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儒枷|一個鄉愿者的自省:勇敢對抄襲提出異議
題目:一個鄉愿者的自省:勇敢對抄襲提出異議
類型:自我反省
場景:運用論語來面對抄襲事件
嵌入論語金句:「禮之用,和為貴」「鄉愿,德之賊也」「道不同,不相為謀」「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我剛加入Matters平台時便遇上了一個抄襲事件。 當時相識不久的 @Jin (誰說編輯不讀書)好言好語的提醒某用戶A,明確告知A她擅自將在國外所購得的原文小說, 逐日自行翻譯成中文內容,發表在Matters平台上的行為是【抄襲】
也因為其他版友們在文章底下的留言,我才注意到A的文章為什麼會有既視感!我應該是有看過繁體版的出版品內容,只因為A的自行翻譯用詞不同,所以讓我第一時間沒認出故事來。
可是當下,我選擇在一旁不吭一聲的靜靜看著。
因為從小學的論語有提到:
有子:「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篇》
(禮節的用處,最可貴的便是和諧。)
我想著,或許一段時間之後,事情就會有個結果。我應該不要再添亂了。
但猝不及防的沒過幾天,編輯就離開了。
A也因為開始在平台上擁有聲量的支持,這件事情就彷彿沒發生過似的 船過水無痕。
直到兩個月後,大家都知道這個A創建一堆小號,並且用某小號發表了抄襲內容文章。編輯才又再次回來發了一個說明,當初離開的原因就是這個用戶A不願意坦承、面對她自己是在【抄襲】。
這件事情也因此鯁在我心裡,若當時我沒有只在一旁靜靜看著,而是把自己理解、查到的資訊提出來,或許結果依舊不會改變(編輯依舊會離開),但至少沒有違背我自己的心!
《論語.學而篇》這段話是有後續的。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禮節的用處,最可貴的便是和諧。傳統的君王之道便是以禮節為依據來處理大小事。
但若是 一味的追求和諧,反而忽略、或是違反禮節,那可就 萬萬不行 了!
所謂的禮節,包含了行為、舉止、穿著、服飾,如今,也能擴大理解為世俗的規範。
在看到編輯離開的那一刻,我發現自己不但是個唸書唸一半的半桶水。
更符合了孔子所說的
「鄉愿,德之賊也。」《論語.陽貨第十七》
只想一味順著聲量隨波逐流的我,就是個看到事情而不敢說出不一樣意見的膽小鬼。
於是這次在準備 『進擊吧!夢想的鼓手!!』這篇投稿時,赫然又發現了「抄襲」事件。而且還是 主辦方抄襲了別人的活動條文,來龍去脈請看 珍妮佛的解說。
這次,我便鼓起勇氣,在徵文活動的主題底下提出了異議。
或許這樣的小水花依舊什麼事情都改變不了。原本會發生的事情依舊會發生。
但這次至少 我順著我的心說出我自己的想法!不在一味的鄉愿下去。
只不過,還是要再回頭說說......
文字畢竟流於表面,也不像面對面溝通來得有溫度,大家也不是相識十幾二十年以上,知根知底的親朋好友。
難免會因為遣詞用字而產生了摩擦或是誤解,甚至有了情緒或委屈。
那也只能 彼此盡量多溝通 了。
能溝通的就溝通,不能溝通的,也只能再借用孔子的一句話來應對總結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論語.衛靈公》
人跟人之間的複雜程度,孔子在子罕篇中有更深入的解說,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篇》
有些人可以一起學習,卻不見得志同道合。
能志同道合的未必能相互扶持攜手共進。
就算能相互扶持攜手共進的也未必會有一樣的權衡輕重的準則。
人跟人之間,連孔子都覺得這麼有難度了,我們當然不能去期待遇到的每個人所思所想還有行為準則都跟自己一模一樣。
但,我們應該可以給予不同的聲音、或給彼此多一點包容。
畢竟,我們都是希望Matters可以越來越好!
【補充在最後】
這段時間以來,我有深刻的感受到Matters平台方對於檢舉抄襲後的應對非常的迅速!
真心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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