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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間,15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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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物理上有了真正屬於自己的房間,內心的房子就會真正變成廣袤起來,先是房子的圍牆被瓦解了,然後長出了草原,越來越廣袤,有時可以看到大海,深邃、沉靜、又瘋狂。如果有了屬於我的空間,我想怎樣都可以。即便我的房間是一具只有152cm的軀殼也OK。

前幾天聽「除你武器」,主持小吳說,自青春期成為住宿生起,他就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他對未來的想像是:自己住在位於繁華城市中的一棟公寓裡,半夜三點可以起床去冰箱倒出一杯冰牛奶喝。他說,想一個人生活,是出於對自我空間的渴求,也因堅信自己可以一個人在世間闖蕩。那幻想中也藏著他對母親定下的「健康生活」作出的反抗——他不但要半夜三點還不睡,而且還能喝沒有熱過的牛奶。

我小時候的夢想和小吳對未來的想像十分相似。我那時也希望長大後可以生活在大城市的高樓公寓。翌日無需早起的前一夜拼命玩,每週把不同的人帶回家玩(任何我喜歡的人,朋友,情人,陌生人;可能是聚餐,可能是做愛),或者自己打電動,瘋狂看電視,聽電台,畫畫,暴食,自慰。我想要一個沒有桌子椅子、沒有床架、沒有住書架的房子。我會認真地清理地板。書攞在地上,躺地上看書。在地上吃飯,在地上畫畫,在地上打滾,在地上摸自己。

很長一段時間,在我夢想的未來,能夠永遠陪伴自己的沒有家人,也沒有貓,只有空空的房子,木地板,落地窗,和趴在地上的我。(現在回想起來有夠病態的^_^)也許是因為內心的空間極度狹小,我連給自己呼吸的空間都沒有,何來的想像力去想像和他人柔軟互動的未來?

(雖然長大了知道,在地板完成這麼多事情並不方便^_^,但若是能夠實現,還是覺得十分有安全感。)(忍不住要抱怨台灣的房東,會不會太喜歡在房間添置家具?本人寧願提高租金只求一個空房子。)(不是啊!我租的房子,放了房東的傢俱,房東是不是該給我租金?)


小時候住的房間裏有一個陽台,是家中唯一的陽台。全家人的衣服都晾在陽台,於是我的房間24小時都有可能被打開,並且以我無法反駁的方式。如果人的自我和外界真的有一條邊界,我那條幾乎是無間斷地被剪開粘上剪開粘上⋯⋯啊不是,應該是剪開後就隨風搖擺,開開合合不由我控制。

後來。12歲開始住寄宿學校,從那以後一定要嘗試獨居的願望更強烈了!(寫出來還是忍不住打了驚嘆號!)邊界被侵犯的時候,最開始,我築起一道圍牆,誰來我都煩,後來,我又推倒了圍牆,誰都可以來。寫到這裡覺得很苦^_^除了大學畢業後兩年工作住在自己租的房子,12歲到現在,我都和別人住在宿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適應了沒有隱私的生活,在省房租和個人隱私之間,個人隱私被我十分輕易地丟棄了。(其實也還好,就是不能隨便自慰^_^)

那時,我日常的身體感官是:覺得自己身上黏乎乎的,有很多自己看不見的東西纏繞著,總有一種想甩開一切的衝動,哪怕是赤身裸體也還是覺得,連空氣都在侵擾我。

(討厭冬天,它逼迫我必須被包裹起來。相較之下,夏天雖然炎熱,高壓空氣讓身體更感緊迫,卻可以理所當然地儘量少穿,理所當然地將一切推開,哪怕是附著在皮膚表層的汗,也是我自己的東西,與外界無關。)


我至今仍有一種執念:如果在物理上有了真正屬於自己的房間,內心的房子就會真正變成廣袤起來,先是房子的圍牆被瓦解了,然後長出了草原,越來越寬廣,有時又變成大海,深邃、沉靜、又瘋狂。我想不停地滾動,奔跑,爬行,伸展。

我短暫地擁有過,自己的房間。我在房間裡做了很多我想做的事情,體會到了獨居生活的好。也意識到,關係對我來說意義在哪裡。

那陣子我養了一隻叫「珍寶」的小貓友。前幾天剛跟蘇說,我無法形容愛是什麼。但因為和珍寶在一起過,寫下這一段的時候,我可以描述出什麼是愛。愛是在一個我們共同呼吸的空間裡的每一點微小實踐。

愛就是,讓出一些空間給你。愛是,我下班回家,蒸雞胸肉,打成肉泥,看著小貓友津津有味地吃;愛是,我想躺在地上發呆的時候,心甘情願地將地板的貓毛處理乾淨,再清爽躺下。愛是,週末早晨有珍寶在我的手臂踏踏,無論貓友出於什麼動機,我都心懷百分百的感激,感謝他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那時我還很年輕的心,在不需要陪伴的時候,覺得一個人做什麼都可以,因為表面事實就是如此。我可以一個人做所有家務,家電可以自己處理,飯菜可以自己料理,清潔的事情也從不困難,我可以抓小強,下雨了我自己關窗。那時候我的心無時無刻都在大喊:「可以,我全都可以!」好像恨不得全世界知道:我這麼能夠獨自面對生活的一個人,不需要任何人來檢查我。

