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我們的維納斯》
接到母親的那通電話前,美玲正在“檀香山”飲咖啡、看報紙。那是一個星期三的早晨,周末未至,而清明假已過,旅遊大巴與旅行團,不再似擠進腸衣的絞肉那般,一節節、一段段地蠶食起大大小小的馬路。於是,餐館與窗外的街道一樣,漸漸安靜了下去,像疾行的汽車消失後,車輪濺起的塵埃緩緩落回了地上。
確實沒什麼人:兩個老頭子閒坐角落,只等女侍應經過,好與她們說上幾句俏皮話。一位剛送子女上了學的主婦,雙眉緊皺,眼珠子愣在手機屏幕上方,半天不眨一下。再來就是美玲——她點了一杯凍美式,走冰,另有一份火腿蛋治,烘底。前一桌食客留下的報紙,她也捏在手上,饒有興致地讀了起來,剛好打發掉上餐前的空檔:
頭版主標題印了“澳門大橋”四個鮮紅大字,報道介紹第四條跨海大橋已被正式命名,此前共有五千多人參加徵名活動,經電子抽籤得頭獎者,中了萬元獎金。文字密密麻麻,她看了又看,再繼續往後翻。三明治被端上桌,但美玲的視線仍垂在一塊塊方格新聞上,一邊把指甲咬得破破爛爛;良久,總算讀不下去,這才用起早餐。
咀嚼時,白吐司邊緣硬而鋒利,差點割傷喉嚨內壁,美玲屏住呼吸,幾次小心吞嚥,再舉杯痛飲。末了,食物安全落入肚中,她方低聲感慨:“竟有一萬塊錢!”
美玲失業已有數月之久。
雖囊中羞澀,她仍遵守上班時的規矩,清晨出門、傍晚歸家。先吃一頓不算便宜也不算昂貴的便餐,細嚼慢嚥,完事後,守着咖啡杯枯坐兩、三小時,然後起身,慢慢步行至盧九或二龍喉,逛一逛公園。走累了,就跑去草坪旁的長椅上坐半個鐘頭,看鐵籠裡的獼猴在同伴身上捉虱子。等緩過神來、路燈亮起,再溜溜達達踱步回家。如此,又是一天。
這是段寂靜的日子。偶爾有人聯繫,多為借錢的舊同事,與擔憂女兒的母親。後者並不比前者更好對付,那些殷切卻也滿是詰責的詢問,從手機源源不絕地往她耳朵裡灌。不過,今天的電話卻溫和許多:
一上來,先是“工作找得怎麼樣了”,不等回答,轉問“最近有沒有認識什麼男人”,再叮囑她換季穿衣注意保暖等等,一長串問候,但語氣飄飄忽忽,像背公式給老師聽的孩子。她虛虛應對着各類囑託,食指在一條條廣告上點來點去,直至指尖滑落到“高價劏車”與“最高價劏車”中間,對方的語氣才終於發生了變化。
“——喂,美玲,你聽到了沒?我說,我覺得你爸爸有點問題。”
“都走了那麼久了,能有什麼問題?”她說。
這下,母親忽地沉默了,連心跳和呼吸聲也消失在了彼端,背景樂還是電視台的晨間新聞播報。許久,她總算又開了口,似是少女在吐露一件難以啟齒的情事,這一回,音量壓得極低,話語如同髮絲,輕輕掃在了美玲的耳廊上:
“你爸爸——他以前應該殺過人。”
從小到大,美玲都是有些懼怕父親的。
論樣貌,自她有記憶以來,父親就長了一張體面的面孔,甚至於後來踏入了中年,仍勉強稱得上是英俊。論脾氣,他尚算溫和,從不對家裡人動手,也不酗酒、與外人打架。論品行,他更是頂呱呱,在中學兢兢業業,當了半輩子的體育老師,沒有學生不喜歡他,也沒有同事不尊重他。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體面、溫和、受人喜愛與尊重的男子,回家後關起門來,卻和在外工作、交際時豪邁開朗的模樣,全然不同。
“他不愛說話。”與母親打完電話,美玲先去了圖書館查舊報紙,然後歸家,急急忙忙向合租的室友訴說這件趣事,以及她父親從前的種種不尋常之處,“進家門,先將皮鞋脫了,再把手錶摘了,最後取下領帶,往沙發上一坐,隨便選一個電視節目。等媽媽做好了飯,他就關電視,屁股挪到餐椅上,只吃菜,菜吃完了,才吃米飯,用筷子夾,吃到一粒米都不剩,一頓飯就算圓滿結束——從頭到尾,一個字也不會往外蹦。”
“很多男人都不愛說話。”室友笑答,頗不以為然。她是正在讀研究生、寫畢業論文的小姑娘,沒日沒夜地打字、翻資料,人也快傻了,現在有新鮮故事聽,立馬合上了電腦,“不愛說話,不代表會殺人呀?”
