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Friend 涉抄袭 + 攫取他人币权,创作就是创作,不是发水帖
1、@Friend 涉嫌抄袭卢克文工作室《香港问题与世界真相》一文,我已善意提醒但无效。
诉求:请站方强制隐藏该文,保护原作者权益。
我认为抄袭就是在发表的时间界定的,如果一篇抄袭文已经发表,那就已经构成了抄袭,已经侵犯到他人权益。
非常直接的证据,就是Friend已经窃取了原本应当由原作者分得的likecoin收益。
原作者是否允许转载者用于盈利?Friend并没有尽到举证义务,没有给出原作者允许他转载获利的证明。更何况他连最基本的作品出处、明确的「转载」字样和明确的作者标识都没有写在原文中!
我留言提醒,此人明明是几乎一天 24 小时在线(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我不知道,也许他失业了?也许这正是他的全职工作?),却装作没看见。
2、此人频繁发布符合下面三点特征的东西:
- 正文内容只有一两行毫无营养的字
- 标题里一定会把站上其他作者挂出来,且用语充满攻击性
- 是「帖子」,而不是文章,更不是作品
比如下面这三篇,我想请教一下社区里的诸位,这些玩意儿,能不能叫做「创作」?
在 Matters 呆久了的用户,都知道在 Matters 起诉一次,效力是有延续性的,因为一次起诉的众裁结果会作为判例,影响之后类似问题的处理,所以希望藉由 Friend 的案例,引发站方思考和社区讨论一件事:Matters 到底是个创作者社区,还是个政治灌水论坛?
如果是后者,那么没问题,OK 啊,Friend 想发什么都可以,I quit,我持有的 60 万 LIKE 全抛掉就是(是的,10月初我在站上晒过持仓是 57 万,这一个月我又通过创作和办奖赚了 3 万);
如果是前者,我想说,作为创作者社区里的用户,点网站右上角那个黄灿灿的「创作」按钮时,脑袋里是要有点数的,作为一个中国人,不懂汉语里「创作」二字的意思,就算不重新回小学里补课,是不是也应该先去查一下《现代汉语词典》呢?
Matters 是创作社区,Likecoin 也是回馈创作者的虚拟币,OK,当一个人用明显不是创作的帖子在社区里攫取拍手,从中获利时,已经侵害到其他所有持有 Likecoin 的创作者的币权和财务利益,也包括我的。
这样的人,这样的非创作行为,客观上构成了诈骗/hack Likecoin 的行为,与机器人刷赞只有表面上的区别,没有本质区别。
他如果拿到市场上去抛售,结果就是我兜里的 Likecoin 价值缩水贬值。持有 Likecoin 就是 Matters 和 Likecoin 的虚拟币股东。所以我要求站方维护股东权益,让创作的归创作。爱发脏水帖、骂人贴、攻击贴、挂人贴的,可以等 Matters 再做一个纯泄愤论坛时再去使用哈,但在现在还是作为创作社区的 Matters,所以这样的非创作行为,就是搭了我们这些认真写作的作者的便车。
更不要说他这几篇帖子,一看就知道是被别人封锁了,然后恶意找别人的碴碰瓷儿呗。
请注意:这里所谈的,无关言论自由。讲真,言论自由什么的,只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基础的东西之一,在此之上,还有很多别的东西。
比如一个社区的定位是啥,符合、尊重这个定位的人和内容,可以享受这个公司的服务,不符合这个定位的人和内容,可以去其他社区,世界上又不是只有 Matters 一家,必须承担起捍卫全人类言论自由的伟大义务,喜欢篮球的人就去看篮球,足球场没必要捍卫他打篮球的自由。
再比如用户的利益是什么,运营商就应当维护用户的利益,Matters 要「代表最广大用户的根本利益」,这也与言论自由根本没关系。
所以请各位一定要明白我的意思——处置这个人,跟言论自由无关!他讲的这些话,虽然水平很低,我也会誓死捍卫他讲这些话的自由。但是,我捍卫的是他在整个中国的舆论场域能够不怕敏感词骂香港的自由,跟 Matters 这么一个商业公司运营的产品没有干系,就好像你在抖音上非要发文章,在微信上非要看网络大电影——定位不符啊。
定位不符,又侵犯他人的币权,是不是应当惩戒?
如果此人只是偶犯,我觉得可以只是警告,隐藏非创作性的内容,即可。
但是现在看到,此人又是违背社区定位,又侵犯他人的币权,特别还有抄袭,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用他人作品非法获利,实在问题太多,所以综合起来,我建议站方对其至少禁言一个月,用这个一个月的时间,他可以去翻翻词典,看看自己有没有创作的能耐,如果真的有,我想社区里的大家也仍然会欢迎他回来使用 Matters 进行真正的创作。
如能通过,也希望社区可以以此判例,把适度管制那些破坏社区创作定位的权力授予站方。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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