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寫作這樣練5
變得比較開竅,較懂得欣賞小說,是很後面的事情。
以前我有閱讀偏食症,只看列舉型的知識理論,快速捕捉概念,掌握整體的結構輪廓,看書最喜歡從後面看回來,沒有耐心看小說。
這種人的人際關係會如此:遇到朋友講話忸怩作態,欲言又止,一下又顧左右而言他,會毫不客氣問:「你到底是想說什麼啦?」其實人家已經在鋪陳情緒了喔,只要點點頭表示有在聽就可以了。
後來聽說,小說是在「演」,不是直接說明或解釋,才恍然大悟,難怪我都讀不完。
小說的方法,是讓讀者活在故事的世界觀裡去體驗,對故事有共鳴,把自己投射成為裡面的角色(入戲),讀者自己會對號入座,「這主角的個性跟某人好像 」、「嗯,我有時候也有這種奇怪的想法,只是不好意思說」、「我也是類似的處境亅。
當然我們都知道這只是個「餌」,等讀者上鉤,就會被甩到意想不到的境界去
可是,真的嘗試寫小說時,對何時要「演」,何時要「說」,並不清楚。
年紀漸長,就會體會到,事情不是都「非黑即白」,真正的事實,常無法三言兩語說明白、不好說、難解釋、很難講清楚、太糾結太複雜的,乾脆多重視角併陳,攤開給讀者自己判斷,這就是小說擅長處理的領域了。
你手上有這種麻煩的題材嗎?
閱歷豐富的你,常老派說:「只能意會,難以言傳。」
賣關子後,人家追問,你又說: It's a long story.
那就是小說嘛
(如果寫得出來的話)
故事的「戲」也包含內心戲,可能故事本身不複雜,但情感思緒卻很深刻,心理狀態的獨白
「他們去睡覺時她覺得鬆了口氣。 因為她現在不用去想任何人。 她可以作她自己,單獨一個人。 那就是她現在常常覺得需要去做的一一思考;甚至也不用思考。 只要不說話,單獨一個人。 所有的存在與行為,擴張的,閃亮的,口頭的,都消散了;於是一個人以一種莊嚴感收縮成他自己,一個楔形的黑暗核心,一個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雖然她繼續在編織,而且坐直身子,她還是靠此才感覺到她自己;這個已經去除累贅的自我有自由去做最奇異的冒險。 當生命消沉一會時,經驗的範圍似乎是無限的。 她想,每個人都有這種無限的精神憑藉的感覺;一個人接著另一個,她,莉莉,奥古斯都.卡米凱爾,一定都會感覺到,我們的「靈」,你藉以認識我們之 物,都只是幼稚的。 在它之下所有都是黑暗的。 無邊無際,深不可測;但有時我們會浮升到表面,而那就是你藉以看到我們的東西。 她的境域似乎是無限的。 她從來沒見過的地方出現了;印度的平原;她感覺她自己推開了一座羅馬教堂裡厚厚的皮革簾子。 黑暗的核心可以通往任何地方,因為沒有人看得到它。 他們擋不住它,她想,心中非常高興。 在那裡有自由,寧靜,還有最令人歡迎的是一種心靈的匯合,一種穩固的平台上的休憩。 在她的經驗中,一個人在作為他自己時是找不到休憩的(這時她用針完成一件巧妙的工作),只有在作為黑暗的核心時才能找到。 拋棄了人格,一個人也拋棄了煩躁,慌忙,騷動;當事物聚集來到這寧靜,休憩與永恆時,升到她嘴唇的總是某種戰勝生命的呼喊;停駐在那兒,她往外望去, 看到那道燈塔的光,那長而穩定的光,三道中的最後一道,那是她的光,因為總是在這個時候,這種心情下看它們,一個人無法不將自己與一件東西 連接再一起,尤其是自己看到的東西;而這個東西,這長而穩定的光,就是她的光。 她常常發現自己坐著,看著,坐著,看著,直到她變成她所看到的東西一一如說那道光。 而有一些她心頭的詞句或什麼的會升到它的上面一一譬如說「孩子們不要忘記,孩子們不要忘記」一她會重複地說,然後開始加一句,它會結束,它會結束 。 它會來到,它會來到,然後她會突然加一句,我們都在上帝的手中。」吳爾芙《燈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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