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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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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大多数事物实际上没有任何看法

林小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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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人对大部分事情其实没有任何意见,他们是根据周围人(组织、政府、社交媒体)的意见来调整自己的意见。因为懒得去思考这件事的利害,或者思考本身太难了,所以直接采用了别人的意见。只要大多数人都持有这个意见,或者持有这个意见的是学术专家,就觉得没有问题了,自己是可以直接拿来用的。

我之所以说这个,是因为我对吃狗肉这件事没有意见,说不上好坏,因为国内有一部分人吃狗肉,并且视为传统,且法律也没有禁止,因此我觉得吃狗肉是可以被接受的,是不坏的。

我幻想过,如果有外国人问我中国人吃狗肉这件事怎么回事,我会说“虽然我不吃狗肉,但是我捍卫他人吃狗肉的权利”,以此来对抗欧美普遍存在的攻击行为。因为这种捍卫,吃狗肉在“好坏”的天秤上稍微往好倾斜,因为它符合个人自由,以及保护本土文化,反对欧美文化霸权(虽然严格地讲,吃狗肉并没有什么历史)。

然后,在刚刚,我看澎湃新闻的时候看到这条推送,“‘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按理来说,既然我平常的看法是,“吃狗肉是好的,要保护人们吃狗肉的权利”,那么看到这条新闻我应该感到心理不快才对。但实际上我没有任何感觉,倒是有一种轻松,“挺好的“,或者是”呼,终于可以不用在网上向外国人解释了”。如果中国一开始就有这么一条法律,那么我对吃狗肉的意见应该是“这不好,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因为没有这条法律,因此我的意见是“这也没啥不好的,个人习惯问题”。这么说来,我个人的意见是根据有没有这条法律来定的。我的意见是一种依存物,而法律是决定它是否存在、以何种样式存在的东西。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法律换个样子,我的意见就会完全改变。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人们对大部分事情其实没有任何看法。也就是我之前在另一篇文章(《为什么总有人为墙辩护》)中说的,人们的意见是一种随着外界的改变而改变的东西。

知道了这一点,又能怎样呢?首先,我要知道,这绝对不仅仅只限于吃狗肉和翻墙这两个问题,其次,是当我对某个事物拥有了一种意见时,我得想想这是否是我真正的意见,还是我因为偷懒或者习惯于环境而创造出来的一种“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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