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2|60 戶拒遷出被控告 街坊:逼遷不公義 平屋:會追討損失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廖俊升
攝影|梁文熙
大坑西邨即將重建,明天( 15 日),是平民屋宇公司訂下街坊搬遷「死線」,目前約 240 戶仍未搬走。年初平民屋宇擬告街坊,要求遷出,最後剩 20 戶堅守,被平民屋宇起訴。有被起訴者決意抗辯,有稱是大坑西邨前身、即光民村的前居民,「我爸爸在內地一來到香港,就已經住這裡,這裡是我們第一個根」,他認為這裡是自己的祖屋,冀爭取合理安置。也有人因不滿平民屋宇處理安置的手法,決定抗爭到底,就算家庭不和也不罷休,「一係唔玩,玩我就陪你玩到盡!」。平民屋宇表示,會向企圖拖延重建計劃者追討損失。
周二( 12 日)中午,多位街坊拖著行李落樓,一輛大貨車泊在大坑西邨地下,搬運工人把街坊的傢俱搬上車載走。這景象是近日大坑西邨之日常。重建在即, 3 月 15 日,是街坊搬遷限期。
民泰樓二樓,一層 32 個單位,有 24 戶人去樓空,大閘貼上封條,部分鎖上鐵鏈。留守者 Tony 所住的單位,家裡擺設、家俱原封不動。
六十年代光民村「原居者」 成功回遷大坑西邨
他說,大坑西邨的前身是光民村平房區,父親是光民村一個單位的業主,自己也在光民村出生。後來光民村清拆,他們一家獲安置到大坑西邨,但由昔日業主身份,變成租戶,他現跟與兄、嫂和姪兒同住,單位由兄長承租。
1952 年 4 月 30 日,大坑西木屋區發生大火,焚毀近二千間屋。5 月 3 日,平民屋宇成立,並在成立七天內,在大坑西災區建平房。 1959 年 10 月起,政府要求光民村第 3 至 5 區村民拆屋,再安置到「東頭村」徙置區暫住。 1961 年政府以優惠地價批地予平民屋宇,在光民村舊址建「大坑西邨」,原光民村居民陸續回遷入住。
要求「一屋換一屋」 反對資產審查
「如果我是李嘉誠,70 年前買了這間屋,李嘉誠現在有很多錢,你是否可以唔畀間屋佢呢?這間是祖屋來的,我們要告訴我們的子孫、後人知道。我爸爸在國內一來到香港,就已經住這裡,這裡是我們第一個根。」Tony 說。
2021 年,市建局被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入局助重建,重建後將有 1,300 單位安置現有住戶,市建局則提供 2,000 個首置住宅單位。平民屋宇向街坊提出兩個安置方案:領取租金津貼,五年後如合資產審查,可在五年後回遷大坑西邨;或領取一次性津貼,永久遷出。
去年六月,平民屋宇要求租戶提交一份「租戶資料聲明書」,填寫單位租戶及家庭成員的資料,包括是否唯一居所、有否物業、曾否享有公營房屋福利、是否領社署福利金等。
集誌社檔案|平民屋宇: 搬遷限期倒數一天 240 戶未搬走
大坑西邨重建在即,明天( 3 月 15 日)是街坊搬遷限期,目前仍有估計 240 戶未搬走。平民屋宇回覆查詢表示,按現時進度,有信心可如期開展重建工程,於五年內完成重建工程。
平民屋宇指,截至 3 月 12 日,超過 98% 住戶已經簽署接受重建安排的法律文件,當中超過八成符合或部份符合回遷資格,約 800 戶選擇在完成重建後回遷。平民屋宇已收回約1,360個單位,即全邨約 1,600 個住宅單位中的 85% ,餘下大部分住戶亦已預約在限期前交回單位。
酌情處理過渡性房屋個案 「大部分能無縫過渡」
平民屋宇強調,對於有部分住戶因其已獲編配的過渡性房屋或公屋未能在限期前準備好,例如需時訂購傢俬或進行簡單裝修,在不影響重建進度的情況下,會酌情按個案延後其交回單位期限,相信絕大部分住戶都能做到無縫過渡。
