的文學教會,在斯德哥爾摩的古堡裏秘密地投票。文學大概需要一種最高儀式來表述其信念。
然而正如人們早已指出的那樣,在所有諾貝爾獎項中,文學獎是最為可疑的一支,充滿了各種不可思議的爆冷或失誤。從評審團人數方面,院士即便離席,也不會按缺補選,要一直到離世,才會候補,不可動搖的舊約似乎總是在證實評委們所受到的嚴重限定。而文學依賴語言,語言迫使它過度依賴個別掌握外國語種的評論家的口味。這些老邁的院士們,掌握著有限的民族語言,並對大多數他們所要鑒定的文本和文本生長的社會背景十分茫然;對西方世界以外的文化無比陌生;文學鑒定的品位和趣味還不可避免地非常個人化。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庫切(John Maxwell Coetzee)前兩年在北京演講時,曾提到一個問題:諾獎創立時的「理想主義趨向」的評價標準是否普遍適用於當代世界的文學寫作?——諾貝爾文學獎創立的初衷,是要頒給「在理想的趨向上生產出最傑出作品的人」。這一準則必定讓學院非常頭疼,這並非牽強之辭。「表現出理想趨向的最傑出作品」到底是什麽意思呢?如果一部作品的趨向不是理想的,那麽它就不在學院的考慮之列嗎?另外,集中關注一部作品的趨向到底有什麽意義呢?每一部作品都有其趨向嗎?更寬泛地說,一個世紀以前的遺言對瑞典皇家學院的約束到底是有多嚴格?學院不是有權用當代的話語去解釋其指令嗎?
接著庫切用三個獲獎人的頒獎詞來揭示這個隱密的問題,你會從中看到一種學院派的努力,它即便不把獲獎者都變成秘密的理想主義者,也至少要聲稱在他們身上的理想主義趨向。庫切發現自己的標準很難把這些獲獎人看作理想主義者,但學院為他們寫的授獎詞是這樣的:
阿爾弗裏德·耶利內克(2004):她的作品「揭示了社會中那些陳詞濫調的荒謬和它們的征服力量」。
奈保爾(2001):他的作品「迫使我們去看那些被隱匿的歷史的存在」。
塞繆爾·貝克特(1969):在他的作品中,「現代人的窮困獲得其高度」。
庫切說:「這些說法都沒有錯。但是作為對作家一生所有作品的總結,其怪異和跑題令我驚奇。它們似乎決意去看一部作品的光明面,盡管這些作品中每一部的趨向都極其黑暗。」
庫切說得很隱晦,他在演講中提到瑞典文學院「這個脆弱的團體很可能在1896年和今天都對諾貝爾有理想趨向的文學所必定意指的東西有精當的理解。」他肯定是不知道何謂「精當的理解」,如果諾獎語焉不詳的標準是一開始就埋下的問題,嚴格按照遺囑而無法更改,很難說能跟著時代進步(此處的假設是文學當然要進步)。
並且,這個理想主義趨向,在有些時候,只是停留在了頒獎詞裏。1970年,通過對索爾仁尼琴有關「道德正義性」和「民族良心」的言說的讀解,諾獎對蘇聯極權主義暴政進行了正義審判。然而,與之相對的現實卻是,1989年,瑞典文學院爆發了一次爭議導致三名院士憤而離席。起因是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下令追殺《撒旦詩篇》作者、英籍印度裔作家薩爾曼·拉什迪(Ahmed Salman Rushdie),瑞典各文化團體尤其是作家紛紛發表抗議聲明,瑞典學院院士的基本道義傾向雖然支持拉什迪,但多數院士仍以「學院不應幹預政治」為由,拒絕以學院名義發表聲明。因此,包括從1981年到1987年擔任諾獎委員會主席的LJW Gyllensten,在內的三名異議院士公開宣布退出學院,盡管學院基於終身制的規定不予批準,他們也不再參加學院的活動。
頒獎詞裏的理想,與現實投票不幹預政治,就像諾貝爾的評獎標準一樣遊移不定。
說回這個標準,如果有的話,一定意義上,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諾獎標準,便深受1989年離席的Gyllensten所提出「要求獎金有一種益處的功能」,那麼,在這個價值觀上,榮譽的重量被替代了,而更重要的是一種投資或賭注,用來促進創作。比如:1971年授予巴勃羅·聶魯達和1973年授予帕·懷特,這兩項獎都符合指出「一項鮮為人知的語言或文化領域」的願望。1986年在他任上的最後一年,獎給了尼日利亞作家索因卡,「盡量使獲獎者遍布全球」,改變諾貝爾獎給人造成的歐洲中心主義的印象。
這樣的方式有什麼問題嗎?評委會考慮從世界格局的眼光去評選,讓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文學作品被世界共同學習和理解,用不同的文學形式和載體,喚醒某種傳統的東西,乍一看,瑞典文學院是意識到這種文化判決的有限性,通過對除歐洲以外的各大洲作廣泛勘探來做出平衡。可是,這樣的結果真的沒有矯枉過正的嫌疑嗎?後來者把獎連續地頒發給一些「二流」作家,對一流作家,特別是一流的歐洲裔作家視而不見,竭力展示公正性與多元性的同時,唯獨忽略文學本身。
當年高行健得獎時掀起對諾獎評審水準的懷疑,文學評論家朱大可先生記錄了這點:「恰恰是高行健而不是別人贏得了這個獎項。這一戲劇性結果顯然取決於諾貝爾獎的評審程序。該程序運用了同中國推選黨、人大和政協代表極為相似的身份多元平衡原理:必須讓等待了整整一百年的中國人得獎,這個標準剔除了還在耐心等待的米蘭昆德拉;必須授予一個來自中國大陸但又沒有官方背景的作家,這條標準剔除了台灣的李敖和曾任文化部長的王蒙;必須是具有自由主義特征的流亡作家卻又不至於引起政治外交風波,這條標準剔除了“異見”色彩過於濃烈的北島,但該判斷事後被證明完全失誤;必須具有民族色彩又不乏現代實驗特征和未來指向性,這條標準剔除了老朽並喪失創造力的巴金,如此等等。」
在這個維度上,諾貝爾文學獎,是人權獎、種族獎和國家獎,卻唯獨不是文學獎本身。不僅僅是高行健,文學愛好者們每年都數落諾貝爾文學獎的歷史「污點」,僅僅在歐洲文化圈內,就有托爾斯泰、易卜生、哈代、契訶夫、卡夫卡、喬伊斯、卡爾維諾、納博科夫,昆德拉等大批頂級,甚至堪稱開天闢地的作家,遭到諾貝爾獎冷眼。
這次性侵事件被控者每次對受害人招搖兜售諾獎得主神秘信息的場景,就很生動地描繪出,如今的諾獎與其說是文學菁英的鑑定,倒更像是一場六合彩,充滿賭博的性質。
如果非要肯定諾貝爾文學奬存在的意義的話,我想還是回到它對文學傳統本身的堅持。它本身就不是在當今的風向標下去表彰某類作品,而是要用獎項的肯定去讓某種傳統得以延續。
當年艾略特得獎時的演講說到自己能得獎不是因為才華有多麼高,而是諾獎堅持認為詩歌是文學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只是現在,諾獎對普通讀者的價值恐怕也就到奚落村上,認多幾個爆冷作家為止,如果完全把自己的文學素養交給一個百年不變的「權威機構」來操持,跟隨諾獎閱讀會成為很無腦之事。
更重要的是,如果文學沒有做出集體判斷的可能,在一個價值多元和瞬息萬變的世界裏,我們又憑什麼非要求得一個文學的最高樣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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