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匿名就能口無遮攔言論免責嗎?
其實這篇文章想寫一陣子了,原本以為大眾應該都熟知網路匿名並非可以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也不是生氣就可以隨意用不堪的字眼辱罵,但似乎仍然有許多人見到他人口無遮攔謾罵會感到一陣爽快,認為對方講出了一些自己想講卻不敢講的話,在欣喜之餘若再表達自己支持贊同的立場,就有可能讓對方受到極大的鼓舞而恣意妄為,甚至引發他人的仿效。
然而在這一切爽快的痛罵背後,有人想過法律問題嗎?並非沒有指名道姓就沒有法律問題,很多人都誤會只要沒有說出姓名就毫無問題,事實上並不是如此的,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能構成法律上的問題。
我們可以從以下的影片來了解一些法律常識:
時常在網路上看一些社會新聞,底下的留言也常見網友的謾罵,即使在媒體筆下的新聞人物是多麽令人髮指,都不建議情緒性發言及人身攻擊,因為我們並不知道事實的真相,而那些留在網路上的文字卻極有可能變成日後被提告的證據。
最知名提告網友的例子即是王瑞德告韓粉,賠償金足以讓夫妻共遊瑞士、德國十四天,還升等阿聯酋商務艙,另一次則是全家五天北海道旅遊,更有一些被告求饒撤告,最後以公開道歉或寫悔過書解決。
雖然網路上以「幹譙」為賣點很容易一夕爆紅,但隨之而來的眾多罵戰及官司也會一併奉上,雖然對看戲的網友們而言有某種程度上的紓壓效果,但對網紅本人及社會並沒有任何正面的助益,反而還會引起更多糾紛使更多人感到困擾。
我完全能理解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小惡魔,那個小惡魔即是當別人罵出我不敢罵的言語時,我內心感到雀躍並且對對方表達崇拜,但是當有人跳出來表達抗議的時候,你的小惡魔是否仍然高過你的理智?有時候從一些事件發生時,也可以順勢檢視自己。
或許你的小惡魔出現了無數次都很幸運沒有得到什麼反效果,但當你越認同這樣的言行時,你的思想就會越負面,凡事都是以仇恨的心情來看待,喚醒心中的理智並非只是單純不要讓自己被告或是陷入紛爭,而是讓自己的人生可以多一些正面思考。
網路絕對不是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的樂園,新聞上屢見不鮮大放厥詞要做大事情的人,後來又怎麼了呢?希望大家可以多一點自我警惕,更不要去鼓勵用不堪字眼恣意謾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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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做了一個夢…」當開頭,呂秋遠:以為不指名道姓在臉書罵人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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