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 存在於心中的信念
若說起第93屆的奧斯卡金像獎的大熱作品,不知道大家會有想到哪部作品呢?這次筆者為大家介紹一部由歷史改編的電影── 《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是一部於2020年上映的美國電影,電影改編自1968年真人真事,憑著演員們出色的演技、無添加的歷史背景,這部作品在不同地區上都獲得網友們的一致好評。《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雖然是歷史改編的電影,但觀眾在觀看的過程中毫不疲倦,因為作品使用了調皮的背景音樂,在畫面轉接之間加插真實歷史的畫面,讓這部電影不只是一部歷史改編的電影,同時亦是一部記錄歷史的作品。《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畫面之間的轉換做得非常自然,讓劇情變得緊湊,實在是一部難能可貴的作品。
《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的故事主要在法庭上展開。七位參加芝加哥的民主黨全國大會抗議活動的美國公民因煽動暴亂被捕。在法庭上,他們面對不公的審判、被壓制的權力以及被差別對待的歧視。在法庭上,他們並沒有因為家族背景、性別、社會階級而受到不公義的對待,卻因他們的政治取向受到了侮辱,到底法律是為了甚麼存在的呢?
- 法律的公義?
戴維·戴林格:「我們不是開坦克或拿防身噴霧去攻擊全代會,但我們要震撼美國人的情感與理智。」
提起法律,不少人都會想到在法院上的正義女神。正義女神一般都是一隻手拿著天秤,另一隻手握著寶劍,而且臉上保持著緊閉雙眼的狀態,或者是在眼睛上蒙上布條。正義女神的天秤代表公平公正的審判,寶劍代表制裁罪犯的正義武力,而她閉上雙眼或是蒙著雙眼表示平等、客觀、不徇私、一視同仁的法治精神。當然,許多人都認為法律就是這般模樣,公平、公開、公正。然而,法律在不同的呈現方式下,會有著不一樣的走向。在法庭上的兩邊,辯護雙方都在使用相同的法律,法律既是用以保護人民,亦是用以保障市民的權益。這十分有趣,法律的存在到底是為了甚麼的呢?是為了保障人民,還是作為一個工具,去讓政府更好地管理一個國家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或許法律的存在意義已經產生了變化,它由一開始保障人民的權益,到後來成為了管理的工具。在電影中,艾比·霍夫曼說過:「這是政治審判,結果早已決定。對此視而不見很奇怪。」當任何事物與政治拉上關係後,都會變得十分麻煩。在法律面前,任何存在都是平等的,但當法律在政治面前,往往都會落得下風。這或許是因為法律需要人們公平、客觀地去作出判決,但是誰又真的沒有任何偏妥呢?法庭上辯護兩方都用法律作為矛與盾,而法官與陪審團是否亦是沒有任何政治取向呢?一場政治審判,猶如一個小型的選舉,到底雙方會以怎樣的證據為對方留下污點,而他們又會召請怎樣的證人來為自己洗白呢?不過,上述的情況還是較為樂觀的情況。在電影中,艾比·霍夫曼說過:「沒有芝加哥,沒有湯姆·海登。沒錯,我們不會因為所作所為而坐牢,而是因為我們的身份而坐牢!下次對文化革命嗤之以鼻時,想想這一點,你跟我對勝利的定義不同。」最悲哀的是人們因為自己而受到判刑。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犯下的過錯,而是因為他們是他們而受到懲罰。這樣子的理由,與尋仇有何差別呢?他們無法脫罪,因為他們無法在法庭上,在這個代表公義的場合上否定自己。當然,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是罪有應得,在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深思,到底他們是為了甚麼而不惜犯上罪呢?