但那些時刻確實怪誕,美玲想,單靠複述不足以叫外人領悟。她回憶起一頓頓靜謐如同身處墓地的晚飯,以及寂靜被打破時的難堪和羞恥:樓上一對男女怕熱又要省錢,一到夏天,就開着窗戶做愛,一聲聲高高低低的呻吟,還有床板一聳一聳的響動,順着天井從窗口流淌下來;隔壁獨居的老太太喜聽粵曲,於傍晚時分總要擰開錄音機放磁帶,聽着聽着就張開嘴巴、捏起嗓子,尖聲細氣地跟唱,荒腔走板的歌詞透過門縫,直往裡灌:
“難逢愛侶,舊情盡渺煙,雨中憶當初似夢……”
父親臉上有一塊淡淡的傷疤,靜止時幾乎不存在,但情侶們滑稽兮兮的性愛,與老婦人不合時宜的情愛,像着火後升起的濃煙,慢慢朝着肅穆的飯桌包圍過來。於是,他的腦袋就開始動彈了:先是細微的顫動,可牙關咬得死緊,太陽穴上青筋一根根暴起,疤痕於燈下閃爍着白光,似乎他正在用全身的力氣去阻止腦袋的動作;接着是聲音,從未張開的喉嚨往上湧,一股帶着痰的、沙啞的低吼;最後便是大發作了——他會突然起身,一整張桌子被牽連着發起抖來,四腳在木地板上刮擦出白印,盤子和碗相互碰撞,叮叮噹噹,好不容易才沒摔成一地的破渣子。下一秒,父親就衝去廚房,把朝天井的窗用力往回拉,或衝向門口,將為通風而開的木門猛地摔上。從頭到尾,照舊是一句話也不會說。
有時候——美玲從未對別人講起過——半夜口渴,她起床喝水,一打開臥室門,就看見父親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女兒出來進去,他也沒有反應,面孔隱沒在黑暗裡;只除了手邊一根香煙,將滅未滅,夜色中亮着一點紅光。
“你媽媽覺得他殺過人——殺了誰?”
那是美玲出生以前的事了:一九九〇年,八月,澳門第二座跨海大橋開始動工;九月,一名繪製地圖的專家登上了小潭山。他是想趁“友誼大橋”落成前最後一次俯瞰這片海面,還是單純地受委派去完成常規任務,人們現在已經不得而知。無論如何,那天下午,冒着酷暑,專家獨自踏上一道道石階,尚未登頂,就在路邊野草叢中發現了一具女屍。
死者全身赤裸,雙臂被齊肩切去,不知所終。事後有人稱她為“斷臂維納斯”,但這代號如此文質彬彬、離澳門實在過於遙遠,以至最終沒能傳播開去。美玲想,專家發現屍體後,一定是大驚失色。然當時尚未有手機,大哥大又是個昂貴的玩具,就算買得起,他應當也不會於爬山時帶在身上,因此只能強忍恐懼,快步下山向路人求助報警。她想像那條下山的道路,陡峭、漫長,沒有盡頭。她想像一個個接踵而來的拐角,雖空無一人,卻暗藏兇險的殺機;她想像死屍經暴曬後加速腐爛,惡臭招來蒼蠅,嗡嗡聲在地圖專家的耳中揮之不去,一路跟隨他回歸文明世界。
“案子沒幾天就被偵破了,”美玲說,“死者才十九歲,名叫王寶珠,在家附近遛狗時被綁匪擄走。綁匪共有兩人,其中一個是她的表弟。”
“表弟?”
