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關於關係中的「復合」。
今天是手機打字,所以排版稍微次一點,我會盡可能的簡短句子的。
十年前,差不多就是我脫離「命理」走向「身心靈」的時機,那時候因為接觸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信念,所以我開始拒絕接受這樣的問題——所有關於「復合」的,最後演變成所有關於前男友、前女友的問題。
對我人生改變最大的一句話是幼時家父耳提面命的「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我的信念由此演化而來——人必自愛而後人愛之。
「自重」和「自愛」是互融的概念,所謂「愛自己」其實不是多數人定義的那麼困難的詞彙,它其實是個很單純的概念——愛自己,就是尊重自己的身心需求,瞭解其成因以後推己及人。
而「自重」在現代多數被拿來罵人或比較重口氣的提醒,尊重自己就是瞭解自己的價值並且維護它,不單指形象、地位這些條件,更重要的是品格。
我拒絕幫人檢視「如何復合」的原因就是,多數人的自重、自愛是不足的。尋求復合大多不是因為認同關係還值得經營、不是認知到了自己在關係中能夠改善的地方,也不是對曾經的伴侶懷抱什麼愧疚或不捨。
多數人只是單純的「不甘心」而已。
我聽過很多客人問我:「我那麼愛他,他為什麼不愛我?」
每每談到後來,我總是忍不住反問:在他愛你之前,你愛你自己嗎?
「愛」不應該有條件,但必定有其成因。
關係中存在的「委屈求全」必定在未來的某一刻成為炸彈,所以關係中要追求的不是妥協、不是求全,而是「理解」,先有「理解」以後才能來談「包容」。包容並不是無條件的退讓,而是經過個人思考與判斷,我理解、認同,並且接受,然後改變了我的想法。
然而多數人的做法是「因為是他,所以我忍耐」,這只是扼殺自己,終將成為毀滅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
追求「復合」必須要雙方都認同「這段關係還有繼續經營的價值」,就像公司決定要不要開除員工,或是勞工判斷要不要離職;如何讓對方看見這當中的價值,就是爭取「復合」的重點所在。
重心不是「證明自己」,而是「證明我們」。
尊重自己、尊重對方,這是雙方都有做到的功課,否則只是一再重複過去的老問題而已。唯有雙方都達到同樣的自珍自重並且推己及人,廣義的愛(尊重、友善、理解、包容之類的)在彼此之間流動,關係才有延續的可能。
人類是尋求利益的動物,任何生物都一樣,倘若這件事情背後沒有帶來好處,人類大多不會接受。如何讓你能提供的「利益」和對方的「渴望」對到頻率,就是關係成立的基準點。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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