- 進行抗爭的目的
湯姆·海登:「我們是否要藉由審判洗刷清白,這些重大指控,可能讓我們吃上十年牢飯。或是向體制罵一句無關痛癢的『去你的』?」
傑瑞·魯賓:「若我們離開時,隻字不提來此的初衷,也太心酸了吧。」
湯姆·海登:「若陪審團判我們有罪,就永遠走不掉,我們只需澄清來此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煽動暴力。」
在經濟衰退時,社會特別容易出現動盪。除了經濟因素,便是政府政策最會影響人群。社會不穩,筆者相信沒多少人會喜歡看到。當我們看到社會不同群體出現示威,甚或社會運動時,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深思過這個局面是因為甚麼原因而出現呢? 在《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中,艾比·霍夫曼說過:「我們帶著某些想法越過州界,不是機關槍、毒品或小蘿莉,而是想法。我們身懷某些想法,因為如此,我們被丟催淚彈、毆打、逮捕入獄和受審。」這些示威人士帶著與當時大眾不一樣的想法出現,他們表達他們的想法,並希望政府能聽取他們的意見。這件事並不是一件過錯,但為甚麼他們依然被判刑呢?這或許是因為他們的表達方式出現了問題。他們在示威中可能出現暴力行為又或是做出讓社會陷於不安的行動。然而,在電影中,艾比·霍夫曼與戴維·戴林格說過:「我們要和平前往芝加哥,和平就對了。但萬一有人用暴力對待我們,你們最好相信,我們回應暴力的方法是....非暴力行為。永遠不能使用暴力,沒有例外。」每個示威者都不會希望用暴力的行為來換取政府的關注。若在示威活動中並沒有出現暴力行為,但是還是被判刑,那到底是因為甚麼呢?是因為他們犯法,還是法院出於其他考慮因素而作出這樣的決定呢?這個問題,在電影中,艾比·霍夫曼給予了我們答案:「我們不是被捕,是被選中。李與約翰的存在,讓陪審團判幾個人無罪,判其他人有罪時,他們比較心安理得。哪怕只是看不順眼,我們還是會被判有罪。」他們這些被提名的人,是為了安撫社會大眾而受到刑罪,同時亦是殺雞儆猴。的確,他們可能違反了法律,不管背後的原因是甚麼,他們都應受到法律的審判,然而,這個審判必須要公正,每個人都應享有平等的機會在法庭上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行使權利。法律不應是配合政治需求,而是應該忠於自己,忠於道德。想想法律最初存在的理由,它並不是為了鞏固政權而存在,是為了幫助人民捍衛自己的權益而存在。而人民都有自由去表達自己的政見,有需要時,更可用示威遊行等和平示威的形式向政府表達。在電影中,部分人主動地讓示威活動演變成暴力行動,這讓人十分心酸。因為示威者由一個表達己見、監督政府行政的角色轉換為犯法者的角色。而暴力、犯罪往往都是一個有力的理由去模糊焦點,並覆蓋了人們示威遊行的目的。公眾在接收與示威相關的資訊時,亦會知道部份人在示威犯法了。若有人不問前因後果,便會直接認為示威者就是違反社會秩序的人,而示威者在活動中使用暴力並不是被迫,而是故意找借口與警察「一較高下」。由此,示威失去了原意,而「暴力示威」則成為政治家一個很好的機會去作出反擊,甚至吸納不滿示威者人士的支持。由此,和平示威是最好的選擇。雖然成效不彰,但示威者性命安全,目標明確,這便是示威原來的目的。可惜的是,這世上有些人並不支持示威,就算是和平示威亦不在他們的接受範圍之內,他們會認為有些人就是喜歡與政府唱反調。在這個情況下,人們又該如何自處呢?是沉默地忍受,還是背上人們的不滿,走上示威的道路上呢?
不知道大家是如何定義「國家」這個詞語呢?根據網上的資料顯示,國家是由人民、文化、語言及地理區別出來的領土,亦即是圍繞著人展開的領土。不過,也有人認為「國家」是指先有國後有家。兩個定義並沒有對錯,只不過這反映了在同一國家中,不同人的立場,就如示威者想要在國中爭取福利或權益,來讓自己的家過得更好,又或是政府想要鞏固國的強大,才有能力讓人建立家庭。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理解「國家」,不過筆者認為真正的「國家」並不在於外在,而是存在於每個國民的心裡。無論在何地,只要我們願意,我們都可以在異鄉找到「國家」的感覺,就如在世界各地的唐人街、美國街等等,只要我們抱著與同胞同一的信念,到哪裡都可以建立一個我們獨有的「國家」。
對於這部電影,不少人會把電影中的情節投放到不同國家或地區上,然而這並不是電影的重點。這就如在電影中,戴維·戴林格說過:「我們不該是審判焦點。」芝加哥七人案雖是這部電影的主角,但觀眾的焦點不應只停留在這件案件上,我們更多的,應該是去深思造成這些案件的原因。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這句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到的方式加以實現。這就是西方法律中的「程序公義」,又稱為「看得到的公義」。這說明了不單是結果足夠公平公正就可以了,在審議、審判的過程中都應保持公平合理。每個人在這過程中,都必須遵守同一原則,那便是嚴禁以個人立場去下判斷。然而在電影中,我們可以看到法庭並沒有實踐程序公義。為甚麼呢?為何人們建立了法律,卻又要在大眾的面前破壞它呢?這是因為法律人員的法律操守認知不足,還是因為所謂的法律,並不是為了捍衛人民,而是為了讓市民安居樂業的表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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