親表弟,十五歲,與表姐感情極好,平日常跟着她逛街、飲茶、吃飯,可惜是個不學無術的東西——讀不下去書,就進了酒樓學廚,馬馬虎虎當了幾個月學徒,後來實在吃不了苦,便跑去海濱花園附近的遊戲廳專心打機,結交一幫流氓混混,繼而認識了他們的頭目:一位因紀律問題而被革了職的羅姓消防員。
“那表弟向司警交代消防員才是主謀,稱他與對方初相識不久,便提及表姐家裡十分有錢,父母親又將女兒視為掌上明珠,‘含進嘴裡怕化了,握在手心怕碎了’。消防員於是說:‘既然這樣,借你表姐一用,賺點錢,想必很容易。’”
他們是在九月六日晚上動的手:消防員駕駛一輛借來的白色“大發車”,副駕駛座坐着表弟。午夜剛過,兩人就將車開到西坑街附近,那是她遛狗的必經之路。他們戴上帽子、口罩、墨鏡,手持匕首,費盡力氣,終於成功將人擄走,然而狗卻逃脫開去,待兇手踩下油門後,牠又一路追隨“大發車”狂奔,最終體力不支,跌跌撞撞跑回住所,在大廈門口躺下,等候主人歸家——身上毛髮還沾染着些許血跡,被鄰居瞧見,以為是附近茶餐廳裝修用的紅油漆。
於消防員臨時租來的住宅單位裡,他們將被綁架者推進廁所。她掙扎、尖叫、咒罵,然後突然頓悟,繼而雙目圓瞪,衝仍未摘去偽裝的表弟大喊:“我知道你是誰……等我報警,把你們全指給警察……等着坐牢吧!”於是他們把她按在地上,用匕首與拳頭殺了她。
“表弟被逮捕後,因未成年,且不是主謀,法官便判他進兒童院受感化。三年後,在十八歲前夕,他翻牆從院中逃出,就為了和女朋友逛街購物,最終又被逮了回去。然而,消防員卻無影無蹤,官方稱其案發翌日就潛入了內地,也有人揚言曾在香港見到此窮兇極惡之徒,推測他換一張身份證、改一改髮型,或許就又回了澳門——最終,他徹底消失了。”
數年後,一位已退休的報社記者撰寫了一篇文章,將過去跟蹤報道重大案件的經歷整理出來,主要是為了追憶職業生涯中難得一見的些許亮點。不過,作者也花了近四分之一的篇幅,去回顧這則荒山分屍案,與最終未能見證真兇落網的遺憾。文章被刊登在他供稿多年的報紙上,再由一名讀者細心剪下,用膠水黏在了日記本裡。直到今日清晨,美玲的母親臨時起意,隨手拿起鑰匙,下決心要整理丈夫的寫字枱抽屜,因而翻開了那本不起眼的黑色記事簿,才終於看到了這則剪報——
她掃一眼標題,〈轟動澳門的謀殺案〉,生出一點興趣,遂讀起文章。一開始吸引注意力的,還是“八仙飯店滅門案”解疑:作者稱,兇手殺死十人後,將屍體肢解拆肉、做成叉燒包的新聞,實則是當時一位編輯作出來的。該編輯因懷疑報館有“內鬼”,便編出猛料“釣魚”,不曾想魚兒雖應聲上鈎,卻滿城轟動,對方報紙銷量顯著見漲。他迫於無奈,只好將錯就錯,把隨手寫就的故事繼續下去,就此成就了“人肉叉燒包”這一經典都市傳說。
美玲的父母,恰巧就住在“三角花園”旁邊的“翠輝閣”樓上,斜對面便是八仙飯店。八仙飯店早已湮滅於歷史之中,原址如今建成一座酒店,早餐說不定也有叉燒包供應。從前,美玲與家人同住時,晚上跟母親一同外出散步消食,兩人時常要提及那樁滅門案,不管說了幾次,都是津津有味。“嚇死人呀,當時我們差點也買了那家的叉燒包!”母親總要追憶往事,臉上的後怕表情逼真又浮誇,儘管案發時是一九八五年,她在一九九二年才跟隨親戚一同到達澳門,此後不久便認識了未來的丈夫,“我看那兇手文質彬彬的嘞,竟然是那樣一個壞種!”
