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的今日舊文
最近一篇文章說了一句話,義正嚴詞,翻譯過來簡單說就總歸一句:「你寫文章玩音樂學藝術全是你家的事,我國家想補助五音不全的誰出唱片是我的事」。(註)是啊,也沒錯,女神唱一首天黑黑唱得烏雲密布雷聲隆隆,但國家願意補助也是國家的事……只是身為納稅人(五月才剛過不是?唉我失血的荷包如今面臨失血的靈魂),應該也有點權力說點甚麼。
當然寫作藝術音樂繪畫都是個人的事,那些只求美求到極致的人們往往有瘋狂的靈魂,在許多傳記裡許多人吃不著一口飽飯卻也要畫畫、浪蕩落拓也要寫作、憂鬱症發瘋也要唱歌,彷彿不這麼作就不是藝術,不窮困不叫作家。是的,我知道當選擇寫作時我必須理解,寫作是我卸下人皮的那瞬間,是我腦內蟲的那部分,如果不自殺(上有老母)不殺人(下有未來的妻兒)卻又不能反轉目前所在的階級(階級說穿了不就只是官二代或富二代啊可能還得加上我是個女人),我只能選擇寫,塗塗抹抹。曾在學姊葬禮上看到她這麼說:「寫作,自己快樂最重要;有人欣賞其次重要」,後面那句好像說能賣錢則最最重要(是嗎?),促狹得可愛,卻也有點心酸。現在字值幾毛錢?你記得嗎……你不會記得,因為字滑溜的死在時間夾縫,如今寫作畫畫跳舞唱歌搞劇團全都是現實夾縫中的奶油,擠呀擠呀擠,務必榨榨榨,榨到只剩一張皮,或連皮也不剩。
但身為納稅人,我可以懇求讓我的錢花在我想贊助的人身上嗎?每月從微薄薪水中扣除固定買書的金額,隨金融海嘯後,書越漲越貴,錢越來越少,像是個奇怪的遊戲,買書成為必須斤斤計較的事。但不買書又會自問:這些書除了去圖書館,還能去哪兒?如果不支持這位我喜歡的作家,他會不會就此消失?想著想著,還是願意多買一本書,少在外吃一餐──反正自己作菜乾淨多了。
勒緊褲帶這麼過生活,卻見到號稱文人的部長局長大手大腳地送錢給錢,好像怕還給得不夠,跪在地上求人拿。而有些人連活著都難,更遑論寫或畫或,作任何藝術作品了。
那天回台北,在秋水堂看到一套沈從文。很多寫作畫畫跳舞的人兒,都得死後成名,或死後才為人珍惜。彷彿她們不活比活著好。也是,想想當權者的心態,這些活著的人會哀叫會憤怒會抗爭甚至會吃會喝會拉會撒,他們的存在無論多麼珍貴都不重要,不歸順就是該死,不服貼就是廢物。沈從文身處的那時代也是,死了多少人,珍寶一般的靈魂墜落在四處,沒死的也被整成殘廢,有些人一輩子不再寫書,也有些人一頭栽入安全範圍。他大概也算是栽進安全範圍,放棄小說,開始研究中國服飾,也交出驚人的成績單。等他快死,人又開始記起他,現在他死透了,全集也出了,遲來的封誥,不知給誰的名譽是一只投寄無人的包裹,永遠寄存在郵局裡,無人認領。
那時代的作家是這樣的,不活總比活著好。太陽底下永遠是舊事,如今的藝術家文學作家或戲劇家,再怎麼經綸滿腹再怎麼才華洋溢,總歸這麼一句,不活總比活著好。
那些帶領人們看到未來的人,叫作先知,只是先知在家鄉總是不受歡迎。超前人們看到未來的藝術家們也是,只是人們都在等,等他們死。等他們成名。
註:2013年文化部音樂補助陳妍希,舊聞如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3-06-10/3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