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032《史記》卷二〈夏本紀〉11
十年,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啓,而辟居箕山之陽。禹子啓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啓,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啓遂即天子之位,是爲夏后帝啓。
在〈五帝本紀〉中,司馬遷曾提到帝舜「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接著透過〈夏本紀〉來看後續的發展:「(帝舜)三年喪畢,禹辭辟舜之子商均於陽城」。對照一下本段內容:「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啓,而辟居箕山之陽。」在這兩段文字的描寫下,可以發現一個共通點,也就是身為部落共主的帝舜與帝禹,都是在外巡狩之際,突然離世的。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帝舜已經完整培訓了「禹」這個接班人,大禹完成了考驗(治水)後,還在帝舜底下實習了十七年之久,因此即使大禹後來把部落共主一職交還給帝舜的兒子─商均,各部落依舊選擇大禹來接替部落共主這份職務。
相反的,單從司馬遷在上一段的敘述來看,就會發現帝禹在第一接班人選─皋陶離世下,選了曾經跟他一起治水的「益」來當接班人後,並沒有給益一個考驗來檢核他的能力。難道少了這一個步驟,就導致各部落最終不選擇「益」當部落共主嗎?經過我的反覆思索下,才發現當年帝堯所開創的「禪讓模式」還真的頗具智慧。
在前幾篇文章中不斷提到帝堯所開創的「禪讓模式」,也就是選定→考核→實習→繼任,其中的「選定」是指選一個有能力、有德行領導各部落的人,但因為這個人通常不具有背景,因此即使能勝任這份職務,難免會遭到各部落的質疑。因此,第二步與其說是給予「考核」,不如說是給他一個建立名聲的機會,像是帝堯把兩個女兒嫁給舜,並透過兒子們來觀察舜的言行,最後在即使父親迫害、弟弟意圖謀殺之下,舜仍堅守「孝道」,因而建立了聲望。至於大禹,更是透過帝舜給予的「治水」任務,用實際的功績讓各部落信服。由此可見,部落共主給予接班人一項考驗,重點是在讓他得到名聲,獲得各部落的支持。
相較之下,大禹在選定「益」當作接班人後,卻沒有給他一項明確的考驗。這或許是大禹認為當年「益」跟著自己在外打拚,應該也算是通過考核了吧!?總之,沒有透過獨自完成考驗的益,在各部落之間應該不算特別有聲望。因此,當益也遵循著這套繼任者的接班模式:服喪三年後,把部落共主這個身分歸還給了大禹的兒子─啓,再透過各部落的支持重返共主之位時,卻發現各部落大多選擇繼續支持大禹的兒子─啓。
依稀記得以前不少書籍對這段從「禪讓」轉變成「世襲」的歷史時,都會說這是因為百姓們感念「大禹治水」之恩,因此希望讓大禹的後代繼續領導大家。但是,透過這幾段文字會發現,其實這跟「大禹治水」沒有太大關係。
畢竟,大禹當年在外治水,還差點因為聲望被皋陶壓過而失去擔任繼承人的機會。所以,應該說大禹是透過「治水」這項考驗,以實際政績拿回屬於自己權位。至於「益」,則是因為沒有屬於自己的獨特功績下,而失去了這個部落共主的機會。
另外,從司馬遷的用字來看,其實夏王朝的第一個領導人應該是「啟」才對。透過這次閱讀《史記》,發現司馬遷的用字滿有講究的。關於被我翻譯成「部落共主」的地方,其實都是因為司馬遷用「帝」來稱呼該人,像是從帝嚳開始,以及之後的帝摯、帝堯、帝舜、帝禹。但是,「啟」的部分卻刻意寫成「夏后」啟,看來司馬遷應該認為「啟」才算是夏王朝的開創者,而禹之前的則屬於部落共主時期。
至於,為什麼不把「禹」歸入第一篇,變成〈六帝本紀〉?應該是因為「五」為陽數最大,作為開端,比較適合的緣故。因此,「禹」被司馬遷歸為夏王朝的奠基者,而非建立者。
其實之前大禹曾對著帝舜抱怨過:為了治水,他連兒子的養育都沒有好好盡到責任(生啓,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所以可以推測大禹治水後,應該對「啟」感到有所虧欠吧?!或許是因為這份虧欠,讓大禹對兒子「啟」的教導有方下,才讓大部分部落也認為「啟」適合擔任部落共主吧!總之,姑且不論帝堯之前的歷史,至少在帝堯開創「禪讓模式」後,關於「部落共主」這個職位該選誰這件事情上,至此又開了一個先例:直接由兒子繼承。雖然此時是因為各部落自行決定讓大禹的兒子繼承的,但之後卻變成了「制度」下,歷史從此進入了新的階段。
以上,則是這一小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