因為那時候有個人的存在,總在提醒我:你一個人不行啦。

當時的男友常常來我的房子串門,來吃飯、來睡覺,來做情侶都會做的事情。和他親近的那段日子裡,我的房間又變成了可以隨意進出的房間。「男友是自己選的,他來的時候,房子有點人聲,也挺好的。」——那時的我總忍不住墮落於「不寂寞的生活」。如此一來,我失去了獨居的正當性:門是我開的,似乎也沒有很想要自己的空間嘛。「被侵蝕」的發生十分幽微。這感受就好像我的生命又出現了一個陽台: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我們是對方十分親近的人,於是他開始像在自己家一樣上門來;我好像離不開他,卻又時刻因為自己沒有獨處的時間感到不安——內心的自己好像快被擠死了。而他出差的日子,我恣意快活,像極了小時候家裡大人出遠門晚回家,我和弟弟在家狂歡。(淦,那明明是我租的房子啊!)

我強烈地感受到,我不願意讓步,不要再靠近,我一步都不想再讓了。


年初回家的時候,家人已經搬家三次了。這一次,我們住進了政府的公屋。因為長年不在家,我在家中沒有自己的房間。踏進房子的那一刻,我覺得這屋內一定有某一角落屬於我,但這屋內沒有任何角落真的屬於我。有一天我看著這陌生的房子嘆了一口氣,我聽見那嘆聲了:是啦,是這樣的啦。

過去,我明明就是一個不怎麼冒險的人,迷戀一些無聊又永恆的東西。這些年卻莫名其妙地成為了朋友眼中「勇敢」的人,因為我看似更願意在陌生的地方生活(笑死,苟延殘喘而已)。思考速度還來不及明白這「勇敢」從何而來,身體卻先感受到了巨大的震動,直到試圖藉著寫作釐清這一切的當下,我才明白,從沒有人會選擇成為勇敢的人,是物理層面上的窘迫使得人做出看起來勇敢的舉動。人只在做自己可以選擇做的事情而已。(難怪朋友總會在我很窮的時候誇我勇敢^_^)

但人還是要保持樂觀。此刻,我那張小小的單人床,沒有任何人會不經過我的同意就坐上,我在研究室的桌子,只會置放屬於我的物品。也許半年之後,我就失去了使用他們的權限。使用有期限並不可怕,畢竟這世間並不存在沒有永遠屬於我的物理空間。但在這加起來不足3坪的空間內,至少,我也可以半夜喝冰牛奶!

(就像我的好朋友莫小貝所說的:自從自己搬進大房子自己住之後,買房的慾望小了很多。有效期限不重要,重要的是擁有的當下。)


突然有一天,我「不再擔心一個人可能真的做不到一些事」。並非是我更擅於生活了,而是說,即便做不到,我可以原諒自己了。

我走出了過往那些不斷威脅我「沒有我你就會不好過,所以你需要我」的生活。目前可以感受到的,是「我們可能各自做不到一些事,但我們也都有自己的天賦,我需要你的天賦,我願意借你一點我的天賦,我們可以互助地生活」。

來到台灣後,才真正體驗一種孤獨的生活,開始理解每個人都會有一種脆弱的處境值得他者去撫慰。認識蘇之後,體會到她為我的生活讓出了一點空間,我得以踏進她內心的房子,那個地方可愛又熱烈,我放肆地翻過跟頭,卻很少碰壁,從不被苛責——她為我借出了一點點她的天賦;她也小心翼翼地打開我內心的房門,偶爾離開時也禮貌道別。我的邊界變得規整有秩序,不再是隨風搖曳的線頭了。身體喜歡上被擁抱的感覺,我開始希望成為他人的依靠,也想偶爾輕輕靠在別人的肩膀上說悄悄話,擦眼淚。

那些為小貓友作出的讓步,或許也可以為愛人讓一點。


過去,我真的覺得,如果有了屬於自己的空間,我想怎樣都可以,至少我的身體可以。可現實告訴我,再穩固的空間也有使用期限,我不在意了。因為我原本什麼都沒有,是的,已經沒有可以失去的東西了,所以我的肉身就是我擁有的一切,每呼吸一口空氣,都是在這世間伸展筋骨;何況自慰無需空間,只需要肉身(^_^真的很在意這個)。我的身體,就是我的房間,有手有腳、有心有腦,我已經可以為所欲為。

最後補上Nina Simone那首Ain't Got No (I Got Life)的歌詞:

But what have I got?

Let me tell ya what I've got

That nobody's gonna take away

I got my hair on my head

I got my brains, I got my ears

I got my eyes, I got my nose

I dot my mouth, I got my smile

I got my tongue, I got my chin

I got my neck, I got my boobies

I got my heart, I got my soul

I got my back, I got my sex

I got my arms, I got my hands

I got my fingers, got my legs

I got my feet, I got my toes

I got my liver, got my blood

Got life, I got my life.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