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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從解殖角度分析《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流傘La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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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可能會被美國外交政策計劃(包括違反香港人民利益的政策)來取代香港人的自決抗爭。

攝:Alex Yun/流傘

編按:這篇分析講述了「流傘」成員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反復思辨後的集體成果。主要作者為三藩市刑事辯護律師及「流傘」成員Kasie Lee。 Kasie在一個從香港移民到美國的家庭中長大。她曾任加州灣區亞洲刑事審判律師協會主席、大洛杉磯市亞太公共辯護律師協會主席、洛杉機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公共辯護人,並為亞太美國律師協會服務超過十二年。

英文原文見


簡介

「流傘」是一群以左翼角度參與香港抗爭的文字工作者,研究人員及社會運動的支持者份子。考慮到香港的鬥爭模式對其他對抗帝國主義和邊界鬥爭的地方有著不可或缺的價值,「流傘」工作者們深切盼望香港能夠在殖民主義的框架外實現民主自決。為此,「流傘」以連結香港人民和在其他地方抵抗壓迫的人民為目標,無畏無懼地前行。

雖知身處海外的我們所經歷的痛苦和對自由的渴望雖然遠不及其他人,如香港人在自己的家園裡面對暴力而遭受的創傷和脆弱,都是所有人難以身同感受的。但這場抗爭不僅是為了生存,更是為了濡養真正的政治解放。我們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分析正體現著這份辨清現實,但拒絕放棄改變的精神。

儘管「流傘」的成員對改革和基進的路線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大家都真誠地希望香港人獲得安全保障和自由。我們對《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分析並不是要為法案立下定論,而是要擴大思考的可能性,讓香港人和其海外支持者都可以清楚深入地探討這份法案的利弊。

背景

香港的管治方向向來都是為遠方精英的利益而設。香港所謂的「特殊」,是指它雖然有一個像國家一樣的存在,卻沒有自決權。這種自相矛盾的政治特質既令這座城市成為與全球資本接軌的寶貴之處,亦是香港政治危機的核心所在。

香港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一事中,嚴重侵犯該區應有的港人高度自治,將港人送進中國法律制度的虎口,接著引發了一場從六月開始到現在仍然進行得如火如荼的大規模示威。香港人並沒有因為條例被撤回而退卻,他們衝勁依舊,不懈地爭取一個讓香港人能夠掌控自己的命運的政治制度。

港府和中央政府除了宣稱人民的抗爭是非法行為,並出動警察暴力鎮壓作為回應,他們至今仍未對運動的訴求提供任何具體解決方案。有見及此,我們認為不少抗爭者選擇遊說美國為運動提供額外籌碼是可以理解的。

抗爭者希望美國國會能夠通過由參議員馬可·魯比奧(Marco Rubio)和國會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提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它將要求美國:

  • 對香港的自治情況進行年度評估,以決定美國是否應按照1992年《香港政策法案》的規定維持與香港的獨立貿易和外交政策;
  • 禁止任何被發現負責將香港人強制移交給中國大陸的人士進入美國,並凍結其房地產資產;
  • 免除因民主抗爭運動而被捕的香港人的簽證規範;及
  • 對香港是否正在執行美國的出口法規和制裁進行年度評估。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原意是保障香港人不被引渡到中國,並支持香港的民主。但這不代表法案的執行一定不會偏離其原意:儘管法律條文看起來足夠清晰和明確,但是法院可能忽略其立法意圖,僅對法律進行字面解釋。

時至今日,我們已清楚了解美國在歷史中曾多次使用人道主義法律作為侵略,剝削和排斥他國的藉口。而且美國很有可能為求達到利益,改變甚至突然逆轉其政策。引用香港工運研究者區龍宇的分析:「一國兩制本身正是鄧小平和外國勢力妥協的東西。所以民間的確可以『玩番轉頭』,串連國際和北京唱對台戲。這是北京和香港人本都享有的歷史特權。」這說明這場運動若要利用外國勢力,就必須顧及《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在不利香港的環球政治情況下的其他可能性。

移民與邊境政策

我們擔心《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某些章節會增強美國移民和邊境當局任意區間人民的權力。受影響的人可能會遭受不可預見的後果而無法追究責任。

從表面上看,《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第4(b)節中所寫:「美國當局會力求確保沒有人會因為參與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曾經被捕,拘留或起訴,而被禁止入境美國。法案要求美國駐港領事館就此設立一項紀錄上述人士資料的名單,以便處理簽證申請。法案甚至允許美國與「持相同看法的國家」共享此清單。

該指令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香港人民給人私隱和濫用個人資料的可能性。對於絕大多數香港示威者來說,匿名是另一層保護。《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有可能會施加另一層不透明性,不負責任的國家將獲得示威者資料。數據庫的結果將包含極其敏感的信息;如果數據庫被不當使用或傳輸,對示威者的現實生活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最近無數的例子顯示此憂慮是應實際存在的。如公立醫院將病人資料洩露於香港警察、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洩露過境者的肖像可見,沒有任何信息是真正的被妥善保管。

香港示威者也應該知道,任何政府的承諾絕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儘管當前的美國政治體制對香港示威者表示同情,但這立場隨時可能改變,並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以《兒童入境者暫緩遣返法案》(Deferred Entry of Childhood Arrivals Act, DACA)的接收者為例:2012年,奧巴馬政府通過了DACA,為非法入境美國的兒童創造了成為公民身份的途徑。政府創建了一個包含近一百萬DACA接收者的個人資料數據庫,包括指紋。僅僅五年後,特朗普政府取消了該計劃,並且有充分的理由表明特朗普政府可能會利用這些資料來瞄準和驅逐這些DACA接收者。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第七節包括一項指令,根據“可靠的信息”,為任何被認為負責將香港人引導回中國內地的人,包括在2016年根據法律信息誘拐香港書商的人在內,建立另一個美國資料庫。該數據庫有可能導致對被視為有責任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制裁和移民禁令。