Tony 的兄長是單位的租戶,他在聲明書上僅填寫自己的姓名和住址,沒有交出平民屋宇要求的其他資料,並在聲明書寫道,反對填寫聲明書,但因平民屋宇提出,「就算居民反對,也可先填資料交回」,故「勉為其難簡單填回此聲明書內部份資料(例如:大廈/單位/租戶等)」,並指平民屋宇有責任提供妥善安置,要求「一屋換一屋」,反對資產審查,「待貴公司處理好安置及賠償方案,才會考慮遷出」。
平民屋宇取消了 Tony 一家的回遷資格,原因是「拒絕或未能提供資料」。Tony 質疑,平民屋宇要求提交聲明書作為資產審查,是違反當初的承諾;他其後七次去信平民屋宇表達訴求,但未獲理,「警告你有很多方式,不是一刀切 DQ 。」
平民屋宇曾指回遷無資產審查
翻查資料,2016 年,城規會有條件批准大坑西邨重建,但設指引性條款,要求政府不應在遷置安排未圓滿解決前,為重建計劃修訂契約。2019 年 3 月 18 日,平民屋宇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現有大坑西邨住戶,無須通過入息或資產審查,便可申請租住重建後之單位。行會於 2021 年九月批准平民屋宇跟市建局合作,提到須妥善安置租戶。但去年,平民屋宇敲定安置方案,回遷者須符資產審查。
「就算是 1,200 戶之中,有 1,199 戶走了,只有我這一戶還沒走,都不是叫做妥善安置,不是說『大部分』就可以蒙混過關。」 Tony 說。翻查資料,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去年六月底至七月初,訪問 317 戶邨民,逾九成半不滿現時的回遷方案、以及認為未有妥善安置。今年初,平民屋宇向 60 戶發出傳訊令狀,指他們佔用單位,要求遷出、付訟費,有原本抗爭的居民選擇離場,最終平民屋宇則對留守的 20 戶啟動法律程序,當中包括 Tony 的兄長。
引律師料 2025 年開審
Tony 相信,大部分居民都不滿平民屋宇的處理方式,但無奈邨內有不少年逾七旬長者戶,他們認為退租是自己的唯一選擇,「因為他們不簽就可能會甚麼都沒有,那有一些無可奈何,就唯有簽吧。」而他就已聘請律師,準備與平民屋宇對簿公堂。他引述律師所指,案件最快 2025 年開審,他稱在官司有結論前,不會離開大坑西邨。
為留守抗爭 跟太太鬧翻
留守的還有住在民泰樓、68 歲的周德榮,他雖符合回遷資格,仍堅決留守,只不滿平民屋宇逼遷手法,以及反對現行安置方案。「兩人戶只有 60 萬元津貼,我現在已跟太太鬧翻了,如果離婚,跟兒子、太太一人分 20 萬元。 20 萬可以住邊?可能在天橋底搭個帳篷!」他說,平民屋宇有責任安置居民,而自己屢次多次去信平民屋宇,希望談判,但批評對方一直不願溝通,「問嘢乜都冇答,好被動」,質疑對方是否有意妥善安置。
周德榮目前留守在大坑西邨單位,平民屋宇決定控告他佔用單位。「一係唔玩,玩我就陪你玩到盡」,周德榮斬釘截鐵的說,平民屋宇逼遷屬不公義,因此選擇答辯,就算有說 3 月 15 日是搬遷「死線」,他也不會搬走,「攬住一齊死!我今年都會留喺度。要時間申請法援,法援如果拒批,還要等候上訴、司法覆核。你一半年載,都會在大坑西邨搵到我。」
平民屋宇: 會追究個別企圖拖延計劃的人士
平民屋宇回覆查詢表示,為讓重建工程能按計劃展開,讓絕大部分住戶可如期回遷,今年一月啟動法律程序,向違約佔用住戶收回單位,當中大部分已同意交回或已交回單位,在餘下近 20 個單位的個案中,平民屋宇已成功取得法庭就部分個案的判決,並已經進入下一步收回單位之法律程序,剩餘個案亦正處於不同階段的法律程序中。「至於個別人士企圖拖延重建計劃令絕大部分接受重建的居民不能如期回遷,平民屋宇會繼續按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其他因而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