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東歐首國! 斯洛文尼亞正式承認同性婚姻及領養權
撰文:Jeffrey
文字編輯:J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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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個國家通過同性婚姻,今次是東歐的斯洛文尼亞。今年,有兩對同性伴侶分別抗議當地禁止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法例。憲法法院商議過後,法官於7月8日投票,結果為6票同意3票反對,宣布禁令違憲,將兩項權利還給同性伴侶,該國便成為了首個同性婚姻合法的東歐國家。
當地法院指出,「不能以婚姻的傳統意思是一男一女結合,或以保障家庭為藉口」,歧視同性伴侶,亦說判決「不是貶低一男一女結合的傳統婚姻,也不是要改變異性結婚的條件,只是想表示同性伴侶也可以像同性伴侶般結婚」。
法院下令半年內改動法律 政府指只需時兩星期
法院下令斯洛文尼亞國民議會半年內必須修改法律,以便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勞工、家庭、社會事務及平等機會部長美斯克(Luka Mesec)則說所需改動只需要一兩個禮拜來完成,「憲法法院下令我們要取消違憲的制度,我們就要盡快去做,法律也正在準備中」。
小孩福祉不是禁令藉口 領養小孩權利與異性伴侶看齊
從2017年起,斯洛文尼亞的同性伴侶可以民事方式結合,但權利始終不及異性伴侶,領養小孩便是一例。這次法院指出同性伴侶已經可以領養對方的子女,因此禁止領養其他小孩是不合理的,也不應以小孩福祉為藉口。小孩福祉應按個案來衡量,而完全將同性伴侶拒諸門外這種做法「不能強說是達致小孩最大福祉的措施」。然而,法院同時亦指出判決不是要「引入領養的權利」,只是希望立法機關緊記憲法禁止歧視,亦須向同性伴侶給予進入領養者名單的機會。
獲選最佳可持續發展國家 爭取同婚十多年終成功
斯洛文尼亞的旅遊業發展不俗,天然風光與古舊建築都引人入勝,2017年獲《國家地理旅行者》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 Traveler)選為最佳可持續發展國家,而這個獎項亦會考慮文化方面的因素,可想而知國家對待小眾應該不會太差。然而,該國爭取同性婚姻的過程還是長達十多年,由2005年同性伴侶登記制度法案被否決開始,及後經歷2011年爭取改革家庭法規失敗、2012年公投否決改革、2014年伴侶議案被否決等挫折。2015年,斯洛文尼亞舉行公決,結果反對同性婚姻的選民佔63%,令同性伴侶只能以民事方式結合,該制度2017年實施。直到今年正式通過同性婚姻,過程實在殊不容易。
東歐風氣保守 對同志接納程度低
東歐的社會風氣一向比較保守,或許跟昔日的鐵碗統治有關。云云東歐國家當中,最接近同性婚姻合法的只有愛沙尼亞,該國於2016年宣布承認於國外依法結合的同性伴侶。2019年,美國 Pew Research Center 發表研究,顯示東歐對同性戀的接納程度的確是比較低。當中最低的是俄羅斯和烏克蘭,只有14%,立陶宛28%,保加利亞32%,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都只有四成多,最高的捷克也只有59%,對比西歐的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和荷蘭達八九成,實在是高下立見。
前南斯拉夫成員國 民風相對開放
斯洛文尼亞是昔日南斯拉夫的加盟共和國之一,前名「斯洛文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南斯拉夫最著名的政治人物是鐵托(Josip Broz Tito),這個名字相信有讀過西史的人都不會感到陌生。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是南斯拉夫總統,以威權統治見稱,社會風氣因此較為保守。斯洛文尼亞算是當中較為開放的成員國,所以這次通過同性婚姻既叫人喜出望外,也不完全是意料之外。究竟斯洛文尼亞能否帶領潮流,令東歐各國對性/別小眾的態度漸漸變得開放?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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