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與衝動
錯過,是很多人的慣用詞。
上週是球鞋特賣週,我錯過了。
買不到演唱會門票,錯過見偶像的機會了。
我錯過最佳的表白時間,這生無緣與某人同行了。
為免總是錯過,有人會選擇改變思考的模式和執行的力度,因而又衍生了另一個常見詞語,衝動。
因為不想錯過特賣優惠,結果衝動買了不合腳的鞋子。
因為不想錯過追星的機會,結果衝動借貸以搶演唱會黃牛門票。
還有更糟的情況。因為害怕錯過一段感情,最後衝動地與不了解的人走在一起。
已經忘記了出處,偶然從筆記中找到這樣一段提點的文字:如果三年後這件事情還影響著你,這件事情才算是重要的事情。錯過,有時候會造成無可挽救的遺憾。但有些錯過卻並不值得我們一直在意或放在心上。
我們總以為加快決定、加速步伐,追趕著時間前進,就能減少錯過的機會。其實這樣卯盡全力去追逐一些從來就不重要或不該擁有的東西,只會讓我們與身邊一直存在的美好錯身而過,比起錯過,這種衝動行事反而讓我們失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