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雕琢過盛的「香水廣告」
文|離洛
平鋪直敘的敘事,故意不帶感情地述說,同時又在視聽層面注入強烈風格——大衛芬查(David Fincher)的最新電影《殺手》(The Killer),就是這樣違和的一部作品。
(下含劇透,儘管我認為本片就算劇透了,也不礙觀賞。)
《殺手》共有六個章節。米高法斯賓達(Michael Fassbender)飾演的無名殺手,在一次暗殺任務失手後,遭到行家上門懲罰,於是他走遍三個國家五座城市,向仇人逐一還擊。
回首《七宗罪》(Se7en)、《搏擊會》(Fight Club) 、《失蹤罪》(Gone Girl)等芬查的舊作,盡皆稱得上劇情起伏多變,扭橋層出不窮。見識過他以往繁複精妙的劇本,應該會訝異於今回敘事的簡單。不設計中計,沒有幕後陰謀,就只是一個殺手孤身上路,宛如打機般攻克不同關卡,逐個頭目幹掉,直截了當得近似《標殺令》(Kill Bill)和《殺神 John Wick》那種復仇戲碼。
分別是,後兩者大灑血漿之餘,不忘交代主角的過去,揭示其創傷,解釋他們何以大開殺戒,讓人從而共情角色。《殺手》卻是恪守主角多番強調的「禁絕同情」(forbid empathy)之信條,內斂得幾近無情,絲毫不予機會觀眾去親近主角。
沒錯,在殺手逃離凶案現場,或是發現敵人闖進家裡時,當下不住晃動的手持鏡頭,很能表現他內在的慌亂(無疑是導演有史以來最多手持鏡頭的一次);無時無刻的淺景深,視覺上將主角的周遭環境模糊掉,也令人代入他與外界隔絕的疏離(Trent Reznor 和 Atticus Ross 的工業搖滾配樂應記一功);憑幾句畫外獨白,畫面上的零碎線索,可得知殺手是一個正受失眠煎熬的虛無主義者。但至於他的背景,促使他以殺人為業的契機,又或是形塑他抱持虛無性格的成因,我們通通一無所知。
別的不說,到底受襲女伴對殺手有多重要,刺激得他不惜手刃合作多年的合作伙伴?不期望本片會設計出如《殺神 John Wick》般詳盡的世界觀,但實在未曾解釋「禍及家人」這個做法,是否專為失職殺手而設的江湖規矩。到底主角一心是為女伴復仇,抑或是不惜打破行規,也要捍衛身為殺手的尊嚴?背後真正動機,一如法斯賓達全程擺出的臉孔,始終諱莫如深。
導演畢竟拍了連環殺手題材三十年,跟編劇 Andrew Kevin Walker 更早在廿多年前合力創作過《七宗罪》,怎會不懂得在懸疑裡深入刻劃人性,以情節征服觀眾?於是不禁測猜,主創團隊非不能也,實是不為也,甚至可能是打正旗號以「殺手」為題,然後反其道而行,特地顛覆這個類型。從各種反高潮的劇情安排,諸如是片初殺手準備一大輪之後射失目標,以及他在結尾竟然放走仇人,皆可見一斑。
「芬查最初話我知個故仔嗰陣⋯成件事由頭到尾,望落要好似一套好勁嘅香水廣告⋯」
讀到上面引述的編劇親身分享後,更是確認這個想法。單看開場十五分鐘,已可見一種炫技不已的風格化美學。主角不過在偵察,做瑜珈,睡覺,重重覆覆,無事發生,廢棄辦公室卻是給拍出層層縱深,框中有框的構圖;從清晨,午晝到入夜,每個時份的調色和打燈煞是花巧,燈光、機位、顏色之講究,跟寡淡的劇情恰成對比。扣下板機之前,更足足花上三分鐘,不斷切換各種鏡頭擺位,只為拍攝聽著 The Smiths 歌曲的殺手,是如何瞄準目標。
越是看下去,這份雕琢過盛的人工感越是明顯。在多明尼加駕車回家時,接連幾個大遠景鏡頭俯瞰他駛過海邊,陽光明媚,樹影婆娑,哪裡像是大衛芬查的電影?往佛羅里達途上,明明是在河邊棄屍,但初晨陽光輕滲,氛圍更像在拍名車廣告,而結尾偕女伴安坐大宅池邊,也蠻有在推銷豪宅廣告的錯覺。差點忘了,殺手所到之處,各款跨國企業商標大剌剌可見:McDonald's、Amazon、FedEx、WeWork、Google、Starbucks...
故此,喜歡本片與否,便視乎你能否接受在一部名喚《殺手》的電影裡,會看到一種有點接近《搏擊會》時期的荒謬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