文章再往下讀,便是“小潭山碎屍慘案”了。整段文字被粗粗劃了橫線,像是看報的人,對這些字愛到不知怎麼辦才好,非得往上面加點什麼,心裡才能感到滿足。電話裡,母親用氣音悄悄將它們讀給美玲聽,又說,那一整本厚厚的日記,一字未寫,貼滿了新聞報道與現場照片。其餘的駭人聽聞之事也是有的,但最主要還是小潭山的案子。甚至有一張被害人生前的肖像照,和被通緝人的證件照——全是從一九九〇年的舊報紙上剪下的。
死者肖像為黑白,兇手則是彩色。兩張邊緣光滑的紙質照片,並排貼在日記本的封底正中央,好似一對秘密夫婦或地下情人,有無限愛語不可宣之於口,只能暗地裡用這種小動作慶賀他們的愛情。
自然而然地,美玲的母親仔細端詳起男人的面容。那是一張充滿活力的臉,衝鏡頭含蓄地微笑着,或許是從學員晉升消防員時留下的照片,確實散發着運動員特有的矯健感。他面孔呈橢圓形,濃眉大眼,鼻子高挺,右太陽穴處長了一顆不小的黑痣,好在樣貌俊朗,僅一顆痣不足以引起旁人的厭憎;外有一對不算突兀的招風耳——據說這樣的人尤其聰明,有音樂方面的天賦。
在中央圖書館電腦室的一號機屏幕上,與母親一樣,美玲也看到了這張照片。她將其複製黏貼進了手機裡,接着繼續去讀那些新聞報道,一邊止不住在圖書館慷慨的冷氣中發起抖來。
美玲的父親素來不喜拍照,逢年過節,若一家三口在外吃團年飯,總要拒絕侍應幫他們合影的提議,或他去外面抽根煙,把舞台短暫讓給母女倆。家中幾本老相冊,同樣只存有母親娘家人那邊的舊照片,全是亂七八糟的親戚。出了五服、血緣稀釋到近乎沒有關係的人,也有黑白照貼在相冊裡。
“爸爸媽媽出車禍,去世得早,我就跟了姑姐。”凡被問起此事,他便這樣解釋,“——那女人刻薄又小器,怎麼可能去拍照?”
正是因此,前年父親去世後,美玲操辦喪禮前,連合適的遺照也找不到,最後勉強在一張跟團旅行的大合照上,截下了他還算清晰的笑臉。但照片中那頂淺黃色遮陽帽,即旅行圖統一發放、方便導遊認人的帽子,怎麼看都顯得有些滑稽。
“不是很像。”室友望了兩眼照片,直搖頭,“再說了,你爸臉上也沒那麼大一顆痣啊?”
美玲不再吭聲。她熄滅手機,半晌,才開口道:“明天我回去看看媽媽,勸她別多想,不然自己嚇自己,搞到晚上又睡不着覺。”
她沒有告訴室友,父親那塊小拇指甲蓋大小的白疤,與黑痣的位置正好重合;她也未提及,父親生前有幾次說漏嘴,吹噓自己年輕時當過消防員,只因喜歡打機、玩桌球,最終沒能在消防隊待下去;她更不會坦白:從中央圖書館出來後,她曾攀上西墳馬路,拐進舊西洋墳場,妄圖尋得那位死去多年的少女——報紙上說了,死者的母親便是將女兒葬於此地的。
進墳場是下午三、四點鐘,太陽仍十分毒辣,美玲半睜眼睛,強忍蚊蟲叮咬,在眾多石碑雕像中粗略搜尋着。不多時,她發現有一處新挖開的墳,就在兩座舊墳中間:長方形的坑洞,新鮮的磚紅色泥土被翻起後,鬆鬆軟軟堆在一側。她於是想起來,小時候隨父母爬山,在半山腰,父親說斜坡上有清朝的墳堆,一定要帶女兒見識見識,遂拉起美玲的手,走進路邊的高草叢,腳底打着滑下去。半圓形的墳堆確實在原處,但不知是後人遷墳,還是別的什麼緣故,墳堆竟已被整個挖走,只剩下最外那層弧形石磚,像是被老鼠吃空了芯子。她為此大受刺激,一回家就開始發高燒,病了小半個月,才慢慢回了魂。
當下,在尚未有人安葬的新墳前,美玲呆站了許久;到最後頭暈眼花,近乎要跌進洞裡了,這才勉強回神,快步走出了墓園。
那二十世紀末充滿血腥味的故事結束後,租屋內很快恢復了常態,室友又投入至論文寫作裡。美玲吃不下晚飯,匆忙洗完澡便回房歇息。唐樓租金便宜,條件自然不怎麼好,夜裡,廁所下水渠一直往上翻滾異味。這間臥室沒有窗戶,氣體一旦湧進,便難以散去。聞着味道,她在床上輾轉反側,到了下半夜才勉強入睡。
正如一切心煩意亂、將煩惱付諸睡眠的人,美玲做了許多夢。她一會兒看見長長的山道,水泥與石磚破破爛爛,走着走着,鞋子踏進沙坑,隱約像踩到一隻手的指骨。一會兒回到童年時的臥房,惡臭迎面撲來,卻總找不到那具正在腐爛的屍體。一會兒見到了父親,他又坐在客廳沙發上,面容年輕了許多,黑痣也長了回來,但雙臂俱失,且對美玲怒目而視,似乎手臂就是被女兒砍下,不知道藏去了什麼地方。
第二日傍晚,美玲搭上1號A,乘着最後一點暮色出發。行車駛過大橋與水塘,拐進慕拉士大馬路。眾工業大廈聳立馬路兩旁,夜空被切割成狹長的碎片。從車窗往上看,美玲如同在峽谷底部跋涉的旅人,連星星也無法窺見。
巴士抵達蓮峰廟站時,天已完全漆黑下去。在大廈門外,美玲按了鈴,久未有人回應,恰有外賣員衝出來,她便順勢進了去。管理員坐在門衛室內打瞌睡,她認不出這人的面孔,足見已經久未歸家了。“回來探阿媽啊?”等電梯的鄰居問,她點點頭,忽地發現自己兩手空空,也不知在旁人眼中是怎樣的不孝了。
“你媽咪精神不錯,”進了電梯,老太太繼續嘮叨,不唱粵劇時,她的嗓音是低沉的,“之前你老竇去世,她氣色好差——現在開心多了,還肥了一點!”
