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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AL嚴毅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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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連貫日記 側記0314「捍衛獵槍行動」

CIDAL嚴毅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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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媒體需要我教你們怎麼寫新聞嗎我中文系畢業

今天早上跟一場會議請假,到警政署前參與「捍衛獵槍行動」記者會,現場的原住民族立委只有伍麗華一位和助理曾巧忻到場關心,前幾日高金素梅在網上胡說八道:「新制辦法先通過,再來調整。」的影片傳到了捍衛獵槍行動的群組中,高金委員其無視族人對於狩獵槍枝辦法的擔憂的基調令人堪憂。


獵槍新制討論的會議並未充分的公開透明,明顯著資訊不對等的問題,許多部落族人以及關心狩獵文化的青年,乃至長期關注「獵槍案」的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從警政署官員說的去年12月起不斷協商,但也並未曾獲邀與會,若不是受到某個部落獵人協會的邀約、請託,Savungaz擔任代表參與了一場討論獵槍新制會議,發現警政署官員的難以溝通,「聽取意見後」的新制辦法也並未反映部落族人意見,以及對於「進口」制式獵槍的擔憂。


在場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中心主任律師也談到,獵槍辦法當初因為王光祿案釋字803號,大法官針對「喜得釘獵槍」的使用並未限制,僅是要求內政部針對喜得釘獵槍在新制上增加輔導機制規範,而非直接廢除現有獵槍使用辦法,在未來要求族人必須使用昂貴的「進口獵槍」,增加了文化實踐的門檻,以及「獵槍黑市」、「獵槍盤商」的可能性與風險,也使未來地方機關在進行行政作業時有更多灰色空間。


代表烏來獵人協會的原住民族青年也談到「獵槍」僅是狩獵文化中的最小單位,屬於工具的部分,現在卻要從限制工具使用上,破壞整個狩獵文化,完全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中的維繫文化的根本精神。


委員伍麗華也談到,此案應退回即終止現行程序,不在3/20公佈並執行,應予更多的協商時間,針對獵槍使用、購買、規格限制,以及是否新舊制併行上,進行更細緻的討論,以達到符合族人實踐狩獵文化並安全使用獵槍的合理生活需求。


在記者會結束之後,現場的警察包圍一位原住民青年,他們沒有搜索令就想要搜查她的長型揹包,上頭塗鴉了:「為什麼不能用獵槍WTF(怪獸👾)」等字樣,索性在場原青們即時阻止警察靠近。當時伍麗華委員摸壓了一下原青的包包,青年笑說裡面根本是空的。


這故事告訴我們一件事,到了2023年仍然有些警察因為公權力執行,像流氓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有些人不懂法律就很容易被矇了,無論獵槍包裡面是否有東西,都沒有權力隨便叫別人打開自己的擁有物。你會聽警察的話,隨便就打開自己的衣服嗎?因為是自己打開的,錯就不會落在他們身上。


插曲之後回到到原文。


以我的認知並不適合解釋法律,但能理解這法律在新舊制轉換之間的配套措施極度有問題,可以去看Savungaz姊的臉書、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粉絲專頁上看看這次「獵槍案」的懶人包,或是已公佈在網路上的法條及相關資料。


而媒體記者若無秉持專業,寫的東西偏向警政署官員的說法,未來如果有黑槍在市場上大肆流行,請記得問題在警政署、內政部、國防部,就像法扶律師所說的例子「平時找不到非法槍枝製造買賣的據點,卻常能在搜索族人獵槍的時候,經常查獲槍枝改造工廠等案件,是如何做到的?」簡直就像在掃台灣黑道永遠掃不完一樣,薛丁格的有待疑慮。


而看不到這些問題必須怪罪新聞媒體,以及沒有來聽族人陳情的,頭上還頂著「原住民族立法委員」的政客,還有漠視問題的行政機關。


[請再看一次原青陣直播影片]


CC BY-NC-ND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