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反思一:從「審判」開始
Giorgio Agamben曾指出古希臘對審判(krisis)一詞原來的用法是關於醫生的判斷:醫生要就病人的情況斷定他是否可以生存下去。簡言之,就是在生與死之間劃出分野。這種「審判」所涉及的是一項過於重要,超出常人所能承擔的工作,古人甚至把這工作歸入神聖領域也是可想而知的。面對致死的疾病,他們往往依仗巫醫,《韓詩外傳》有一段饒有趣味的故事:
扁鵲過虢侯,世子暴病而死。扁鵲造宮,曰:「吾聞國中卒有壤土之事,得無有急乎?」曰:「世子暴病而死。」扁鵲曰:「入言鄭醫秦越人能治之。」庶子之好方者出應之,曰:「吾聞上古醫者曰弟父,弟父之為醫也,以莞為席,以芻為狗,北面而祝之,發十言耳,諸扶輿而來者,皆平復如故。子之方豈能若是乎?」扁鵲曰:「不能。」又曰:「吾聞中古之醫者曰踰跗,踰跗之為醫也,榒木為腦,芷草為軀,吹竅定腦,死者復生。子之方豈能若是乎?」扁鵲曰:「不能。」中庶子曰:「苟如子之方,譬如以管窺天,以錐刺地,所窺者大,所見者小,所刺者巨,所中者少,如子之方,豈足以變童子哉?」扁鵲曰:「不然。事故有昧投而中蟁頭,掩目而別白黑者。夫世子病,所謂尸蹶者,以為不然,試入診,世子股陰當溫,耳焦焦如有啼者聲,若此者、皆可活也。」中庶子遂入診世子,以病報,虢侯聞之,足跣而起,至門曰:「先生遠辱,幸臨寡人,先生幸而治之,則糞土之息,得蒙天地載長為人;先生弗治,則先犬馬填壑矣。」言未卒,而涕泣沾襟。扁鵲入,砥鍼礪石,取三陽五輸,為先軒之灶,八拭之陽,子同藥,子明灸陽,子游按磨,子儀反神,子越扶形,於是世子復生。天下聞之,皆以扁鵲能起死人也。扁鵲曰:「吾不能起死人,直使夫當生者起。」死者猶可藥,而況生者乎!悲夫!罷君之治,無可藥而息也。《詩》曰:「不可救藥。」言必亡而已矣。
起初,虢國世子被斷定已死,所以庶子期望的是一些能跨越生死界限的巫醫(弟父和踰跗的醫術根本與巫術無異)。然而,扁鵲明言自己不能使死人復生,只是使能活命的人繼續活下去(吾不能起死人,直使夫當生者起),他以「股陰當溫,耳焦焦如有啼者聲」為判斷生與死的依據。中庶子按扁鵲的方式重新「審判」世子後,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世子仍是處病中,尚未死亡。不幸的是,人們寧願相信有起死回生的藥,卻不在乎正確判斷人的生死狀況,救治尚未死的人。
古代的希伯來人把一大堆「審判」的工作納入在祭司體系內。《利未記女就記載著祭司所要肩負各式各樣的判斷(十一至十三章):食物潔淨與否、產婦潔淨與否、以至皮膚病、衣服、房屋、生理上的各種漏症、月經。他們依據來自上主的指示,從創造的秩序中判斷甚麼是潔淨,甚麼是不潔。而當中最重要的主題是:生命的主權全在於上主,一旦越過界限,就會產生與上主有隔閡的「不潔」(必需要指出,利未記的「不潔」不等同於「犯罪」,按引致「不潔」的來源來看,「不潔」似乎象徵著死亡的力量)。或許,這是上主賦予希伯來人學效神(imitatio Dei)的行為,把「死亡」從生命中分別出來。
我們對上主審判世人並不陌生,《聖經》中有很多這方面的記載。而審判往往和拯救緊扣著,《約翰福音》有一個對信徒而言,十分耳熟的獨特記載: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約三16-19,和合本修訂版)
上主應許那些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能得著永遠的生命。因此,上主必需親自「審判」每一個人,斷定他是否可以活著;而這生命又因涉及「永遠」,所以審判必需是終極的 – 經過這場審判就會產生無可推翻的判決,這也就是所謂的最後審判(The last judgment)。反過來說,若果上主需要對某一個人不斷地進行審判,要麼永遠的生命根本不存在,要麼上主就是虛謊的。
然而,按約翰所言,神對世人的「審判」已定了(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卻又另外安排了一個不被定罪的方案(信的人不被定)……
待續
自從在這個平台發佈了第一篇文後,一直思索可以寫甚麼。而過去所寫的往往都是一些無病呻吟式的放負文,為免一而再重複那個可憐的自己,唯有先把讀書上課時所學、所思都放上來。
近來,「香港已死」的話題不絕於耳。按著不同事情的發生,不少人就「香港已死」作出了不同的判斷(krisis)。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每天都彷彿聽見關於香港的訃聞:昨天死了,今天也死了一遍,明天大概也要多死一遍。究竟一個地方/群體是如何生,又如何死呢?誰的判斷才是公正的呢?
這會是很漫長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