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黃懿翎 (令雨)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不要小看破折號,標點符號也是很重要的!

黃懿翎 (令雨)
·
·
圖片來源:網路

原文刊登於 翻譯人森的滋味

我其實蠻想談翻譯中一些標點符號的問題,大多數今天先來討論的是 " ——" (破折號)。

中英文都會使用破折號,而且都有說明解釋和語氣轉折的作用,不同之處在於,英文習慣在句中使用,有點類似 which 、that 等關係代名詞,但中文卻是放在句末,把整個主要句子講完,再來補充解釋。所以這兩種差異,就會造成中文與英文語句的不同,可惜我在閱讀翻譯成中文的書籍時,就常常受到這種破折號的干擾。

我在書上曾看過一些例子,比較不受影響的,例如(該書原文為英文):


1、「他們一共有幾十個人——目前,全台灣還活著的邵族人大約有七百人——在週五時分乘兩輛巴士北上......」


會造成閱讀嚴重干擾的,例如:

2、「在馬政府任內佔有重要地位的教育部長蔣偉寧——從他對學生運動的蔑視來看,他實在沒資格擔任如此重要的職位——就已經表示,學生有抗議的權利,但他們不應該對任何人丟鞋子。」

或是
3、「我最後一次見到活著的張先生——他的遺照在藍色的公祭帳篷入口處迎接我們——是在行政院前的一場抗議活動裡。」

為什麼干擾呢?因為我讀句子的理解和情緒,會被前後兩個破折號打斷,有點像A事情講到一半,突然岔出去講B,然後接著馬上回去講A。尤其第三句特別有畫面,這段其實是要談公祭現場發生的事情,句首先提到張先生時,我的腦海中就浮現張先生的臉,然後畫面先被帶到公祭場所,接著馬上又到行政院前。這句子一結束,下一句又馬上帶回公祭的地方,我就這麼被破折號搞得暈頭轉向。

因此基於上述的考量,如果是我的話會這麼翻譯

1、「目前全台灣還活著的邵族人大約有七百人,而他們有幾十個人,在週五時分乘兩輛巴士北上......」

2、「教育部長蔣偉寧在馬政府任內佔有重要地位的,他已經表示,學生有抗議的權利,但不應該對任何人丟鞋子,從他對學生運動的蔑視來看,他實在沒資格擔任如此重要的職位。」

3、「我最後一次見到活著的張先生,是在行政院前的一場抗議活動裡,此時他的遺照在藍色的公祭帳篷入口處迎接我們。」

這還是只有從翻成中文之後的定稿來看,我自己在翻譯英文書時,也很常碰到這種句型,例如:

"This characteristic is not particular to gold or even to precious metal—wood is often mentioned, perhaps because the word for wood in Greek, hule, was also a general word for matter."

我會把破折號改成逗點,翻成:

「這種特性並非黃金或貴金屬獨有,木頭也經常會被提及,但這或許是因為意指木頭的希臘文 hule,亦即物質統稱之故。」

或是遇到以下句子時

"Some individuals had gold coins placed on their tongues or accompanying their bodies in burial—in Greece this is called 'Charon's obol', the coin necessary to pay the ferryman for passage across the River Styx."

我會把省去破折號,直接把原文中破折號的那個句子,放到句末。


「有些會在人死後把幾枚金幣放在他的舌頭上,或隨著遺體陪葬,讓亡者當作橫渡斯堤克斯河(River Styx)的渡河費付給船夫,這在希臘稱作「卡戎的硬幣」(Charon’s obol)。」

不管怎麼樣,我都不會把破折號原封不動地搬到中文語句中,而是為了求中文閱讀通順,而做該有的更動。因為讀者要讀的不是英文,而是中文。如果他們想學英文寫作,可以直接讀英文文章,而非翻成中文的句子。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會被破折號弄到,至少我身邊的人說他沒感覺,而原因是,他讀過的很多翻譯書都是這樣翻的,他已經習慣了,不過我認為這是因為人在理解文字與事物時,很自然地會將不合理的內容合理化(如下圖的例子所示),然後習慣成自然的緣故。

即使拼法錯誤,仍不會影響我們對於意思的理解 圖片來源:網路

但即使如此,身為翻譯工作者,我還是覺得必須要用更好的方式來處理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也是會構成意義,是文字的一部份,所以去除原文痕跡時,也必須將標點符號納入考量,讓中文的閱讀更加通順。


~~~~~~~廣告時間~~~~~~~

本人斜槓了兩個專業,歡迎按讚追蹤粉絲頁

翻譯人森的滋味

LING 烘焙實驗室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