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期間,醫事人員出國禁令的3個問答|2020.03.03撰寫|廖郁雯|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我有很多臉友,有立委助理,有NGO工作者,有衛生政策研究生,對最近醫師職業工會質疑「醫事人員禁止出國」有一些心得跟我交換,上了八卦熱門後幾乎天天收到一些非工會會員對本會上週倡議的疑惑,或是來訊或是來電,我日常的工作要優先回應工會會員的疑問,但這些非會員或非醫界這些疑問都是很好的,我也認為應該要好好回應,就不一一回覆統一寫在這,也請大家也不吝指教。
這些朋友的來訊或來電,基本上有個共通點:
閱讀以下文字以前,我一定要強調,工會會完全配合指揮中心頒布的各項措施和命令。
1. 不知道為何工會執著於「醫事及社工人員禁止出國」必須要有明確法源依據。
第1點,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事情。
法源依據在2/23記者會指揮官口頭說出,一直到2/27衛福部會議上都沒有實質討論。另外在上週許多媒體報導,無論是陳時中部長或石崇良司長的回應幾乎都是以下:
A. 醫師法(按下去有連結):沒辦法規範到非醫師的醫事人員,沒辦法規範到掛號、批價、外包、傳送、行政…等非醫事人員。
B. 醫療法(按下去有連結):規範的主體是醫療機構,而非規範醫事人員個人。
最可以拿出來說明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從來,從來,至2/27從來沒有在任何一場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上面說明過,就連2/25、2/27這兩場的會議,都沒有提到「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這幾個字。
為什麼我敢這樣寫?因為醫師職業工會和台大醫院工會,做了2/28以前所有有關出國禁令指揮中心記者會的逐字稿、兩場衛福部會議都有參加。
2/24逐字稿 https://youtu.be/SadQBBvU3jg
2/26逐字稿 https://youtu.be/hJ9Sk5VmnWY
2/27逐字稿 https://youtu.be/aQspSy7RTs8
再者,每一位醫事人員,除了主治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每個勞工都有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休假期間,屬於下班時間,「下班時間要去哪裡」和傳染病防治法§37–1–6「規避、妨礙、拒絕配合防疫措施」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一個醫院的受雇者,上班期間當然要配合防疫措施,下班的時候呢?這些工會都沒有得到完整的說明。
2. 很難理解,為何頒布「醫事及社工人員出國禁令」會「打擊第一線的醫院員工的士氣」。
第2點,打擊士氣,為什麼?
如果要把醫事人員、醫院員工當作上戰場的兵,首先要給足糧食(口罩),給好薪資待遇,規劃好補償方案,而這些除了政府要負責以外,醫院作為雇主更是要負擔。但從過農曆年前到現在,從來也沒有聽說哪間醫院率先宣布加薪了?更不用提補償方案的相關討論,都是在出國禁令宣布之後。承平時期,醫師工時長、護病比極差,靠的是許多工會的倡議和悲慘的職災不斷發生,才有改變的曙光。
現在是「非常時期」,請問行政院或指揮中心有用各種行政手段或法規命令要求醫院增聘人力或提高醫護人員薪資津貼嗎?目前不見任何記者會或新聞相關報導。
而台灣的醫院管理一直以來都是十分高壓的,甚至我可以說是獨裁也不為過(看看全台灣483間醫院只有10間醫院有企業工會)。這樣的禁令宣布下來,對比政府和宗教團體可以先好好協商,再決定遶境是否延期…人都是會互相比較的,都是有感情的,打擊士氣這個說法是真的。
3. 政府都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宣布「全額補償」了,有很多非醫事人員,他們居家檢疫/隔離期間的補償都沒有得到政府承諾,那為何工會還要這麼氣?
第3點,政府都說要全額補償給醫事人員的旅費機票了,其他勞工都不見得有,這樣還不夠嗎?
其他勞工的部分,並沒有直接的禁令下來限制,根據旅遊警示分級宣布時間,以及其他勞工更是有充足的時間,可以用旅平險或〈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處理退費相關的事務。
《紓困條例》一直是衛福部信心滿滿在2/25、2/27會議上面對與會者的說法,說一定補、全額補。
但大家千萬別忘記,每天的新聞都在播,這紓困條例的六百億,是各行各業都搶著要,旅遊業要紓困、航空業要紓困、餐飲業要紓困,各行各業的同業公會眼巴巴的望著這六百億,衛福部到底哪來的信心可以讓醫院員工先拿到?
再加上,很多醫護人員不是不想相信政府(至少我認識的許多醫護人員都是817的一份子),是「不敢相信醫院的管理階層」。
大家試想,這個《紓困條例》相關補償的請領,目前衛福部可以連相關子法都還沒訂出來,就先宣布禁止出國了,經濟損害已經先造成了,未來推出的相關辦法,是醫事及社工人員可以越過醫院,直接跟政府請領的嗎?請領的步驟,需要經過科部主任、護理長督導、人資部門的同意嗎?如果還是放權給醫院,有多少醫院員工敢真的去申請?
補充:有人問,「啊現在到處都很危險,到底是多想出國?!」
說實在的,很多醫事人員在承平時期,就有遭到醫院直接禁止出國的經驗了。舉例台大醫院工會成立以前,早就有很多護理長會拿著負時數的問題,來明示暗示護理師不准出國,透過高壓管制來達到實際限制休假期間的人身自由。(http://bit.ly/2Tegk38)其他沒有工會的醫院更是不用說。但是我前述指的限制,都不是「政府授權醫院」作出這樣的限制。
現在非常時期,政府開始以防疫之名「授權醫院」做出這樣的限制了,但我前述所提到的人力問題、工時問題、薪資問題、補償問題,這些通通都還沒有個影,政府就授權給醫院了,在醫院還沒取得政府授權以前就已經高壓管理得很誇張,那取得授權之後呢?接下來會先行於政府來限制醫院員工什麼?這是大家所擔心和疑惑的,這些是必須得到指揮中心重視的。
以上說明,最後不知道要哭還是要笑地來講最後一段,證明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為刷存而刷存(?)
那就是,老實說,台灣也沒有法律強制規定衛福部在宣布任何防疫措施,要找「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或其他工會團體出席或列席會議,但衛福部在工會爭取之後,還是發了開會通知給了我們。其實我晚上八九點打電話到衛福部確認是否真的有名額,預料之中他們都在加班,都有人接我電話,心裡真是複雜。如果說,衛福部的官員,真的一點都不想聽到任何反對意見,根本就直接說於法無據、不要發開會通知給本會就好。寫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有感受到工會的無奈和困難了嗎?醫療和公共服務的勞動權益的倡議,一直都要面對所謂的為病人好、為民眾好、為大局共體時艱。
希望這場防疫之戰快點結束,不要有人再倒下了,好多人都好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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