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一部分中國人對烏克蘭的敵意下地位意圖(a.k.a.對人的一個惡意揣測)
你不能像從紙巾盒子裡面抽紙一樣從自古以來關於正義和利益的衝突的討論中抽出一張,試圖以此說服中國人放棄那種弱肉強食有理的想法:因為思想不是口香糖,口香糖在被嚼了很久之後雖然失去了味道但會有黏性可以拿來黏東西,但被咀嚼過無數次的思想不僅索然無味,而且毫無用處。我沒有種族歧視的意思,但鑑於這是一個中文社區,我會主要拿社達和動輒喊打喊殺的中國人舉例子。
如果你認為人的最初的衝動是趨利避害,那麼你錯了,你的錯誤是放大了人的理性。我認為人有兩重基本的衝動,其一也是更為基本的,是渴望他人的不幸,其二則是輕信。這將是這篇文章的整個理論基礎。因為,即使一些人爭辯說,人都是自私的,渴望自身的利益,我的回答會是,你把人類想像得多麼溫馴。你說的利益是什麼意思?人除了比較,還能如何認識利益?利益的含義就是比別人獲得更多。即使一個人更願意吃飽而不是餓著,他也不得不通過和一個餓肚子的可憐人相比較後得出吃飽更「好」,否則你只能說這個人傾向於吃飽,那是一種生物本能,不涉及什麼判斷。從而,比起自身的繁榮,人總是對他人的不幸感到有更多的把握,於是當他人受到坑害時,即使一個人沒有額外獲得什麼,實際上此人也得到了利益。根本的恐懼比起自身的毀滅,更多是擔憂他人不會遭到毀滅。因此最初的共同體建立在這樣的承諾上,即他們共同去毀滅敵人:敵人先於「自由人」的聯合的慾望,而不是相反。人出於對這種承諾的輕信把自己交給首領。如同埃斯庫羅斯讓普羅米修斯說,他取走了人類預知死亡的能力,作為交換給了他們空虛的希望;人無法預料自己的毀滅,但他們認為自己可以確保他人毀滅。被長久爭論的人和動物的區別也可以從這裡得出:動物不像人一樣從僅僅的他者的悲慘中滿足自己,當動物去傷害時,總是有具體的目的,就像普魯塔克在一篇修辭作品中奧德修斯被喀耳刻變成豬的同伴拒絕被奧德修斯營救變回人時所說的。
你不可能用任何理由說服一個希望多多屠殺烏克蘭人的中國人他的想法可怕或者可恥,或者不正義,我的意思是你不可能讓他放棄這種想法,因為準確來說這根本不是一個想法。這是一種非常單純的慾望:他認為這種屠殺能讓中俄變成橫行霸道的大國,如果你問他大國是什麼,他如果誠實,就會告訴你,大國就是為所欲為,被一群小弟奉承,他認為現在美國是這種地位,他對此感到很憤怒,因此希望中國可以在嶄新的全球秩序中佔據星宿老怪丁春秋的地位;但是他對之後的事情也許沒什麼想法,對這和他本人有什麼關係,很可能也沒有,誠實來說,使他人悲慘的能力本身值得他嚮往。而可怕,可恥,不正義這樣的評價只能應用於一個人坑害另一個人這件事本身:他當然認為,他坑害別人和別人坑害他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因為沒有一個叫做「坑害」的共相。我想鄧斯司各脱不是第一個有類似想法的人,但是作為插入的題外話,想像他的名字有一個希臘語語源讓我覺得很好笑。因此西塞羅在他的de officiis第三卷討論正義和利益的衝突時也忽視了這個根本的問題,西塞羅簡單地把利益等同於財富或者軍權,也許對他來說,凱撒想要整個羅馬還是想要成為羅馬最有權力的人沒什麼區別,但這是完全不一樣的事,至少如同凱撒本人聲稱,倘若他對羅馬一無所知,他會滿足於在一個野蠻部落裡做酋長。而當他還沒有得到羅馬的最高權力的時候,他認為自己遭到了搶劫和不公的對待。留心觀察Appian的『內戰記』中關於法薩利亞之戰後的凱旋的描寫,我們會注意到,人們用沈默表達對內戰凱旋的彩車的不滿:凱撒不可能不知道這種行為對他而言沒有利益,但對敵人的悲慘命運的喜愛往往比做對自己有利的事的衝動更強烈。
你更不可能用人道這一理由來說服人放棄弱肉強食的想法;因為普遍的人道主義是不可能的,至少在有對人類而言的普遍仇敵之前不可能。一個共同體的本質不是其內容而是其邊界,他者定義了我者,敵人定義了朋友。普救論者也是在這一點上遇到麻煩的:神愛世人,就等於神不愛任何人;人人得救,就等於沒有人得救。就像四世紀修辭學家Themistius他的『論靈魂』在談論那些受祝福的哲人的靈魂時指出,這些幸福的靈魂俯視著世人在泥坑裡打滾和迷路。得救必須相對不得救而言,如果你理解不了這一點,你只要想一下現實生活中,一個把所有人看作朋友的人實際是一個沒有朋友的人,一個對所有女生殷勤的男生實際上誰也不愛,對家人的關注的基礎是家人對陌生人的優先,就很容易理解這種想法了。的確,這種敵對是一個謊言;但是人需要謊言和發明敵人,因為否則他們不能有友人:他們在世上是完全孤獨的,且他們不管是出於自然的需要還是他們的脆弱,都無法承受這種孤獨的重量。
但是趨利避害仍然是一種強大的衝動,因此,倘若這種不傷害他人也不受傷害的願望碰巧地得以被很好地維持,人看起來就溫良,但是根本上來說,人都是一樣的。我對民主社會是否能和崛起的新軸心抗衡抱有非常悲觀的態度:後者擁有再明晰不過的目的圖景,就是稱霸,稱霸之後讓所有人俯首稱臣。說人的安全感來自力量,不是指力量可以保護自己,而是指力量可以用來傷害他人,從而可以避免自己比他人更悲慘,我已經說過,利益是相對的,存在於比較中。
但是我為什麼要寫這些?你認為我想要勸說任何人去做什麼嗎?不,我沒有興趣。我唯一想說的只是,朋友,當你們發表駭人的言論時,請找一些更好的藉口,不要讓自己一看就是惡棍和傻瓜。雖然總地來說,我們都是惡棍,都「虧欠了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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