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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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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铁链女事件看中国人的残暴史(1)引言

解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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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江苏徐州丰县欢口镇董集村的“铁链女”事件震惊全国。有几个因素使得这个事件牵动了举国上下以至于全球华人的神经:首先,“铁链女”的遭遇之悲惨骇人听闻;其次,加害人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任何道义上的不妥,而全村人对此完全知情,也习以为常;第三,从地方到中央的政府一再掩盖真相...

2022年初,江苏徐州丰县欢口镇董集村的“铁链女”事件震惊全国。有几个因素使得这个事件牵动了举国上下以至于全球华人的神经:首先,“铁链女”的遭遇之悲惨骇人听闻;其次,加害人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任何道义上的不妥,而全村人对此完全知情,也习以为常;第三,从地方到中央的政府一再掩盖真相、迫害调查此事的民众;最后,这样的悲惨遭遇绝非个案,如公益组织“中国妇权”前大陆项目负责人姚诚“依据他多年从事解救被拐儿童的经验,给出了一个估计,‘从1980年一直到2016年放开二胎,最高峰的时候,一年就有二十万孩子被拐。我们自己统计,平均每年有十万个孩子被拐,一年十万,十年一百万,三十多年就三百多万。’” 【1】在这个庞大的数字中,被解救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

政府在这个事件中的角色备受指责。它强制执行的数十年的一胎化政策使得男女比例悬殊,为拐卖妇女儿童制造了庞大的市场;公安系统利益关联、地方保护、无力甚至不愿意制止猖獗的拐卖人口行为;事发之后,下至董集村,上至中央,不敢面对真相,并且对敢于调查真相的人们穷追猛打,因为真相太过黑暗,他们承担不起让真相见光的责任。政权本来就已经捉襟见肘的公信力更进一步大幅下跌,在“塔西佗陷阱”中越陷越深。

公众对此的反应指向同一种情绪:对政府的愤怒;也引向同一个结论:政府要为“铁链女事件”及其代表的成千上万妇女儿童被拐卖、被虐待的事件负起全部责任。

本文试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即从历史的上下文中寻找“铁链女事件”在文化层面的原因。本文收录了近代以来中国人对待婴儿、妇女儿童、普通无权无势者、以及各种同族或异族的敌人的一些残暴行为,搜集的历史记录主要集中于晚清,兼顾一些现代社会的资料。本文希望通过这些历史来说明,与“铁链女事件”类似的残暴事件在社会中的大量存在、以及这些事件被当地民众和各级政府普遍容忍的现象是中国社会中由来已久的常情。因此,把全部责任推给建政只有七十多年的中共政权并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虽然“铁链女事件”是在中共政权的治下发生,但改朝换代并不保证类似的事件自动销声匿迹。

普通中国人可以做的更有意义的一件事或许是鼓起勇气,睁开眼正视自己民族和文化中的残暴成分。本文所收录的残暴行为从时间上来说离我们并不遥远,最远的不到两百年;从发生的规模上来说,遍及社会的每个普通角落。在动乱的年代,成千万、甚至上亿人在同胞的残暴行为之下死于非命。这些景象或许是那些抱有“人之初性本善”的一厢情愿、常怀“礼仪之邦”和“五千年灿烂文明”的良好自我感觉、或只想陶醉于春江水暖花前月下的人所不愿意直视,却是我们代代相传的文化的扎扎实实的一部分。如果无法鼓起勇气正视这些成分的存在,我们就不可能意识到:罪恶不只出在其他人、其他权力组织那里;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里说的“残暴”是个主观的定义。在一些人看来残暴的事,在另一些人看来正常;在一种文化中的人看来残暴的事,在另一种文化中的人认为符合伦理;“铁链女事件”是在全中国的大量民众看来极为残暴的事,却被铁链女的加害者及其村人视为正常行为。本文列举的这些残暴行为之所以在中国不断大规模发生,正是由于不同的人群和文化对残暴的不同定义。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社会文明程度的每一点进化就是社会通行伦理对残暴的一次重新定义。

这里简要介绍一下本文引用的资料中涉及的晚清时代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社会背景。这段时间的最重大的事件是1851年从广西开始、席卷整个东部地区、于1865年被清廷剿灭的太平天国运动。在势如破竹的太平军的鼓舞下,全国各地的各种势力也纷纷起来叛乱。“这些叛乱有的是起源于秘密会社,有的仅是出于对当权者的一般性的不满。在这些叛乱中,规模最大的发生在厦门、上海和广州。”【2】而在这些叛乱后来被镇压时,官军对叛乱者及其辖境内的平民进行了残酷的屠杀。

本文中引用的晚清时代事件的原始材料主要来自几位当时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的著作:(1)卫三畏 (Samuel Wells Williams),美国传教士、外交官,1833年来华,1877年回国在耶鲁大学担任汉学教授,是美国第一个汉学家。其代表作是《中国总论》。(2)施嘉士 (John Scarth),英国商人,1847年到1859年在中国居住,在回到英国后的第二年写成《旅华十二年》。(3)密迪乐 (Thomas Taylor Meadows),英国驻中国外交官,1842年来华,1856年出版《中国人及其革命》。他们的叙述的中译有些是我对其英文著作的直接翻译,有些是我在现有的中译本基础上将其中翻译不准确处加工修改而成。本文以外国人的叙述为主要素材的原因是中国人写的历史书中关于这些残暴行为的记录甚少。这可能有两个原因:首先,由于中国人的价值观是集体先于个人,中国史家的视角主要聚焦于大尺度的政治军事层面的纵横捭阖,对个人层面的苦难关注不多。其次,由于这些残暴行为在中国社会中由来已久、是社会中如此正常的一部分,中国史家们觉得它们没有在史书中特别大书一笔的价值。反过来,旅华的外国人对个人层面的关注可能更多一些,而这些残暴行为与他们的幼时生长环境反差较大,所以对他们的震动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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