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作为“网吧小赵云”的二三事
不瞒诸位,我从小就是个“游戏高手”。
还在读幼儿园时,我哥就常常抱着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打《传奇》,我就在旁边咿呀乱叫,吵着看屏幕里的“道士”召唤“红狗”。可见,电子游戏对我来说是家族传承,除了爸妈给我的DNA,就是这玩意儿刻在血脉里了。前几年中国的官方媒体喜欢宣传说”继承优秀家风“,那么”道士“和”狗“就是我的优秀家风。
后来我再大了一些,就跟着几个表哥、学校里的同学常年泡在街机厅。那会儿流行格斗类与横版动作过关类的游戏,什么拳皇、三国战记、圆桌骑士啊,玩得是不亦乐乎。现在回过头看,才发现那已经是街机游戏时代的末尾,横板清关游戏很快不再流行,当初这些游戏的出品公司也转移了制作的重点。如制作了西游释厄传的台湾公司IGS,转头搞起了更为时兴的跳舞机和赛车机;留下过街霸、圆桌骑士等经典作品的卡普空,则埋头研发起各种换皮“柏青哥”(赌博游戏)来;合金弹头和拳皇的制作公司SNK甚至经历了一次破产,重组后缓了十几年,才慢慢恢复了一些实力,却也是风光不再。
那个年代,小孩子是没什么零花钱的,玩具都不舍得买,更别说打游戏。但我每天早晨出门上学时,家里会给1块钱吃早饭,我干脆不吃,忍着饿到中午,存下的钱可以在街机厅买6个币(我们管它叫牌子),哪怕被街机厅里的红毛混混抢走1个,我也能剩下5个,技术好的话,能把《三国战记》打通关。实在没钱时,就去叔叔家打打秋风,叔叔和婶婶有在小铁罐里存硬币的习惯,我就假意上门玩耍,顺手“取”上一两个,半天的游戏钱就有了。那时候的网吧也便宜,5块钱可以开一下午的机,前段时间回老家网吧,发现一小时就要收我5块,心想着,游戏何时成了这么昂贵的东西呢?
去网吧的日子是在街机厅逐渐没落后。那会儿流行的游戏种类多,moba类的魔兽争霸澄海(可以说是英雄联盟的雏形)、枪战的穿越火线、2D横版的冒险岛。但我去网吧最爱的还是侠盗飞车3:罪恶都市(也就是现在著名的GTA 5的前作),还有真三国无双。GTA3是开放世界,可以在路边劫车、打架、用机关枪怼人,还能把警察的飞虎队直升机打下来,那时候没见过这么刺激的游戏,所以每次去网吧,都得打开游戏爽上几把,感受一下美国资本主义的恐怖现状。而真三国无双是因为有“双人模式”的,开一台机器就可以两个人玩,大大缓解了我和同学的经济压力。而且,那会儿刚从街机厅来到网吧,还是习惯两个人对着同一块屏幕一边喊一边砸键盘,自己一个人实在提不起劲。
有次,巡视的老板发现了我们砸键盘的“暴力行为”,狠狠吼骂了一顿,然后把我们赶了出去。没办法,那时候未成年人在网吧就算消费了,也是最低层次的生物,随时让你下机都属正当,这个叫“依规办事”,谁让你个小屁孩跑来这儿玩呢?可见,规则是如何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对底层人民施以暴力的,这事儿我从小就知道,属于是游戏带给我的宝贵精神财富了。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坚持去网吧打游戏,因为那时去网吧是一种“犯禁”,是打破学校和家长的规则,属于很酷的事。出来网吧时若遇见同学,身子要使劲挺一挺,然后特地挥手向对面打招呼,再转头掀开网吧厚重的帘布走进去——得让他知道,爷刚在这里头舒服着呢,你不敢进去吧。因此,我也号称是七进七出的“网吧小赵云”。
但好景不长,很快我就尝到了“招摇”的恶果——我被抓了。那是一个周末祥和的午后,我和家里说出去找同学玩,其实在网吧打开了真三国无双。我至今记得用的角色正是赵云,还拉了一个没钱上网的陌生傻逼网友和我一起打,图个热闹。
我一顿操作jkl枪出如龙,杀得曹操军晕头转向,正是得意之时,突然觉得背后一阵凉意,转头一看,原来是我和蔼可亲的外婆正“慈祥”地注视着我。她像拎鸡仔一样把我拎回了自家的书店里,取来一根两米长的木棍子,让我跪在书店门口发誓再也不去网吧了。我抬着头看着外婆的身影,高高的棍子背后是行将落下的夕阳,我突然感受到一种“关公再世”的威严,直想站起来大声问上一句:“关二哥,主公和阿斗到哪里去了!”但很明显,我不敢。整个初中也再没进过网吧,发怵。
后来我才知道,外婆是在街上遇到了我的两个同学,问我在哪儿,结果轻松就定位了我的窝点。但是我不怪他们,谁让我总把自己当赵云,过于高调。让我耿耿于怀的只是那天一起打三国的傻逼,他免费坐上了我还有两小时网费的电脑,开开心心玩了一下午,可我甚至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在他距离我的椅子0.01公分的时候,开口让他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