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紀錄
上禮拜我有一堂通識的助教課在講述智慧財產權,我們要討論關於AI創作是否有智慧財產權這件事,當時我們組內提出的想法多偏向是有的,一開始我們大部分人的看法是覺得AI要進行創作會是由人類去下達指令,再由AI生出結果,因此我們會認為用AI做出來的成品也是有個人的理念、想法在的,所以它也擁有智慧財產權,而後來我們還有講到,AI會從網路上蒐集數據,那這樣透過搜集來的數據進行創作也一樣會有智慧財產權嗎?當時有位組員提出的看法是,電影「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他的原型也是以一個「暮光之城」的同人小說創作出來的,如果這樣說的話,AI創作出來的作品也等同是有智慧財產權的。
但後來我在和朋友聊天時,他卻提出了另一個想法,他覺得AI創作不具有智慧財產權,他的想法比較偏向是,既然AI也是使用了其他人的資料,那麼要怎麼界定這項財產權是歸原作者所有還是AI?他也提出以「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來說,他會覺得這種創作會是從原創小說再加上其他個人的想法創作出來的,但AI不是。我大概能同意他的想法,我也不確定AI所做出來的東西真的是屬於AI的嗎,亦或是原作者的,另外如果以電影去作為比較,或許也有些差異性在?在思考的時候,我一直想到這堂課程,在做生成式藝術的作品時,我們有時候也會讓AI幫忙寫一段程式碼來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但在這個過程之中,也會產生「這個作品是我做的嗎?」「還是AI做的?」這樣的想法,因為AI真的強大到讓人覺得他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但從另一種角度來看,他每一次的產出,都是透過我下的指令去進行的,那這樣他還算是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嗎,他只算是個工具,是個可以幫助我創作的工具,他所產出的東西都是我參考的依據。
在課堂的最後助教有說目前AI的公司多會稱AI產出的結果歸公司所有,但有時候也會發生AI公司和原作者同時具有財產權的爭議。在AI的使用上,若是無人為介入,純以AI創作的話,那很容易會有歸屬問題,但基本上只是以AI作為人為創作的工具的話,並不會有財產權歸屬的問題。
AI真的是一個很方便的工具,我認為善用AI的話能有效地提升工作效率,畢竟AI思考的速度還是比我快,還能快速地收集資料,但相反有時侯也會懷疑自己,是我太笨嗎?他10秒可以想出來的東西我可能還要花1個小時才想得到。但即使這樣我好像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放棄去思考、去探索,畢竟有些事還是需要靠自己真正的理解,慢慢地摸索才有它的意義和樂趣。
紀錄上禮拜關於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糾結?但我自己是認為如果真的是要創作的話,單靠AI還是無法完成我想要做的東西的,所以還是要靠自己了~
然後期末竟然要開始了,要爆炸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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