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支持藝術,文學創作就比較高尚嗎?
幾年前,我採訪一位在台灣頗具知名度的獨立書店經營者,他說到「大家都說『看電影』是最低成本的娛樂,但『閱讀』才是啊!」
在台北,一場首輪電影的費用跟沒打折的書是差不多價錢的,但買書可以享受的時間較長,所以更是低成本的娛樂。這是他當時的解釋,聽上去也還蠻有邏輯的。
但在採訪間,我漸漸發現對方經營獨立書店的初衷是為了賺取名聲,但也無法忽略他是個極會個人公關及行銷包裝的「生意人」——任何想賺錢的人都知道「開書店」是不會賺錢的,何況是獨立書店——因此,開獨立書店的人經常會抱怨各種業務上的「不平等」也是合理的。
從政府的補助政策、出版社給他們的進價高於網路書店的六六折,到社會氛圍導致消費者的不買單⋯⋯等等的,確實都是經營獨立書店的難處,而我想的是:
開一間獨立書店是許多閱讀愛好者的夢想,但多數人為了自己的生活所需而拋棄此夢想。有人將其夢想延遲,也可以堅持開一間書店但以其他周邊的商品、飲食(複合式的經營方式)來維持損益。
若開書店無法賺錢,那也是他們身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非將自己夢想破裂怪罪到社會大眾。
另外,也有獨立書店的經營者背後有強大的金主,他們不以賺錢為目的,是為了一種社會責任,也可能是以自己另外賺的錢來支持這個夢想。如此情況是最讓我敬佩的。
文學是比較高尚的藝術嗎?
回到一開始那位獨立書店的經營者。後來我又關注了一陣子,他在社群媒體或接受主流媒體採訪時將推廣閱讀視為自己畢生的使命,我個人是很尊重及敬佩願意開書店的任何人,但同時他言談中總是強調自己一天讀一本書,並且從以前就是願意拿錢購買書籍的消費者。
為自己的喜好而消費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比起繪畫、雕刻、電影、音樂、音樂劇、舞台劇⋯⋯等等其他藝術形式,我最常有的娛樂開銷也是閱讀(買書來看),但那只是自己的愛好,務實一點是經濟上的考量,確實是最低成本的娛樂,所以我絲毫不認為「購買書給自己讀」是一件多偉大的事,無需拿出來說嘴。
幾乎沒看過有人將支持自己喜歡的音樂人而買他的唱片、為了自己欣賞的導演或演員買票看電影、收藏某藝術家的創作當作是一種很偉大的行為。馬歇爾很喜歡一位美國當代藝術家的畫作,收藏了好幾幅在家裡,他從來沒說過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也不會有人覺得這偉大),充其量不過是為了自己的私慾罷了!
收藏畫可能還會被視為一種資本主義的行為。
不過平心而論,書迷認為買書本是在拯救作家們,也不能完全怪到他們身上。大概是紙本書的市場低迷,文字創作者給人一種相較劣勢的感覺,有時還要身兼多職才可養家糊口——不只在華文市場,史蒂芬金成名前也做過多種打工。
誇張的說,難道買Prada男裝的人不是支持設計師Raf Jan Simons?名牌設計師們同樣也都是藝術家或創作者。
世界讀書日
我們的店兩天前過了週年慶,但沒有慶祝或促銷活動,開手作甜點店也和獨立書店一樣是屬於個人夢想的實現,一開始就知道不會由此賺大錢但還是想做。老實說,這種行為一點也不偉大,並不能創造什麼經濟價值,在社會中的貢獻就是給少數人幸福感。
去年剛好在四月開幕就連結「世界讀書日」(還硬要扯我生日)辦了盲選書的活動,有市民看到我文章特地從台北來參加——買一組精品咖啡會送一本書,當時我是很感動的,這活動還能吸引人特地從台北來。
書是額外的,只是盡點微薄之力支持大家閱讀紙本書,除了部分之前出版社送的新書,我們真的從書店買書來辦活動,原本計劃一直持續活動但去年五月又遇到第三級防疫警戒,不方便讓客人停留店內太久,盲選書活動不得已停止⋯⋯一直很忙碌也就忘了這件事,不知不覺過了一年,前幾週開始有客人問我們今年還要不要辦活動,既然大家還記得這件事,就決定要繼續舉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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