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女性與疤痕
本來想說這是否算「閱讀」分類?但其實只是書中其中一句話引起我的一些回憶,不含該書評論,所以老樣子,還是丟「雜談」。
英國作家Laura Jane Williams在《冰淇淋當早餐也不錯》(Ice Cream for Breakfast),提到「疤痕」是這麼說的:
「美不是面容的完美無瑕,也不是情緒的波瀾不驚。縱使切膚之深,疤痕的意義也遠不只是一道傷口。受傷或癒合都有其意義,而美就在於受傷與癒合之間優雅的平衡。疤痕越深,越能展現癒合能力之強。
活過並有傷痕證明——這便是人生之美。
每一道疤痕都是一個故事。
道道傷痕如同往事的經緯,刻畫出曾經的人生。
生存是藝術。生活也是藝術。奮鬥更是藝術。
這讓我想起一件往事:我大學同寢室的同學,是跟我一樣來自南部的高雄女孩。她平常夏天在宿舍時也會穿短褲走來走去,所以我也沒想太多。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她好像從未穿過短裙或短褲外出,於是就問她:「你不試試看穿短褲或短裙嗎?」
她個頭嬌小,個性爽朗活潑,腿型也好看。想像了一下她穿短褲與短裙的模樣,可能會變身成仿小男孩的風格,好像滿可愛的。於是,也沒想太多,就如此建議她。
不料,她聽完我這句話,卻罕見地陰鬱起來,跟我說她絕不穿短褲跟短裙,因為腿上有一條車禍的疤痕。
我起先還愣了一下:在哪?(平常沒看到啊???)
她比給我看。是面積有點大沒錯,但其實她沒指出來,我壓根沒注意到。
雖然很想跟她說沒什麼好介意這種事,車禍又不是你的錯。但總擔心對方會反嗆「你又不像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嘛」,就默默沉進水裡了。
後來,我也從一位學妹那裡,聽說她的母親不准她學騎腳踏車或機車,當然也不能爬樹。理由是:如果受傷會在身上留下疤痕!這樣不好看!(語意裡暗指會嫁不出去)
甚至,還有另一個朋友對我說:被蚊子咬不可以抓!會留疤!女生身上有疤不好看!
(她每次見我抓就會拍掉我的手,所以我都趁她不在的時候抓XD)
我小時候在鄉下長大,住家四周都是農田,屋後有竹林,屋前有超大排水溝(原本是河)。雙親工作很忙,所以通常都放著我四處跑,所以我通常會踩著腳踏車在外面探險一整個下午,快樂也滿快樂的。
但畢竟是鄉間,蚊蟲蛇鼠非常非常多,蟲咬或小擦傷根本是家常便飯。每天晚上回家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數身上有多少蚊子咬的包,我還記得那可怕的數字:最少15個,最多可以上20幾個。
所以,不抓是不可能的,因為非常癢。毋寧說,被蚊蟲咬還不准抓,是什麼酷刑吧?
(泉鏡花的〈妖怪年代記〉裡,就曾提到一名武士把疑似偷情的小妾,脫光衣服吊在竹林裡給蚊蟲咬。大概是這種感覺。)
而且除非是受非常嚴重的傷,不然蚊蟲咬或摔傷造成的疤痕,好好消毒上藥、痊癒後勤上防曬、防止黑色素沉澱,久而久之就會淡化了,也不是嚴重的事情。
再者,騎腳踏車或機車也不見得必定會摔車受傷、留下疤痕,我兩者都會騎,但也沒摔過,留意四周動向、小心行車就是了,也沒必要這麼因噎廢食吧?
所以,頭一次聽到這些同儕的回應,我相當震驚:
想不到民國已經解放女人的小腳了,卻還有人用無形的裹腳布,限制女孩子從事任何戶外的活動!一切只為了維持一個完美無瑕的身體去嫁人!這什麼鬼東西???
男性的養成就不曾要求這種事情,不是嗎?
「男孩子就是比較活潑頑皮。」老阿嬤都會這樣講,也不會跟孫子說:「哎你要小心,受傷了留下疤痕,以後就沒有女人想跟你結婚!」(笑)
而且我們不是應該要反過來,拒絕那些會以一兩道疤痕就抹煞一個人的人格與價值的傢伙嗎????人被槍擊必會流血,身體受創必會留下疤痕。這不過是個自然現象,又不是買一個杯子或芭比娃娃,什麼時候變成一種瑕疵品的象徵了?簡直莫名其妙。
這讓我想起2018年尤金妮亞公主在結婚時,勇敢地選擇了露背婚紗,坦然地露出她童年時因手術而留下的傷疤。(封面圖片)她依然很美,無庸置疑,不是嗎?
就像前面的引文所說的:疤痕只是一段奮鬥的故事。人生本來就是很多很多的奮鬥與故事。
但願我的女性友人們,也看到這張很美的照片,放下那些心結,勇敢地穿上自己喜歡的衣服,勇敢地去學習那些沒試過的戶外活動,自在坦然地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了!:D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