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江天勇、李和平等人“维权律师” 之假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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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人,应该是心存良知理性践行的人。律师是应该是践行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者,更加符合人性和当今道德标准靠拢。在任何一个国度,像江天勇、李和平这类以人权之名,行龌龊之事的律师,怎能容得他们存在?

近几年,中国但凡只要审判几个像江天勇、李和平、高智晟这样的维权律师,总能成为具有轰动效应的舆论事件,西方媒体会围绕他们身上的故事做大量报道,使他们成为受境外舆论热捧的中国“异见人士”。然而,揭开这些“维权律师”的假面纱,我们发现背后不过是虚伪、丑陋的真相。

维权律师?不,法律“诉棍”

“维权律师”,这是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因为律师本应为公平正义而战 ,而非以“维权律师”名义活动,或自封、或吹捧、或因势利导、或被不良媒体推波助澜,误导公众,成为熟悉法律却又利用法律的“诉棍”。当今,像江天勇、李和平这些活跃在一线的维权律师,通常善于引导民众及弱势群体的社会对立情绪,崇尚西方民主,将中国的法制建设批驳得一无是处。据报道:每每进行维权行动,他们都会以网上募捐或者接受“境外资助”。其到手的钱在经过各种瓜分后剩余的钱都会装入自己的口袋。像江天勇、李和平这样特别是接受境外资助的律师,他们尤其善于在西方主流媒体BBC,以及“人权人士”盘踞的自由亚洲电台、大纪元等媒体网站面前数落对抗公权的艰难和决心,甚至动辄上升到人权的高度来抹黑中国。

江天勇、李和平通过蓄意策划各种谣言、插手炒作敏感案件、煽动他人非法聚集滋事及与境外势力勾结等方式,达到了自己法律“诉棍”的险恶目的。此外,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也借着江天勇和李和平长期积累的名气,打着维权旗号,一旦中国社会上出现涉及到群体性事件、涉及到司法机关执法、甚至涉及到城管与街头小贩冲突时,他们的推文和油管视频总能看到这些事件的转发与炒作。

连江天勇曾经的辩护律师也承认:“江天勇就自己办理的个案发表过不当言论,都是基于谋取个人利益进行自身炒作的需要;因被注销律师执业资格之后,受到境外势力的影响,其思想发生了一定变化,个人不满情绪的宣泄较多;相关所谓“维权”人士频繁与其接触,积极诱导其思想产生进一步转变”。作为江天勇的同事,李和平何尝不是如此。可笑的是,这两位作为西方口中的“正义代表”“维权律师”,分别在2006年和2009年早就被吊销了律师证且不准续取。换言之,江天勇、李和平2人早已“不是律师”却被西方一直打着“人权律师”的幌子持续炒作,影响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正维权?不,名利生意

为民也好、维权也罢,对于江天勇、李和平等人来说,都不过是门利己的生意。只是维权这门“生意”又很特殊,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除了能为江天勇、李和平带来经济收益,还能带来相辅相成的名声——名与利,在这种情况下,是密不可分的。

其实,捅破“维权律师”这层窗户纸,也没什么新鲜事。这些所谓的“维权律师”通过参与敏感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出格言论,以博得来自美西方媒体的关注,从而获得资金扶持。相应的,美西方的媒体网站也会实时为这些人开绿灯、摇大旗,将之往“人权律师”的形象上打造。不得不承认,在塑造反华个体方面,西方媒体可谓驾轻就熟;而江天勇、李和平等人,也就乘着这阵“西风”,名利双收。

说话得凭证据: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简称NED)曾在2018年颁给维权律师”江天勇家属金变玲所谓的“捍卫人权和民主”的民主奖。众所周知,Ned打着“促进民主”的幌子,颠覆别国合法政府,培植亲美傀儡势力,在世界各地留下斑斑劣迹,引发国际社会强烈不满。美国政府拨款是这个基金会的重要经费来源,研究显示,到上世纪末,美国国会每年为这个组织的拨款达3000万美元。做什么呢?帮助建立全国民主基金会的艾伦 ·温斯坦( Allen Weinstein)倒是很坦荡:“今天我们所做的很多事情,正是25年前中央情报局秘密去做的那些事。”

我们可以总结出近年来西方采取惯用伎俩:给反华势力经济上资助,比如这些“人权”活动家、港独、藏独等, 再给他们打上“律师”、“人权活动人士”、“宗教人士”等标签,称中国不容忍“异见者”,其目的笔者坦率地讲,就是“Take China down”“Take CCP down”!

 平心而论,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人,应该是心存良知理性践行的人。律师是应该是践行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者,更加符合人性和当今道德标准靠拢。在任何一个国度,像江天勇、李和平这类以人权之名,行龌龊之事的律师,怎能容得他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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