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保全打電動提神?要看合約金啦!
近期一則時事新聞,內容是某社區大樓的住戶上網爆料夜班的保全在值勤的時候打電動,引起社會討論新聞傳送門,從底下網友們的留言可以看出,我們社會充滿了同理心在輿論上,大多偏向同情夜班保全工作辛勞、大家混口飯吃,不用太過追究較真等看法。
當然也有部分的網友,支擬爆料者的說法,認為工作就是工作不該做其他閒事,看書、打電動、電視、睡覺、抽菸通通不行!
關於這個事件,因為我們現代人大多都是住在公寓大樓裡頭難免會碰到相關的問題,而學究的工作剛好從事包商人員管理,就在這邊提出實務上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首先社區與保全公司簽定合約時,都會有一本合約書而合約書內都會清楚的寫下規範,裡頭從人員的性別、年齡、身高、良民證、服裝儀容、薪資、值勤規定都會寫的一清二楚,在「表面上」社區管委會都可以依照其規定去向保全公司要求品質,若值班的保全有缺失都可以要求限期改善或更換派駐。
問題來了這是只「表面上」,如果各位想讓住的品質提升,真正該做的是翻閱合約書內文,找到合約金項目去比對社區給保全公司的薪資給付是否合理,首先我們得先去問保全員每月薪資是多少(別客氣,顧主有權知道保全公司是否提員工足夠的薪資。),假設問到的薪資是每月3萬8,那我們就用3萬8上人力銀行或報紙查尋同地區、同時數、時段的保全薪資為何?
假設社區的薪資行情高於別人很多,那「該怎麼要求就怎麼要求!」,甚至要求具備外文溝通能力也是合情合理,各位試想假設我們花大錢請保全幫忙看管銀行金庫,那保全上哨的時候可以睡覺打遊戲嗎?這明顯不合理吧!
那反過來說如果比較後薪資行情低別人很多,處理起來就得比較有深度了,首先先別急著客訴,我們可以先檢核一下社區與保全公司的簽約費用,拿剛才3萬8的例子來試算,一般來說乘上1.3上下就是合理的合約價格。(我們給保全公司的人力價格)
以38000試算:
38000*1.3=49400(合理合約單價),若貴社區給人家的合約單價低於49400這個數字,那真的不便要求太多,甚至為了有效管理長治久安還得故意放鬆一些。(因為如果我們給的少,又要求來的保全年輕看起來有精神,其結果就是請來一堆有案底的年青人,因為只有這類人才會迫於無奈接受這份工作。)
若合約單價的金額到了55000,代表這中間的落差被保全公司吃掉了,我們可以適當的要求保全公司加薪或於合約書明訂保全員薪資價格,好找到適合社區要求的人才,注意!並非55000-49400=5600可以全拿來加薪喔!還得考量到顧主投保級距費用<傳送門。
總之以下三點是實務結論:
一、我們身為顧主一定要懂得幫包商的基層人員爭取薪資,給的起香蕉只請得到猴子,如果社區不懂得要求保全公司,那麼保全公司就會盡量壓榨員工以增加獲利。
二、如果是我們社區合約金太低,造成保全公司沒有足夠的銀彈去請優秀的人才,那解決的方法之一,是調漲合約金,或者放鬆要求條件,例如保全員不能打電動、看電視,但是可以載單耳的藍芽聽擴播、音樂;又好比我可以放手讓保全公司去請矮一些、年長一些、或男女都沒有關係,放寬外在條件才能請到更合適的人。
三、最後,各種客訴務必統一讓管委會篩選內容,再匯整要求保全公司,因為一位住戶一種要求加加起來,要求基層人員年輕貌美、家世清白、身高180、待人有禮、會修水電…等等不合理的條件只找到渣男或別有居心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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