在自家門前,美玲等了一等,直到鄰居進了隔壁單位,不能察覺她忘帶鑰匙的窘況了,這才舉手敲三下門板。良久,久到她開始思索是否應該報警、叫白車,門內才傳來動靜。“我在念經啊,”母親湊過來說,兩人隔門相望,不知為何,皆沒有動作。過一會兒,像回過神來,母親又說:“你現在來,剛剛好。”一邊開了門,總算放女兒進了去。
“我摺了很多金元寶,一袋子全是。”不等美玲把鞋換好,她急忙忙指一下倚在玄關的那個大塑料袋,“你去露台,把燒金桶拿出來——弄條濕毛巾,擦擦上面的灰!”
夜風入室,打散了檀香的氣味。蹲在陽台一角,美玲聽着馬路與運動場的喧鬧,與客廳神壇上唱佛機悠揚的歌聲,手上動作不停。“快點快點,”母親喊,一邊不忘朝佛像拜上一拜,“等一下管理員要巡樓,看到就不好了。”
母女倆溜進樓梯間,關上消防門。燈管老舊,光線暗淡,但報紙一經點燃,跌入略濕潤的鐵桶中,青煙徐徐升起,火便驅逐了夜色、照亮了兩人的臉龐。母親從塑料袋裡抓出一把元寶,一枚一枚投去火裡,美玲也有樣學樣。“這麼些年,大概早投胎去了。”母親低聲道,“就當燒給孤魂野鬼,給我們積一點福……”
美玲仍不清楚該說什麼。元寶漸少,母親又從袋裡拿出一樣東西。雖此前不曾見過,她卻認出來,那正是父親的日記。美玲看着媽媽翻開本子,用了很大的力氣,一張一張將書頁狠狠撕下、丟進鐵桶內。那“刺啦”、“刺啦”的響聲,同樣把眼下這陣寂靜,撕裂成即將被焚燬的一片片碎屑。
不多時,日記本便只剩下封面和封底。母親用撥火棍挑一下紙灰,使火燒得更旺盛些,接着用指甲,輕巧將封底王寶珠的照片揭下、小心放進褲子口袋,然後手一鬆,叫那日記的空殼子,整個跌入火裡。“等燒完了,你就往裡面倒水。”她對美玲叮囑,“我回去做飯。桶別忘了拿回來!”
也不過是轉瞬之間,那些記錄案發現場的照片、不祥的評語、報道案情的文字,就從一個男人常年上鎖的抽屜深處,變成一捧灰燼。美玲低頭去看桶底,火漸漸熄了下去,灑上水後,那一堆黑乎乎、亂糟糟的殘餘物,更顯骯髒齷齪。看着它,任誰也想不到,在幾分鐘前,兩個女人是如何默契地銷毀了父親與丈夫罪惡的證明,又在整個過程中對此絕口不提。但燒掉日記本並非僅是自私的包庇之舉——起碼美玲是這樣想的。她模模糊糊地覺得,她們既是毀滅了什麼,也是報復了什麼——什麼呢?說不清,大約是某個可怖陰森的鬼,一直藏身在抽屜裡,揮之不去,今日終於被成功超度,遊向了另一個更可怖的世界。
晚上,美玲留在家中吃飯。餐桌正對神壇,她起身去夾清蒸魚,似有所感地抬起腦袋:寶珠的照片貼在了佛像畫框內;父親已然消失,不知去往了何方。
END
(原刊登於《澳門日報》小說版,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