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支配與附庸》
簡單摘要書中有感而發的兩點。第一,附庸者的特質是支配者有目的性塑造而成的,比如女性溫馴且感情用事、黑人心智能力比較低且有暴力傾向。形塑這種特質對附庸者進行價值貶損、使其容易駕馭。故「附庸者」是被由支配者所主導的社會形構的。就如同西蒙波娃所說的 "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 第二,是當附庸者辨識到被支配的處境、是被主流排斥的異已、是社會價值中的他者,採取反抗的方式是偽裝、適應、取悅為形式的。原因在於,在本就不利的環境中採取直白的反抗會有使其陷入困境的風險。
這兩點原本讀的時侯有總覺得是老生常談、不言自明的論調。但今天談論到微歧視、仇恨性言論和說言論自由為基本權應受保護的時侯,那為何我們直覺會反對仇女和種族歧視的觀點出現在公共領域中?只要選擇言論自由市場理論,本著真理越辯越明的立場、重複著伏爾泰那句「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就贏了嘛。
為甚麼我們還是直覺地覺得不可以。
因為在歷史的不正義下,言論市場中是存在著「資方」和「勞方」的,即言論自由的市場中支配者的聲音和附庸的聲音是不等值的。你跟我說,來,女人/黑人/同性戀站出來,和我比試一下,卻忽略先前的壓迫讓其舉步為艱、無視長期的噤言使其不敢發聲、誤以為歷史已被糾正所以宰制不復存在,赫然享受這既得利益者的優越以為自己是高尚的勝者,在沒有意識到歷史時就不會了解自己的卑劣。
Virginia Woolf說過女人沒有國家,後來發展出全球女性主義,認為女性可以共享生命經驗,超越國藉劃分。恕我發散性的思維想到,女人不僅沒有國家、還沒有歷史。我們宏大的歷史敘事中,女性是大量缺席的(我當然知道個例比如某位女君、女官、詞人、道士。更多的是某母某氏某夫人依附男性而存有的記載。反觀男性是可以脫離性別角色、家庭脈絡而被紀錄下來的)另外,宏大的詩篇屬於誰,女性沒有參加戰爭嗎,但英雄的角色依然只分給屬於陽剛的男性。在社會中認為女性能獲得的等同英雄的最高評價,是母親。然後我們再給女性套上另一層枷鎖,叫母職。
說回自由,到底甚麼是自由。 伏爾泰一句話千古流傳,被送上斷頭台的羅蘭夫人卻說到:「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沒有平等的自由又怎會是自由呢,不過是支配者以自由為名行壓迫之實罷了。
P. S 說起斷頭台,寫下《婦女與女性公民權利宣言》的奧蘭普曾說「女性有權上斷頭台,也就有權上演講台。」雖非僅因此言而入罪,然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其與羅蘭夫人在同年同月被送上斷頭台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