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賦能
前幾天在一期播客節目裡,主持人任寧提到了他對「賦能」(empower)這個詞的一些看法,大意是:今天不少(尤其是搭載了人工智能算法的)互聯網產品都熱衷於標榜自己「為用戶賦能」,抖音會說它賦能普通人,讓他們的才藝被更多人看見;今日頭條會說它賦能讀者,去發現自己喜歡的內容。但其實,今天的互聯網產品甚少真正賦能我們去做什麼,只是替用戶做出了某些選擇。它們的用推薦算法替用戶選擇他們要看什麼內容,并不能幫助他們發現好內容,也無助於用戶走出自己的 filter bubble。
我本身就在做和「賦能」有關的工作,聽到這樣一段描述,忍不住會開始想,什麼才是真正的賦能。今天的互聯網產品把賦能定義為「更方便地做你以前不會做的事情」(更多地只是一種 enable),例如沒完沒了地滾動或者上傳毫無意義的15秒視頻;而我想把它定義為,激發和增強人們原本就具備的能力,讓他們有可能自己創造最合適的工具和條件去解決自己面臨和關注的問題,簡單地說,就是「助人自助」。我想,那幫正在嘗試用區塊鏈技術重新發明「互聯網」的人,也包括 The Matters 的發起人們都在努力實現後者。
它未必很方便、很輕鬆,但是我覺得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今天越來越賽博化的社會中,我們要選擇以「我」作為主體,使用工具來增強自己;還是逐漸失去作為人的 insight,成為被工具規訓的「產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