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產隊到村民小組,中國農村如何自治?
小時候總是很好奇,為什麼每年總是有一天,我爸要去宗祠聚餐吃鹹面,而貪吃的我總想跟著去,卻被父親大聲呵斥「你弟我還能帶上,你一個女孩子不能去。」在所有的聚餐場合裡,這是唯一一個不允許女性參加的。聽大人說這樣的聚餐叫「三隊開會」,直到二十年後我才知道「三隊」到底是個什麼組織。
原來三隊就是舊時村里的生產隊,我爸出生在70年代,由於沒怎麼念過書對歷史不甚清楚,當我問他是不是人民公社時,他還矢口否認。人民公社大概止於80年代中期,當時父親才十歲出頭,不到加入生產隊的年齡,而人民公社結束後生產隊改為「村民小組」的形式繼續保留下來,由子嗣傳襲。
「村民小組」目前是中國農村最小的基層自治組織,基本職能是經營和管理集體土地,通知和執行村委會的有關決定,協助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不太清楚其他地方村民小組的運營情況,就說說我的家鄉除了分土地和村選舉的通知外,更具地方特色的自治方式。
從小到大每年都會有那麼幾天睡到半夜突然聽到門外有人喊我爸「排到會啦」,這時我爸會立馬起床出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來。後來才知道,當晚我們隊裡有人去世了,輪到我爸去守夜。這是我家鄉一項特殊的傳統,村民小組中有人去世,就會組織一部分村民幫忙處理一部分葬禮事宜,每年分成三組人輪流,每組大概十幾人,主要負責在去世當晚守夜以及第二天出殯時抬棺。
這樣的制度從上世紀廢除生產隊後一直保留了下來,當時村民普遍貧窮,囿於潮汕地區的習俗和觀念,繁複的紅白事又無法從簡,有人提出可以通過繳會費的形式進行集資,每戶出10塊錢,幫助當前有困難的家庭體面地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兩件大事。
而我很好奇,為什麼總是男丁參與?如果家中有老中青三代,是誰都可以去嗎?我爸說,這裡面也要照顧老弱和婦孺,如果家中已經沒有男丁了就不需要守夜和抬棺,但一樣要繳會費。超過65歲的老人需要自動退會,由下一輩繼承。每年三月份所有的生產隊會輪流去拜「老媽公」(潮汕地區的某一位神),然後在宗祠聚餐和開會,現場會由村民小組組長匯報年度報告,如果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以提出商議。同時匯總葬禮上排到會但未出勤的村民進行罰款,晚上守夜缺勤罰兩百,白天抬棺缺勤罰一百,款項充公,由組長換購香菸等分給其他會員。
最後,我爸說這是一項公益事業,今天我父母親過身,你來幫我的忙,明天你的家裡出事,其他人也會相助。聽起來有點實現共產的意味,做為中國政治體系中唯一能夠進行自治最小單位,出於重視宗親連結、保護地緣關係,發展出的一種符合烏托邦想象的制度,不知道未來是否還能延續。
但我還是沒搞明白,到底為什麼要吃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