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分離主義一問
想和高舉祖國統一旗幟的同胞們交流一下:你們的理由是什麼?(雖然我是哪裏人應該不影響你們回答問題,還是說明一下,我是大陸人。不要誤傷了港臺的朋友。)
說下我的觀點。
一個足夠自立的羣體,應當有脫離母國加入別國(如果後者接納)、或者自建國家的自由。這是我所理解的羣體自決原則。
什麼是足夠自立,跟下面的論證其實沒有太大關系。加上這個限定只是爲了排除一些不可能搞分裂的羣體,免得幹擾視聽。凡是有能力搞分裂的羣體,按我的標準都算是足夠自立的,也就是擁有自決權的主體(當然自決的結果未必就是分裂)。臺灣人、車臣人、蘇格蘭人、巴斯克人、加泰羅尼亞人,都是自決的主體。(作爲比較:上海男人是個羣體,但不是自決的主體。)
爲什麼支持羣體自決?可以從社會契約之類的角度來談,但我認爲有一個很簡單而且多數人都能接受的理由:個人有選擇國家的自由——不妨稱之爲個體自決——而羣體自決是個體自決的邏輯延伸。楊振寧曾經放棄中國國籍,加入美籍,這是他的自由。後來他又放棄美籍改回中籍,這也是他的自由。假設不僅楊自己改籍,一家老小都跟着改呢?這是他們自由。假設不僅楊氏一家改籍,十里八方的鄉親們都跟着改呢?依然是他們自由。如果一個人有選擇國家的自由,一羣人也應當有同樣的自由。
當然,羣體自決並不是簡單的個人自決乘以n。有兩點不同:
- 一個人不能建立自己的國家,一羣人可以(所以不用擔心想加入的國家拒絕你的問題)。
- 個人改籍,母國領土不變;羣體分裂,除非是流亡政府,母國領土必然減少。
第一點不重要。觸及統一人士底線的,是第二點。放棄中國籍的公民每年數以萬計,試想這些人跑到中印邊境無人區,在那裏圍土建國。如果這個小國建在國境那邊,印度朋友做何感想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國內的統一人士就算不拍手稱快,至少也會處之泰然。可這小國若是建在國境這邊,那就一定是「雖遠必誅」了。這邊和那邊有什麼區別呢?無他,號稱反對分裂「國家」,其實質是反對分裂領土。
要討論分裂領土的是非,就要明確什麼是領土。領土是一個法律概念。一片土地(或者海洋,或者空域)實行誰的法律,這片土地(海洋,空域)就是誰的領土(這裏沒必要討論司法管轄權重疊甚至衝突的情況)。分裂領土的實質,就是在某片土地(海洋,空域)實行完全獨立於母國的法律。
問題來了:誰最有權決定自己生活的土地上應該實行什麼法律?
這問題並不復雜。還沒想到答案的同學,讓我們以臺灣爲例:誰最有權決定臺灣島上實行什麼法律?誰最有權決定臺灣島上的人該過怎樣的生活?是切實生活在那裏的臺灣人,還是你我這些生活在千里、萬里、半個地球、甚至太陽系之外的大陸人、香港人、美國人,三體人?
小結一下:(一)如果一個羣體決定脫離某個國家,這是他們的自由;(二)如果他們決定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實行獨立於母國的法律(所謂的分裂領土),這也是他們的自由。爲什麼?因爲沒有人比他們更有資格決定他們自己的生活。綜合一二,搞分裂是一個羣體的自由。
當然上面這個表述是理想化的。現實中羣體內部難免有分歧,有藍有綠,有統派有獨派。這是羣體行使自決前需要解決的問題,但不是剝奪自決的理由。
下面簡單反駁一下統一人士的常見說辭,仍以臺灣爲例。
最常聽到的,「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且不說作爲單一政權的中國不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戰國七雄,哪個是中國?),且不說中國版圖歷史上幾經盈虧(如果臺灣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蒙古不也是?我們要收復蒙古嗎?),就算臺灣人世世代代是中國公民(並不是),世世代代實行中國法律(並沒有),現在的臺灣人就必須照做嗎?世上沒有死人的繩子能捆綁活人千秋萬世的道理。
「統一才能強大」——首先這跟兩岸還沒統一大陸就已經很強大的事實(至少在不少統一人士看來是事實)是矛盾的。退一步說,就算兩岸真的只有統一才能(更)強大,臺灣人也沒有幫助大陸強大的義務。
「数典忘祖」——偶見於官方罵街,其實不值一駁。現在活着的大陸人和臺灣人,誰也不是誰的祖宗(當然不排除個別大陸人是個別臺灣人的祖宗,以及個別臺灣人是個別大陸人的祖宗)。說兩岸同宗同源固然沒錯,但世界上所有人——不止人,世界上所有生物——都是同宗同源的。不說明什麼。
最後澄清一下,我並不贊美、也不一味支持分離主力運動。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當前形勢下我支持臺灣的實質獨立(既然這是大多數臺灣人的選擇),但也真心希望臺灣人民不要冒險追求獨立的名分。長遠而言,我理想的世界是沒有國界的大同世界,而不是各自爲政的世界。但自決終歸是個人和羣體的自由。通往大同世界的道路,我想不是靠碾壓自由可以鋪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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