從表面上看,這份清單的確起到威懾侵犯香港人人權嫌疑者的作用。但是,名單的範圍並無明確界定。我們必須記住,美國經常以看似種族中立的法律為藉口,為更長遠的種族主義歧視方案辯護。參考一下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總統在1942年頒布的第9066號行政命令,美國可以拘留被視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員。但此命令沒有進一步的限制。最後成為了關押120,000名有日本血統的個人並剝奪他們財產的依據。同樣,1913年,加州(California)通過了《韋伯-漢尼法》(Webb-Haney Act),該法禁止「不具備公民資格的外國人」購買和租用房地產。實際上,該「外來者土地法」被在加州和其他14個通過了各個版本的州份用來針對日本移民及其美國公民子女。

就像《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第七條一樣,《第9066號行政命令》和《外來者土地法》是「種族中立」的。鑑於美國過往種種,我們還將《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語言以表面價值為準是否過於兒戲?

對外政策

我們擔心,《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可能會被美國外交政策計劃(包括違反香港人民利益的政策)來取代香港人的自決抗爭。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第三條明確闡明了該法案的目的是捍衛美國的利益,這與香港人的利益截然不同。例如:此條例下令評估香港遵守美國對伊朗的嚴厲制裁。這些制裁導致伊朗平民喪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一位專家亦稱,此條例違反了國際人權和規範。難道我們一邊支持美國剝削香港人爭取人權而進行的努力,還一邊為美國其對他國的虐待吶喊助威嗎?我們必須與人權遭受侵犯的人仕同伍,而不是一個勢力看似龐大但侵犯他人人權的政府。

第六(c)1.A節「評估香港政府是否有『法律權限』來管理《美國-香港交出逃犯協定》」。這將再次突顯美國政府一己私慾,強迫香港政府將個人嫌疑犯移交給美國當局,包括異議人士和以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為例等的舉報人。正如區龍宇正中要害地提問:「幫助外國政府迫害其反對者是反送中運動的初衷嗎?我們最初的意圖不是反對侵犯人權的引渡政策嗎?」

我們重點關注的部分包括該法案第四節的主要部分,該部分指出了年度認證的必要,對香港是否具符合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所定義的「特殊待遇」的自治權的標準。這個特殊待遇包括了有利的貿易條件、雙邊關係以及為商業,運輸和教育交流目的被承認為主權實體。該1992年的法案還授權美國總統對香港的自治權作出否定證明,這可能會撤銷香港在美國法律下的獨特地位。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支持者認為,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的前景將阻止中國侵犯人權,因中國得益於香港特殊地位。但是,美國也同樣從香港的特殊地位中受益。中美關係的歷史說明了美國對經濟利益的關注始終高於人權。例如:美國於1979年向中國授予「最惠國待遇」貿易關係,前提是每年國會將對中國的人權進行審查。儘管找到了充足的違法證據,但美國每年仍通過豁免,繼續與中國進行貿易。到2000年,它取消了這一報告要求,並與北京建立了永久正常貿易關係。豁免年度認證的類似選項已寫入《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第四節。退出選擇的能力具有相同的目的:允許美國在有經濟動機的情況下遵守諾言,而在沒有經濟動機的情況下忽略諾言。

總結

所有人應明白香港人面臨的問題不僅限於本地問題,而是國際政治問題。我們認知到,歷史和地緣政治的爭議性導致香港自相矛盾的管治模式,並令我們的香港同胞必須承擔重擔而感到憤怒。鑑於北京和香港當局正在進行針對抗爭者的暴力鎮壓,我們了解到抗爭者渴望以外部干預的形式以提供某種保護。我們承認,在當前香港當前正面臨的危機來說,《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確可以為香港人提供某些表面上的戰略優勢。

但我們不能贊同任何一再將香港的命運置於另一個政權的政策。正如香港人被英國剝削和拋棄一樣,美國對「同盟」的理解亦充斥著被背叛的故事。當美國意識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關係將帶來更大利益時,便在1979年突然否認台灣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從這前車可鑒的例子,沒人能夠保證美國不會在某時某天以同一手法拋棄對香港的承諾。

我們希望透過簡單說明美國的移民及外交侵略政策和監視作為對香港人提供「援助」所帶來的潛在風險。而且《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有可能迫使香港參與其中。在努力與香港的政權暴力作鬥爭的同時,我們無法支持其他地方的政權暴力。正如口號所言,我們絕不能留下任何人。

即使《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被守法地執行,該法案充其量也只是權宜之計。它並沒有糾正根源於香港人困境的地緣政治悖論,也沒有使香港的抗爭運動接近真正的自決權。最重要的是,它消除了對香港未來進行徹底重新構想的緊迫必要性:香港的存在不再由超級大國的自身利益來支撐,而是由我們人民的力量來支撐—與其他國家跨界團結起來抵抗世界各地的帝國主義。

儘管如此,我們了解到《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並且可能在國會中通過成為法律。果真如此,我們緊急要求香港人及其盟友徹底審查其內容,並提出常識性的改進,例如消除移民數據庫和採用更強而有力的程序性防止濫用措施。任何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議案,都必須包括2019年9月11日在眾議院通過的《保護香港法》,該法案禁止美國在沒有任何其他限制下,販售非致命武器和人群控制物品予香港警方。

無論立法結果如何,我們希望這一刻能夠激發香港人繼續就自身利益與西方國家政權的關係進行批判性討論。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